正文 第四講 過失心理學 續完

過失之有意義,我們已努力證實,並可用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了。可是我要再聲明一下:我們決不主張——為我們的目的起見,也不必主張——每一過失都各有其意義,雖說我相信這也是可能的。我們只須證明各種過失比較普遍地有這種意義便夠了。關於這一點,各種過失形式也略有差異。有些舌誤、筆誤等純粹是生理變化的結果,雖然那些基於遺忘如遺忘專名或「決心」及失物等的過失不是如此。遺失了自己的所有物在某些實例中也被認為是沒有用意的。總之,我們的理論只可用以解釋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過失。當我們進而假定過失是由於兩種「意向」互相牽制而發生的心理行動時,你們也必須記得上述的這個限制。

這便是我們的精神分析的第一個結果了。以前的心理學不知道有這種互相牽制的情形,更不知道這種牽制能產生這些過失。我們已經將心理現象的範圍大加擴充,而使心理學有前所未經承認的現象了。

讓我們先討論一下「過失是心理的行動」這一句話。「過失是心理的行動」是否比「過失是有意義的」有更豐富的涵義呢?我認為不然。相反,前一句話反比後一句話更加模糊,而更易引起誤會。凡是在心理生活中可以觀察的一切,都可認為是心理現象。但也要看它是否為這樣一種特殊的心理現象,它直接起源於身體的器官,或物質的變化,因而不屬於心理學研究的範圍;或者是另一種現象,它直接起源於他種心理過程,而在這些過程背後在某一點上發生一系列的機體的變動。我們之所謂心理過程,便指那後一種。所以我們不如說:過失是有意義的,反較為便利;所謂意義就是指重要性,意向,傾向,及一系列心理過程中的一種。

還有一組現象雖和過失有很密切的關係,但不宜稱為過失。我們可稱為「偶然的」及癥候性的動作。這些動作似乎是沒有動機,沒有意義,也沒有用處,而且顯然是多餘的。它們一方面和過失不同,因為沒有可以反抗或牽制的第二個意向;另一方面又和我們所視為表示情緒的姿勢和運動沒有什麼區別。凡是屬於這種偶發的行動的還有顯然沒有目的的動作,如戲動衣裳或身體的某些部分,或伸手可及的其他物品等。這些動作也有應做而不做的,以及哼哼哈哈聊以自娛等。我說這些動作都有意義,都可和過失作同樣的解釋,都可以被視為真正的心理動作,而成為其他較重要的心理過程的表現。然而這些現象,我不想再詳細討論了,現在要回頭來再談過失;因為關於過失的討論可以使許多研究精神分析的重要問題更為清楚。

討論過失時最有趣而又未得到解答的問題當然是下面的幾個:我們說,過失是兩種不同意向互相牽制的結果,其一可稱為被牽制的意向,另一個可稱為牽制的意向。被牽制的意向不會引起其他問題,至於牽制的意向,我們第一要知道那些起來牽制他種意向的是些什麼意向。第二,牽制的意向和被牽制的意向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

我們可再用舌誤為同類的代表,先回答第二個問題,然後再回答第一個問題。

舌誤里的牽制傾向,在意義上可能和被牽制的意向有關,在這類實例中,前一種意向乃是後一種的反面,更正,或補充。但在別的模糊而更有趣的例子里,牽制的傾向在意義上可能和被牽制的意向沒有任何關係。

第一種的關係不難在已研究過的實例里求得證據。凡屬把要說的話說反了的舌誤,其牽制的意向幾乎都和被牽制的意向有相反的意義,因此,其錯誤乃是兩種相反的衝動互相衝突的結果。那位議長舌誤的意義是:「我宣布開會了,但卻寧願閉會。」一個政治性的報紙被人說它腐敗,它便撰文力自申辯,結束時想用下面這一句:「讀者應深知本報向來以最不自私disied的態度力圖為社會謀幸福。」但是受委託作此申辯的編輯不料竟將「最不自私的態度」誤寫為「最自私的態度」iiedmanner。這就是說,他想,「我不得不作這篇文章,然而內幕如何,我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又如有一位代表主張某事要直告皇帝,但是他對自己的勇敢感到恐懼,於是因舌誤而把直告誤為婉告了。

前面所舉給人以凝縮和簡約印象的例子,也有更正,補充或引伸之意,其中第二傾向與第一傾向密切相連。譬如「事件於是發覺了,然不如直說它們是齷齪的,所以——事件於是發齪refilled了。」「懂得這個問題的人屈指可數,然而不然,真正只有一個人懂,那麼很好,——便算屈一指可數吧。」又如「我的丈夫可以吃喝他所喜歡的飲料和食品,但是你知道我可不允許他喜歡這喜歡那的,所以——他就吃喝我所喜歡的飲料和食品吧。」就這些例子而言,其過失都起源於被牽制的意向的內容或和這種意向有直接的關係。

互相牽制的傾向,若沒有關係,便不免可怪了。假使牽制的傾向和被牽制的傾向的內容之間毫無關係,那麼牽制的傾向究竟從哪裡發生的呢?何以恰好在那時表現出來呢?要答覆這個問題,則只得由觀察入手,而由觀察的結果可以知道那牽制的傾向起源於這人不久前所有的一個思路atrainofthought,然後表示出來而為這個思路的尾聲。至於這個思路已否表示為語言,那是無關緊要的。所以這也可視為「語音持續」的一種,不過不一定是言語的「持續」而已。這裡牽制的和被牽制的傾向之間卻也不無聯想的關係,不過這種關係在內容上是求不到的,只算是勉強造成的關係吧了。

這裡有一個簡單的例子,是我自己觀察得來的。我曾在秀麗的多洛米特山中,遇見兩個維也納的女人。她們出發散步,我陪伴她們走了一段路,在路上討論遊歷生活的快樂和勞頓。有一位女人承認這種生活是不舒服的。「整天在太陽底下走路直到外衣……和別的東西為汗濕透,確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在這句話里,她已在某一點上略有遲疑了。她又接著:「然而假若有nachHose換一換……」Hose的意思是褲子:這位女士本想說nachHause〔意思是我家裡〕,我們不將這個舌誤加以分析,我想你們是容易懂得的。這個女人的意思本要列舉一些衣服的名目,如「外衣,襯衫,襯褲」等。因為要合乎禮儀,所以襯褲沒有說出來;但是在第二句里這句的內容是完全獨立的那未經說出的字因聲音相似就變成Hause的近似音了。

現在可以談到那個遲遲未答的主要問題了,那就是,用這種奇特的方式來牽制他種意向的究竟是些什麼傾向呢?它們種類繁多,然而我們的目的是要求得到它們的共同成分。如果我們懷著這個目的將許多例子加以研究,就可以知道它們可分為三組。第一組是說話者知道他的牽制的傾向,並且在錯誤前也感覺到這種傾向。譬如「發齪」這個舌誤,說話者不僅承認他所批判的事件是齷齪的,而且也承認自己有要將此意發表的傾向,只是後來加以阻止而已。第二組是,說話者承認自己有那個牽制的傾向,但不知道這個傾向在講錯話之前曾有相當的活動。因此,他雖接受我們的解釋,可不免稍稍有些驚異。這種態度的例子在他種過失中比在舌誤中更易尋到。就第三組而言,說話者對於牽制傾向的解釋大加駁斥;他不僅力辯這個傾向未在他說錯之前有所活動,而且說自己對於這個傾向一無所知。譬如關於「打嗝」的例子,我說出他牽制的傾向,說話者力加駁斥。你們知道我和你們之間對於這些例子的態度也是相距很遠的。我不相信那說話者的否認,仍然堅持我原來的解釋,而你們則深為他的熱情所動,認為我是否應該放棄這種解釋,而採用精神分析誕生以前的見解,把這些過失看作是純粹生理的行動。你們為什麼有此見地,那是我可以猜想得到的。我的解釋含有這個假定:就是說話者所不知道的意向可以通過他表示出來,而我則可以由種種跡象推測其性質。這個結論又新奇,又關係重大,就不免使你們有所懷疑了。這我都知道,而且我也承認你們是對的。然而有一事要弄明白:這個已由許多例子證實的過失說,你們如果要使它引伸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你們必須作出大膽的假定;否則你們剛剛開始獲得的過失說不免又被放棄了。

現在讓我們暫停片刻來考慮這三組舌誤的三種機制的共同成份吧。僥倖的很,這個共同成分是容易看得見的。就前兩組而言,其牽制的傾向是說話者承認的;而且在第一組裡,說話者剛在說錯之前,便已覺得那傾向的活動。但無論是哪一組,其牽制的傾向都被壓制下去。說話者決意不將觀念發表而為語言,因此他便說錯了話;換句話說,那不許發表的傾向乃起而反抗說話者的意志,或者改變他所允許的意向的表示;或者與它混合起來,或意取而代之,而使自己得到發表。這就是舌誤的機制。

由我看來,第三組的過失也可以與描述於此的機制完全協調起來。我只須假定這三組的區別在於壓退一個意向的有效程度彼此不同。就第一組說,其意向是存在的,而且在說話前已被覺得;只是在說話時才被拒斥,因為被拒斥,所以在錯誤里得到了補償。就第二組說,拒斥得更早。在說話之前,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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