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次講演時,我們曾單單討論過失本身,而沒有涉及它和被干涉的有意動作的關係;我們知道,就有些例子而言,過失似有意義。如果過失有意義這一結論能在更大範圍上成立,則對意義的研究將會比對過失所由引起的條件的研究更為有趣了。
心理過程的意義究作何解,我們必須先有共同的觀點。由我看來,意義就是它所藉以表示的「意向」iion,或是在心理程序中所佔據的地位。就我們所觀察的大多數實例而言,「意義」一詞都可用「意向」和「傾向」tendency等詞代替。究竟只是由於表現,還是由於對過失的詩意的誇大,才使我們相信過失之中有意向的存在呢?
現在請仍以舌誤為例,並考察其更多的表現,我們便可知道這些實例全有顯而易見的意義或意向,尤其是那些把自己所要說的話說反了的例子。譬如議會議長致開會詞時,說:「宣告散會。」那是很容易懂的,其意義和意向就是他想要閉會。你也可以說:「他自己這麼說的」;我們不過是抓住了他的要害。請你們不要打岔,表示反對,以為這是不可能的,以為我們知道他要的是開會,不是閉會,以為他的意向當然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他是要說開會的。你們這樣說,是忘記了我們原意是要「單單討論過失」;而要把過失和它所擾亂的意向的關係留待以後再講的。所以你們犯了邏輯上「竊取論點」begging thequestion的謬誤,而任意處理其所討論的全問題了。
在另外的例子里,舌誤雖不完全是所要說的話的反面,卻仍表示出來一種矛盾的思想,譬如「我不願ge估量前任教授的優點。」「不願」雖然並不是「不配」geaig的反面,然而這句話的意義已和說話者所應取的態度大相矛盾了。
還有些例子,舌誤只是在所要表示的意義之外增加一個第二義。於是其錯句仍象是好幾句的凝縮。譬如那個剛愎的女人說:「他只要吃點喝點我選擇的東西就行了。」她的言外之意似乎是:「他的飲食自然可受他自己的支配,但是他要什麼,究竟有什麼用呢?我才可以代他選擇食品呢?」舌誤常予人以這種凝縮的印象。例如一位解剖學教授講演鼻腔的構造,結束時,問學生們是否能充分了解,等得到了肯定的答覆之後,他繼續說:「這可很難相信,因為充分了解鼻腔的解剖的人,即在幾百萬人的城市裡,也僅只一指可數……不,不,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數。」這個縮句自有意義:就是懂得這個問題的只有他一個人而已。
舌誤除顯而易見者外,還有一些例子,它們的意義是不易了解的,所以直接違反我們的期望。譬如錯讀專有名詞,或亂髮些無意義的語音等是很常見的事例,所以單單以此為根據,就可以解答「過失究竟是否全有意義?」的問題了。現在如果將這些例子加以更仔細的研究,也可以揭露這樣一個事實,就是這種錯誤是不難領會其所以然的;老實說,這些似難了解的例子和前面比較容易懂得的例子之間確沒有多大的差別。
有人問馬主人馬怎麼樣了,馬主人說:「啊!它可『慘過』stad——可再過一個月。」「Itmaytakeanothermonth」。那人再問他什麼意思,他說他想這是一件慘事asadbusiness,把sad慘和take過揉合到一起就成了「慘過」Stad。見梅林格和邁爾
另有一個人談及一件可以非難的事,他接著說:「於是某些事實又『發齪』refilled了」。他的解釋是要說這些事實是「齷齪」的,「發現」revealed和「齷齪」filthy合而成為「發齪」refilled了。見梅林格和邁爾
你們可記得那少年要「送辱」一個不相識的女人。我們曾將此二字分析而成「侮辱」和「護送」,現在可不需要證據便知道這個分析是可信的了。由這些實例看來,可見它們即使不太明白,卻也都可解釋為兩種不同說話的意向的混合或衝突。所不同者,在第一組的「舌誤」中,一個意向完全排斥了其他意向,說話者完全把自己所要說的話說反了,在第二組中,一個意向僅只歪曲或更改了其他意向,因此,就造成一種有意義的或無意義的混合的字形。
我們相信現在已懂得大多數舌誤的秘密了。這一層假若弄明白,那麼從前不能理解的另一組舌誤也可以領會了。譬如變換名詞的形式雖不見得常常是由於兩種相似的名詞的競爭所致,然而那第二個意向是容易看出的。非舌誤所致的名詞的變式是常見的;這些變式的目的是要貶低某一人名;這是一種普通罵人的方式,有教養的人雖不想採用,卻也不願意放棄,它被偽裝成笑話,雖然是很下流的一種笑話。舉一個粗俗的例子吧,法國總統Poincaré曾被歪曲為「SChWeinskarré」「豬樣的」。我們還可以進一層,認為這種譏諷的意向也可隱匿於因舌誤而造成的人名變式之後。如果這個假定是對的,則因舌誤而造成的滑稽可笑的變名也可以有類似的解釋。譬如議會議員稱他人為「中央地獄裡的名譽會員」honourablememberfortralHell,會場里的安靜氣氛一下子就因為這個可以喚起一種可笑而不快的形像的字兒而被擾亂了。因為這些變式有譏諷的表示,所以我們不得不斷定它背後還有這樣一個意思:就是「你不要受騙吧。我這個字是無意義的,有誰亂說,就讓他下地獄」!其他象把完全無害的字變為粗俗污穢的字的舌誤也可適用同樣的解釋。
有些人為了開玩笑,故意將無害的字變成粗野的字,這個傾向可算是大家熟悉的。有人以此為滑稽,其實,你若聽到這種例子,便不免立即要問這是有意的笑話還是無意的舌誤。
我們似乎已經以很少的勞力解決了過失之謎了。過失不是無因而致的事件;乃是重要的心理活動;它們是兩種意向同時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結果;它們是有意義的。我知道你們必定有許多疑問要向我質難,我們須先解決了這些疑難,才可使這種努力所得的結果引起大家的信仰。我當然不願意以粗率的結論來欺騙你們,讓我們冷靜地依次來討論每一事件吧。
你們將有什麼疑問呢?第一,要問我是否以為這個解釋可用以說明一切舌誤的事例呢?或只能說明若干少數的事例呢?其次,這個概念是否可兼用於許多種類的過失,如讀誤、筆誤、遺忘及做錯事和失物等等呢?再其次,疲倦、興奮、心不在焉及注意不集中等因素在過失心理學中究竟占什麼地位呢?此外過失中的兩種互相競爭的意向,有一種常常是明顯的,另一種則不一定。我們究竟如何可以揣知後一種的意義呢?你們除這些問題之外,有沒有其他問題?如果沒有,我可要提問了。我要提醒你們,我們討論過失,不單為了要了解過失,而且要因此而了解精神分析的要義。所以我有下面的這個問題:干涉其他意向的究竟是哪種目的或傾向呢?而干涉的傾向和被干涉的傾向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呢?所以過失的謎一經解決,進一步的努力便又開始了。
這就是一切舌誤的解釋嗎?我想說是對的。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若研究一個舌誤的例子,便可得到這個結論。但是我們可不能證明一切舌誤都受這個法則的支配。雖然,卻也沒有妨礙;因為為了我們的目的,這一層在理論上是無足輕重的。然而即使我們所解釋的舌誤的例子僅是一小部分,我們所想要用來說明精神分析的結論卻依然是有效的;何況我們所可解釋的舌誤還不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第二個問題:這個解釋可否適用於他種過失呢?我們也可預先作肯定的答覆。將來討論筆誤、做錯事等例子時,你們也是可以信服的。然而為了敘述的便利,我想將這個工作暫時擱置一下,等我們更充分地研究了舌誤之後再說。
有些學者視為重要的因素如循環系統的擾亂、疲倦、興奮、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現在對我們說來,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過失的心理機制適如上述,這個問題便須有更徹底的答覆。你們要知道我決不否認這些因素。老實說,精神分析對於其他各方面的主張大概是沒有爭論的;精神分析只是要將從前已經說過的話加入一些新鮮的材料。有時候,以前所忽視而現在為精神分析所補加的卻正是那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小病,循環系統的紊亂及疲倦等而發生的生理的傾向,當然可以引起舌誤;這是日常的經驗也可以使你們相信的。但是承認了這些究竟可以解釋什麼呢?它們並不是過失所必需的條件。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形之下,也可以產生舌誤。所以身體的因素只算是補充的;只能給產生舌誤的特殊的精神機制以相當的便利。我從前曾用過一個比喻;現在一時找不到一個較好的,便仍用這個比喻了。譬如在黑夜裡我正在僻靜的近處散步,流氓來了,把我的金錢、手錶搶去,強盜的面孔當時看不清楚,我向公安局控訴說:「僻靜和黑暗搶去了我的錢物。」公安局長也許告訴我說:「在事實上講,你似乎太相信極端的機械觀點了。你的控訴應該是有一個沒看清的竊賊趁黑夜和僻靜而膽大妄為,才將你的錢物劫去。由我看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