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和孩子玩「開小賣部」,是一項非常好的活動,通過這個遊戲教孩子學加減乘除,可以有效地促進孩子的數學運算能力,是一種真正寓教於樂的學習方法。
在圓圓4歲左右,我有一段時間教她學計算,開始採用的就是掰著手指頭做「2+3」等於幾這樣的方法。她開始還挺喜歡做,時間稍長就表現出厭倦了。我就想,能有什麼方法讓孩子又能學計算,還有興趣呢?
那時候社區超市還沒出現,各居民點一般都會有一兩家「小賣部」,圓圓很喜歡和我一起去小賣部買東西。我每次都讓她去告訴店主買什麼,並讓她把錢遞給店主。當時只是為了讓她學會做事,學會自然地和人打交道。沒想到這讓她很小就對錢的作用有概念了。
有一次圓圓和我從小店買東西出來,帶出滿眼羨慕的神情,說她長大要開小賣部。我問為什麼,她說咱們買東西要花錢,開小賣部的人就不用花錢。我後來發現她和鄰居小朋友在一起玩開小賣部的遊戲,互相扮演店主和顧客,扮店主的人總是很有幾分得意。看來她滿心想做個小店主,由此我想到和她玩開小賣部的遊戲。
圓圓做了掌柜的,我和她爸爸當然就是顧客。我們拿一些東西給她在地下圍出一個「小店」,並擺上各種「貨物」,貨物有真的,有替代品(比如她最喜歡吃的雪糕就得找替代品),只要她明白就行,然後我們輪流光顧她的小店。
我們認真地瀏覽她的商品,選定要買什麼,問她多少錢,有時還要討價還價一下。付款時,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找一些零錢回來的,比如買一根筷子六角錢,我們一般會給她一元錢,這樣她就得找四角錢出來。
開始時都是她自己定價,小孩定價,無論大小都是一個比較整、比較簡單的數字,比如1元、200元等。她一般不用「1.40元」或「203元」這樣的定價來為難自己。
玩過幾次後,我們就暗暗地把她往稍複雜些的計算上引。
比如雪糕原來賣1元一支,我們就建議說,這幾天雪糕漲價了,每支一塊二了,你這裡要不要漲價啊,漲價可以每支多賺兩毛呢。然後我們給她兩元錢或五元錢,這樣她的計算就比較複雜了。
圓圓開始時不喜歡這種有零頭的定價,這給她的計算帶來麻煩了。我就再帶她到外面小賣部買東西時,讓她注意一下小賣部商品定價基本上都有零頭,於是她的「價格」都變得有零頭了。
開小賣部的計算難度上升時,過渡應自然,這樣會保持孩子的興趣。
我們開始時一般都是玩100元以內的加減法,稍後就給她一些建議,認為某個東西應該很貴,可以把價格定到三五百元。我印象中圓圓在四歲左右時,可心算500以內的加減法,這基本上是通過「做生意」學來的。
開小賣部遊戲大約一直玩到圓圓上學二、三年級。她學習乘法和除法時,我就暗暗在遊戲中加進了相關知識,比如一根鉛筆9分錢,我要求一下買8根;或者一包餅乾4元錢,裡面有10塊,而我只想買3塊。這樣,她就得動用她的乘除法知識來計算了。
「開小賣部」的過程就是孩子不停地做「應用題」的過程,這對孩子有很好的數學啟蒙效果。數學教育不要一下把孩子拉到抽象的數字上,不要拿一些乾巴巴的枯燥的計算來為難孩子。要讓孩子在遊戲中感受數字,讓他體會到計算不是抽象的東西,是存在於周圍生活中的有用的東西,和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聯繫著。
圓圓讀小學一、二年級時,當別的同學在抽象的數字里苦苦掙扎時,她卻對每個題一眼看透,覺得那些題都太簡單了。
圓圓讀完二年級直接上四年級,當時學校的教導主任有些擔憂。說三年級是比較關鍵的一年,這一年的學習內容較難,尤其是數學。於是我找來三年級上下兩冊數學課本,用十天的時間和圓圓一起學了一遍,她掌握得很好,開學後和一些上過三年級的孩子一起考試,她的成績最高。
並非圓圓有什麼特別的天才,而是相關知識她在「開小賣部」時早已用過了。當「店主」動的腦筋,使她的數學思維能力大大提高,學起課本來就十分輕鬆。
兒童身上有一種喜好模仿成人生活的天性。我記得自己小時候玩擺家家,特別快樂。我想,圓圓「開小賣部」的感覺一定和我玩擺家家時的感覺一樣,只是她不知道自己在玩的過程中已學習了計算。
所以,學習為什麼非得是「苦的」不可?學習也可以在快樂中進行。而且,在快樂中進行的學習會讓孩子學得更好。我們都希望孩子喜歡學習,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酒心巧克力,孩子如何能不喜歡;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牛黃解毒丸,孩子又如何能喜歡?
在玩「開小賣部」遊戲時要注意幾個問題:
首先是不要把用意告訴孩子。
玩這樣的遊戲,在家長這裡是為了讓孩子學會計算,如果你把這個目的告訴孩子了,或被他察覺了,孩子就會失去遊戲的興趣。要讓孩子覺得這僅僅就是個遊戲,只是為了玩。大人在和孩子玩時,要拿出認真而單純的心態,把自己當成孩子一樣投入地去玩,不要在這個過程中有任何說教,更不要因為孩子算錯賬訓斥孩子。
其次是避免造成孩子不好意思。
我們在和圓圓玩時,剛開始圓圓對什麼東西定多少價沒感覺,完全是隨意報數字。比如她把一小塊「蛋糕」定價成100元,她爸爸就很誇張地說:「啊,這麼貴啊!」她爸爸是為了製造氣氛,以他所熟知的市場價格來感嘆,可他的口氣把圓圓嚇住了。圓圓從爸爸的口氣中感覺自己定的價格太離譜,有些不知所措。再問到下一個東西的價格時,她報價時就有些膽怯和不安,猶豫地說出一個數字,然後等待大人的反應,試探定得對不對。這樣玩下去,孩子的注意力就不能集中在玩耍上,時間稍長就會感到緊張和厭倦。我趕快出來打圓場,告訴她爸爸說這塊蛋糕做得特別香,就值這些錢。
事後我告訴圓圓爸爸,以後無論孩子定價多少,都不要那樣大驚小怪。不要以你的生活經驗來干擾孩子的思維,孩子並沒有市場價值概念。我們只是為了讓她學會計算,不是為了讓她學會做生意,所以她怎樣定價並不重要。她完全可以把一斤米定成200元,也可以把一個金戒指定成4角錢。
第三是不要讓計算為難孩子。
家長要記住的是,這是個遊戲,不是數學課。家長可以通過「買賣」發展孩子的計算能力,但不可操之過急。在遊戲中要把孩子的樂趣放在首位,學習放在第二位。計算的難度可以慢慢提高,但不要讓太難的計算干擾樂趣。如果孩子在買賣中屢屢感到計算的困難,他就會有受挫感,就會失去興趣。
第四是不強迫孩子玩。
不要為了讓孩子學習而頻頻地玩同一個遊戲。這個遊戲我和一些人講過後,就有人回家天天和孩子玩。開始孩子還有興趣,但連玩三天後就不想玩了,家長就左說右勸地要玩。
也有那樣的時候,剛開始玩,一筆生意還沒成交,孩子就因為什麼原因突然不想玩了,這時家長也不要強迫,只要孩子表現出不想玩了,就要立即停止,以免敗壞了孩子對遊戲的胃口。如果家長在遊戲中表現得太積極,還容易讓孩子察覺你的用意。
第五是盡量用真錢。
我開始和圓圓玩時,不想用真錢,覺得那樣不衛生,就用一些紙片寫上面值來玩。但發現孩子對假錢沒興趣,小孩子一旦意識到錢可以換來想要的東西時,她就會對錢情有獨鍾。用真錢可以讓她在玩耍中更投入,玩罷注意洗手就是了。
寫到這裡我想到,如果把孩子每一次「贏利」記錄下來,並且把她賺的錢另存起來,給他買東西時就用這筆錢,可能會更好地刺激他的玩耍興趣。這一點在圓圓小時候我們沒做,只是猜測這樣做會更好。
第六是增加遊戲變數,盡量使每次遊戲略有不同。
一般來說孩子願意做「店主」,尤其是開始時。玩過幾次後,為了保持遊戲的新鮮感,可以和孩子互換角色,讓孩子再回到顧客的身份。無論誰扮顧客,都可以扮不同的角色,或形成不同的組合,有時是老爺爺老奶奶,有時是小朋友,有時是醫生或教師。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事情和需求,這樣就會有很多故事產生出來。還可以讓家裡的各種玩具參與進來,如毛絨小狗和小熊等來買東西,當然是有人替代它們說話和付錢。
我們和圓圓除了「開小賣部」,還「擺菜攤」。她有時也願意當菜市場小販,我們就用小紙片畫上各種蔬菜水果,或找來各種替代品,和她玩賣菜。為此特意到中藥房給她買了一桿小秤,因為當時市場上小販們用的都是有砣有桿的手提秤。
「開小賣部」給出的啟示是:和生活結合的學習效果更好,源於生活的教育可以無處不在。
教孩子學習並不一定需要坐在書桌旁,只要有心,處處能發現教育的機會。比如,最早教孩子從1數到10時,如果你只是口頭反覆念叨這些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