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終究是經營不來的 懲罰

男人的分居妻子堅決不肯離婚,她要跟他周旋。她說:

「我承認我現在只是一般小女人的心態,只要看著他痛苦,我便快樂,他不願意看到我,我便要他看到我,這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跟一個已經不愛自己,自己也已經不愛的男人無休無止地糾纏下去,兩敗俱傷,是懲罰自己,還是對方?

伸手去打對方的臉,自己的手也會痛吧?除非拿一把尺去打對方,可是,為了令他痛苦而要跟他硬拼,那就不是一把尺,而是用自己的手。他不一定受傷,但自己肯定會痛。

懲罰一個人,也要付出精力和體力。懲罰一個自己愛過的人,更要付出感情。既然明知道這個男人那麼自私,也吝嗇金錢,還值得把餘下的青春用來懲罰他嗎?

說真的,他已經不愛她,她的存在對他來說,不是懲罰,而是騷擾。

小女人也可以有大風度,優雅地下台,也是一種風度。他不肯付錢,是他沒有風度,既然不愁生活,何必要他的錢?不要他分毫,那才是對他的侮辱。

一個女人,能令男人痛苦,是她本事,她有這個本事,而選擇放過他,則是更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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