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之社會主義(1904年2月14日)

社會主義者,近百年來世界之特產物也。檼括其最要之義,不過日土地歸公,資本歸公,專以勞力為百物價值之原泉。麥喀士曰:「現今之經濟社會,實少數人掠奪多數人之土地而組成之者也。」? 士梭爾曰:「凡田主與資本家皆竊也盜也。」此等言論,頗聳聽聞。雖然,吾中國固夙有之。王莽始建國元年下令曰:「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而豪民侵淩,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十稅五也。父子夫婦終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馬余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奸。」所謂分田劫假者,注云:「分田,謂貧者無田,取富人之田耕種,共分其所收;假者,如貧人賃富人之田也;劫者,富人劫奪其稅,欺淩之也。」此即以田主、資本家為劫盜之義也。又宋蘇?曰:「自井田廢,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資於富民。富民之家,地大業廣,阡陌連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驅役,視以奴僕,安坐四顧,指麾於其間,而役屬之民,夏耨秋獲,無有一人違其節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

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於富強,耕者日食其半以至於窮餓而無告。」此等言論,與千百六十六年萬國勞力黨同盟之宣言書,何其口吻之逼肖耶?

中國古代井田制度,正與近世之社會主義同一立腳點,近人多能言之矣,此不縷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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