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動物奇蹟 馬鹿的故事

唐頌

萊茵河左岸的艾弗爾山區。時值深秋,一頭名叫「漢尼巴爾」的馬鹿在密林里躁動不安地行進。它正處於發情期,在焦急地尋找著配偶。它來到了一片育林區,停下了腳步,昂起頭髮出極為深沉的鹿鳴。然後,它腳步輕捷地朝一片密密的灌木林跑去。突然,它猛吃一驚:在它的面前出現了一頭名叫「亞歷山大」的雄鹿。這頭雄鹿頭上長著帶有二十二個枝杈的鹿角,體重三百四十公斤,體格雄壯,相貌堂堂。

只要望一望亞歷山大頭上那副鹿角就夠漢尼巴爾發怵的了。它趕緊轉過身去,連跑帶跳,想避開這個強大的對手。跑了不遠,一叢鋸倒晒乾的冷杉枝條擋住了它的去路。

漢尼巴爾氣不打一處來。它狠狠地把角戳進這堆樹枝中,發泄一番以後漢尼巴爾發現亞歷山大竟然緊隨其後。

這下它更緊張了,它把頭昂起來警惕地瞪著亞歷山大。誰知有三棵晒乾的小冷杉樹掛在漢尼巴爾的鹿角上,這使它看起來顯得特別威武。這下輪到亞歷山大吃驚了。它渾身戰慄,趕緊轉身逃跑,一會兒就消失在密林深處。

不少學者曾經認為,鹿角的大小有如軍人的軍階,無須考慮對象,就得予以尊重。然而許多動物行為學家通過一系列新的實驗證明,這只是不熟悉的鹿偶爾相遇時的情況,而在彼此熟悉的鹿中,則完全是另外一種情景。

著名動物學家艾斯瑪爾克博士曾經做過這樣一次實驗:他從一個由十二頭馬鹿組成的群體中挑選了一頭鹿角發育最差、地位最低的鹿。在它的頭上裝上一副從狩獵俱樂部弄來的極威猛極漂亮的大鹿角。這樣,最弱小者成了這一帶的「最雄壯者」;然而同群的馬鹿由於知道它的底細,並沒有給它以應有的尊重,而是照常欺負它凌辱它。群鹿只承認和尊重它們現有的首領。

這群鹿的首領叫「萊克斯」,頭上長著一副令每一個獵鹿人都會怦然心動的大鹿角。如果把它的鹿角枝杈全部鋸去,它在鹿群中的地位會一落千丈嗎?艾斯瑪爾克博士讓人鋸掉了所有枝杈,然而首領依然是首領,它的尊嚴和權威依舊。甚至它的鹿角鋸到只剩四十厘米高的一截短樁時,它依然是無可爭議的首領,群體中的「二把手」——一頭有十六個枝杈鹿角的馬鹿,在它面前仍然服服帖帖。博士又讓人把首領的鹿角全部鋸去。這時情況發生變化了。群體中所有的鹿起來造首領的反,首領的威風蕩然無存,它從將頭跌到兵尾,成了群體中地位最低下者。鹿角的全部損失才會給它的「社會地位」帶來災難性後果。

萊克斯的鹿角脫落之後,它被科研人員捉住,被送到斯普林格「野豬公園」,和其他馬鹿一起被卧養起來。這一年夏天,萊克斯頭上長出的角可憐兮兮,每個看到它的遊客都說它屬於「劣等種族」。

萊克斯這樣具有優秀遺傳基因的馬鹿為什麼在這一年情況如此之糟呢?它作為一個頭上無角的外來者來到了這樣一個完全陌生的圈養地,並馬上捲入了一系列無休止地打鬥中。無角鹿打鬥時後腿直立,兩條前腿擂鼓一般地向前擊打,這樣的打鬥威力自然有限。因而在這一年中,萊克斯只好俯首臣服。它的地位低下,它的頭上只能長出與其地位相適應的角來。可是進入第二年情況就徹底改觀了。萊克斯畢竟身材高大,體力雄健。在打鬥中它日漸佔上風,最終又爬到了首領的地位,這一年,它的鹿角長得又高又大,枝杈繁多,重現了當年雄風。

學者們因此得出結論:並不是鹿角的大小決定某頭鹿在群體中的地位,正相反,有資格當首領者才能長出最強大的鹿角。

鹿角大的鹿不一定真的強大,強大的鹿卻一定會長出龐大的鹿角。對人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做頭領的人不一定具備實力,但具備實力的人卻一定能夠成為頭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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