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動物奇蹟 狼群分配原則

楊治邦

一群狼在荒涼的雪地上奔跑,它們已經好幾天沒有吃到食物了。獵物就在前面,狼群拚命地追趕。終於,一隻狼撲向獵物,就在這一瞬間,後面的狼也趕到,獵物被咬死在地。這時,分享獵物的行動開始了,首先,是最強壯的狼,即咬死獵物的狼先吃,然後是強壯的狼吃,最後才輪到身體瘦弱的狼。如果食物不夠吃,體弱的狼就吃不上食物。獵物一吃完,狼群又開始奔跑起來,向下一個獵物追去。

狼群就這樣不停地奔跑,跑過漫長的冬季。偶爾狼群吃飽了,它們也不會停下來,因為它們經歷過太多飢餓的日子;它們也總是把尾巴夾得緊緊的,很少互相爭鬥,即便發生爭鬥,弱者很快服輸,夾著尾巴到另一邊去了。狼群的目標始終在前方的獵物。一隊狼群就這樣奔跑著,雖然隊伍中不時有狼倒下,但狼群依然奔跑著,始終充滿了活力。

這不是寓言,在小說中我就讀到過同樣的故事,它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給我許多思考。

狼群的「分配原則」也很值得深思:先強後弱。獵物總是跑在最前面的狼首先捕獲的,沒有它們,就不會有食物。從另一種意義來說,跑在最前面的狼必須保持一定的體力;如果這一部分狼跑不動了,就不會有食物,這對狼群來說其結果是災難性的。

有趣的是狼總是夾著尾巴,不像狗總是把尾巴翹得高高的。狗是喜歡窩裡斗的,它們見面就咬,一咬就得拼個你死我活。狼大概不喜歡窩裡斗,不做無謂的犧牲。狼就是狼,狗就是狗,落到今天看家護院的地步。人們常常告誡自己:夾著尾巴做人。我想,這大約是從狼那兒得到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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