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狂野性情 麻雀的骨氣

牟丕志

有一句名言:「你可以殺死我,但你不會戰勝我。」人們把這句名言寫進了名言錄,但真正做起來卻很難。在我看來,在動物界里真正能做到這一點的動物是麻雀,是那個身軀很小,面貌平平,極為普通的麻雀。

人是萬物之靈,在這個小小的星球上,人類已經牢牢地確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人們可以馴服大象、老虎、獅子、黑熊、豹子、雄鷹、蟒蛇、海豚、猴子等,總之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游的,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無論是兇猛的,還是溫順的,一般來講,只要到了人手裡,就得服服帖帖,有的被關在籠子里讓人觀賞,有的被訓練成「演員」,為人類表演,有的被訓練成「獵手」幫人類打獵。一些動物習慣於被人類豢養,過著養尊處優、不費力不費神的安逸生活。它們為了安逸,對人類屈服了,背棄了藍天、綠林和大海。

然而,這種背棄卻與麻雀無緣。麻雀,以其不屈的品格,成為動物界最偉大的獨立者。人類可以隨心所欲地馴養其他動物,惟有麻雀對人類說不,人類無法馴養麻雀,麻雀一旦被捉,它就會絕食,以死抗爭,如果替麻雀說句話,那就是:你可以抓住我,殺死我,但你不能馴服我。

我曾經做過馴養麻雀的實驗:將捉到的麻雀系在繩子上或放在籠子里,放上它喜歡吃的食物,可是從失去自由開始,麻雀就拒絕進食進水,瞪圓一雙憤怒的眼睛,咄咄逼人。過了幾小時或十幾小時,甚至在更短的時間裡,它就會氣覺身亡。我覺得,麻雀的死屬於自殺而死,但是它在沒有「服毒」或「上吊」的情況下,怎麼會死呢?問過老人,老人說,麻雀「氣大」,你捉住了它,它就氣死了。我想這樣的解釋確實有些道理,麻雀講的是骨氣,要麼擁有自由、擁有藍天,要麼就去死,決不苟活。

後來我對麻雀產生了深深的敬意,感到麻雀身軀並不高大,模樣並不美麗,但有一種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就憑這一點,麻雀就可在動物界堪稱偉大一族,堪稱精英,堪稱高貴。而看上去很高大很美麗的動物,往往是徒有其表,與「高尚」二字無緣。

道理很簡單,麻雀這種不屈的種族精神是麻雀徹底擺脫了人類的牢籠,也徹底擺脫了被奴役、被玩弄、被異化的命運,它們始終擁有自己的藍天、自己的自由。我想這大概是麻雀種族之所以興旺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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