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十幾年來,我參加過兩次同學聚會,相隔十年。第一次是剛畢業、大家都上大一的那一年。那次人到得最齊,包了飯館整整一層;不但同學來得多,連文理兩科的班主任和其他跟學生關係好的老師都來了,放眼望去,除了校長副校長和各科室主任以外,幾乎是把學校教職工的主力整體搬到了飯館裡。這讓我們十分緊張,生怕吃到一半突然闖進來幾個情緒不穩定的應屆學生把老師一鍋端了,因為我們一年前還有這種想法。那次聚會還比較純潔,因為大家只是上大一而已,相互之間要想炫耀一番,也只有「我們北大比你們清華可差遠了」「你們北外在學外語的圈裡可是頭一份呀」之類。對於十八九歲的年輕人來說,這可以理解,回想起來也不會覺得丟人。我沒的可炫耀,所以話比較少,也沒有人跟我說「你們學校在搞政治的裡面可算頭一份呀」這樣的客氣話。
那一次,平庸的平沒有來。我印象中她也考上了大學,雖然是平庸得連名字都記不住的大學,但終歸是大學,並沒有什麼可羞恥的。像我們這種搞政治頭一份的大學,面積卻跟一所完全中學差不多,而且還在我的學生證上判了個「走讀」的刑,這讓我覺得我根本就沒上大學。連我都有臉面參加的聚會,平庸的平卻沒有來。
第二次聚會是十年後,當時我都快上班十年了,混得還是一塌糊塗。去之前我猶豫了一番,因為畢業十年後的同學聚會是十分兇險的。後來我一看名單,平庸的平也要來,心說我混得再慘大概也不至於是最慘的了,便欣然前往。我有這種想法,倒不是因為我多麼功利虛榮,而是在各種場合聽過太多的同學聚會之慘狀,不禁心生忌憚。我聽我大學時最好的朋友講,她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時,感覺同學之間掃來掃去的目光簡直像一道1000目的激光篩子,細細地把所有人過了一遍之後,她覺得自己碎成了許多整齊的菱形肉塊,切面上冒著焦臭的青煙,真是太可怕了。
有關平庸的平,其背景是這樣的。此人初中就是我的同學,但是上高一時在班裡看見她,我竟然想不起她的名字來。不是那種「到嘴邊兒了就是想不起來」的「想不起來」,而是實實在在的「想不起來」——徹底忘了。她留著跟初中時一樣的髮型,穿著跟初中時一樣的衣服,這並不是因為我清楚地記得她初中時的樣子,而是因為高一時看起來她沒有任何變化。高一時班主任是英語老師。英語課上,老師讓每個同學都上台自我介紹一番,輪到這位同學時,只見她穿著白襯衫、藍褲子、白球鞋、抖著圓滾滾的短髮走上台去,轉過身來,緩緩地說:
「我叫王平,平庸的平。」
從此,她就叫平庸的平了。按照常理,一個高中生的綽號在三年里會發生很多次的蛻變。比如我們的班長姓崔,一開始同學們叫他碎催,因為他總是跟在老師鞍前馬後一副九千歲的樣子。後來大家乾脆就叫他崔公公了。高二的時候,崔公公因為上課睡覺,被革職查辦了,於是其綽號又變成了「睡崔」。我的綽號也有很多,用得最長的一個叫「小飛輪」,我一直不知從何而來。直到那次同學聚會時我才問清,那是因為我一打群架總是轉身就跑,逃跑的速度比自行車還快。當時的自行車上有一種高科技裝備叫小飛輪,有這東西的車跑得快。總之,每個人都必須有至少一個綽號,否則就太過平庸了。但是像平庸的平這樣一個綽號可以叫三年的其實很少。這是因為她太不顯眼了,起初大家還叫叫她,後來,同學們漸漸發現沒有什麼理由非叫她不可。再後來,她似乎連這個綽號都失去了。
平庸的平是個平庸得絕對對得起平庸二字的平常人。初中三年,我對她沒什麼印象;高中三年(實際上我留級了,上了四年,但她沒有),她給我的印象就是「世上還有這麼不起眼的人嗎?」當時班裡有個和她類似的男生,姓金;那孩子很少跟人說話,三年內只跟我說了兩次話。第一次是說「對不起」,因為他踩了我的腳。第二次是高二的時候,有一天他突然興沖沖地跑來問我:「小飛輪,你踢足球嗎?你跑得這麼快,踢球應該不錯吧?」關於這事情的前因後果,姓金的男生是這麼說的:當時文科班向我們挑釁,要踢一場班際友誼賽,起因似乎是兩個班的男生在操場上踢球時有些衝撞,險些動起手來。我說:「那還踢什麼球,打他們丫的不就行了嗎?」只見姓金的男生撇了撇嘴,轉身去找別的男生了。從這件事來看,姓金的男生至少有一份對足球的熱愛,以至於竟豁得出臉來跟我說了這麼多話。而平庸的平則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愛好。
那時候的高中生活雖然沒有現在豐富,沒有電腦玩也不能上網,但每個高中生基本都有至少一個愛好。有人愛好踢足球或打籃球,有人愛好畫畫,有人愛好彈吉他或在清晨還沒有人來的空曠教室里唱歌,有人愛好用三合板兒粘成飛機的形狀再把它摔壞。當時我愛好滿樓道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姿勢穿過擁擠的人群,翻過掃除時被學生搬出來放在樓道里的桌子,一個滑鏟穿過正在落下的捲簾門,兩步跳下一層樓的台階,再直線加速奔騰到樓道的另一端,如此往複。沒有任何目的。我並不急著放學,也沒丟什麼東西,更不是想在女生面前製造飛檐走壁的印象。我只是單純地愛好這個。我身體里的每一個細胞都在要求我奔跑跳躍,並且不是在那個簡陋的200米跑道上跑,而是在阻礙重重的樓道里跑。就是這種愛好。
而平庸的平,如前所述,沒有任何愛好。她不看言情小說,也不寫情書;不用鉛筆刀在胳膊上亂劃,也不寫讓人笑出眼淚的遺書;她不追任何男生,也沒有男生追她。她唯一的愛好恐怕就是坐在角落裡不被任何人發現。其實她的座位幾乎是在教室的正中央,但她總能在那裡製造出一種角落的感覺。
平庸的平長得一點也不難看。若站在第二次同學聚會的視角看,簡直稱得上有幾分姿色。但是在高中時的視角看,她既說不上好看,也說不上難看,簡言之就是沒必要看。她的髮型很普通,當時有一半的女生留那個髮型。從頂心生出的頭髮根根直達頸根,末端略略向內收起。跑步時,這種髮型會有節律地向上飛起,頗像芭蕉葉子。女生一歪頭,頭髮便直直垂向地面,與露出來的雪白脖頸形成一個美妙的夾角。你若在一個女孩子背後猛地大聲叫她,便會看到頭髮隨她轉身精神地飄起,再逐根旋轉散落的美景。但是這些在平庸的平身上都不曾發生過,或是發生了也沒有人注意。因為班上有穿得好看的女生,有留著同樣髮型但就是比別的女孩撩人的女生,有聲音甜美令人聞之幾欲落淚的女生。沒有人注意平庸的平。到了第二年,學校突然要求統一穿校服,更沒人看得見她了。
平庸的平考試成績總在班裡的二十來名。這導致發成績單時她既不在開頭也不在結尾。老師既不會誇她,也不會特地譏諷她——像譏諷我那樣。平庸的平體育也很一般,但她又不在那幾個每次跑步必定被甩在最後落魄地垂著雙臂慢慢走回來的嬌弱女生之列。有些女生嬌弱起來並不招人討厭,相反還挺好看的,但她無疑並沒有給人留下此類印象。在跳馬或跳高這種技巧型項目上,她總是別彆扭扭地勉強完成,成績平平,但似乎從不惹禍出醜。我們班有一個特別胖的女生,曾經在跳高時採取了一個詭異的餓虎撲食,把桿壓斷了;另一個皮膚黝黑身體結實的女孩則在背越式跳高時躍出太遠,落在了墊子外面的柏油地上,摔了個半死。這些事情永遠也不會發生在平庸的平身上。
就是這樣一個平庸的平,在十年之後,跟我坐在了同一張飯桌前。我一進門就發現了她,但沒認出來。我這人有間歇性交際障礙,大部分時候我能跟任何陌生人侃侃而談,但有些場合我又會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比如,在遇見理應認識卻沒認出來的熟人的場合,我總是把頭一埋,裝看不見。這種時候,我連邏輯推理的能力都失去了:很顯然,桌上其他人我都認識,而我來之前已經看了網上的名單,但我卻沒有推導出坐在我對面這個周身放射著奇妙光輝的女性就是平庸的平。
我先跟高中時最熟的人打招呼。有一個一米九的大塊頭是我高中時最好的朋友,後來不知道怎麼回事,竟然斷了聯繫。我倆就像分手的情侶一樣固執地誰也不肯先聯繫對方,就這麼耗了十年才見面。一位名叫霍壯壯的同學後來當了警察。這位霍壯壯——並無惡意——腦袋稍微有點問題,高中時讓老師幾乎變成了精神分裂。但他打架是一把好手。他跟我關係一般,因為我打架老是逃跑。當年身材高挑的班花如今打扮得活像一個東南亞風俗從業者,一動臉上就掉粉渣兒。文科班的一個不太熟的男生給語文老師帶來了兩本他的小說,此人高中時的外號叫「費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記性不好真記不住。有個胖子,當時我們都叫他「呂榴槤」,因為他的體味很重。其實他是個很善良很溫和的人,從不因此跟任何人起衝突。此人現在是一家旅行社的老闆,平日里的工作就是坐著頭等艙到全球考察路線。令人欣慰的是,這次聚會的發起者不是他(否則太令人沮喪了),而是一位我們都很喜愛的老師。老師問我現在做何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