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篇 可貴而又不足

麝月

張愛玲極度憎惡高鶚偽續,以最「激烈」的語言痛斥之,是她文學、文化修養和審美天賦都高出俗流的鮮明證據。與此同時,她又表示了《紅樓》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這二者併合在一起——其實是事情的「正」「反」兩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這是一條鐵定的規律,是「身不由己」的強烈願望與「戰鬥」。

她因見脂批提到曾有「獄神廟」五六稿,為借閱者迷失,十分嘆恨,於是她便想坐「時間飛機」到那借閱者家將迷稿「搶回來」!這句詩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見她的言談風度。

所以,她的「夢魘」之最末一章,實即我們多年來致力倡導的紅學分支專科「探佚」之學,蓋非此無從理解雪芹的真《紅樓》、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徹底清除高續的影響——即把一部至崇至偉的絕作給「庸俗化了」(張愛玲用語),變成一本「三角戀愛」的「小悲劇」,惑亂人們的耳目和心神。

她對「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別家誤說的干擾,加上她自己的若干誤讀誤會,遂致貢獻未能甚多甚大,是紅學史上一個不小的遺憾——因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這方面的重要見解講起來似乎不是多麼新鮮豐富,也許她對別人的研究論點同意的即不再重複,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為人習知的幾點,聊見一斑——

第一是她認為賈家獲罪抄家,先前主因是東府而非西府。證據是賈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來人,私移財物。後來才變成以榮府為主犯。

第二是賈環篡奪了寶玉的「世襲權,」騰達榮耀了一番。但結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榮府抄沒似只限財物;至於府第、花園,俱未沒收充公。證據是鳳姐「掃雪拾玉」的情節,明明仍在「穿堂」,還是老院。大觀園只是淪落為荒涼凄寂之境,亦仍未動歸屬。

第四是襲人別嫁後,如何囑寶玉,留下了麝月始終伴從,而寶玉的出家,是全書結束的前一刻,亦非由於「看破紅塵」之故。

第五是她以為寶玉為僧後又與襲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於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對那麼多的女兒的結局命運,便很少話及。

以上數端給我的印象是:她對家亡這一主題注意討究,而對人散另一主題則並未十分關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為補充的也不妨順便記於此處,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寧府方是抄家主犯,這與秦可卿的喪殯內幕恐有重要關係。

第二,甄家私移的「財」,絕不是一般的金銀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義忠親王老千歲(胤礽以及長子弘皙)的重要手跡(如密旨,如密奏摺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獻、遺物、賜物、封誥……)。

寶玉的「世襲」,號稱被篡,其實是寶玉不屑功名利祿,自願放棄——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貢獻,也受局限——被另一專家的論點影響了不小,受到干擾,因而減低了成績「分數」。

總的精神境界在哪個層次?她未說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詩曰:

探佚原來比探驪,聰明自作自標奇。

受他影響良堪惜,難掩才人好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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