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篇 張愛玲與胡風

張愛玲,間世之奇才,尚不知文壇評界認為誰可與之比肩?棋逢對手,將遇良材,有嗎?

看她文萃風格,其為人絕不輕狂,也非「神經質」,出言落筆,各有分寸。因此,她對高鶚下的評語,益發令我「如雷震耳」,她說了兩句驚倒世人的話,一次說:高續《紅樓》是狗尾續貂

再次說,高鶚相附在雪芹書上,已成

附骨之疽

三次說:

高鶚死有餘辜!

這可不是隨隨便便、輕輕鬆鬆的話。她無法「克制」了,如鯁在喉,不吐是忍受不住了。

這已不再是「風波」「情面」的事,要動「真格的」,勢不兩立了。

這讓我感嘆,讓我喝彩,讓我下拜。從清乾隆辛亥、壬子以來,不曾有哪位英雄偉士說過類似的話?

這不由我一提胡風先生。胡風是第一個敢說高鶚之偽續是「居心叵測」,是中國文學史上的最大「騙局」。

我當然也想起我自己:對高書說過幾句失敬的話,就有人批評,這是「偏激」;也因此使某些專家教授懷恨在心,百計為之「報復」。不知這些尊高貶曹的「紅學家」看了張女士和胡風先生的話,又作何感想?

誰也不與原作者偽續者沾親帶故,誰也更不與他們是「前世冤家」。使張愛玲以及胡風說出那樣話來,到底是什麼原因?思之思之,悟乎悟乎?

糟蹋中華民族珍寶,是最不可恕的褻瀆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須切除、消毒,並防止複發。最大騙局,豈可不暴光?受了蒙蔽的讀者無過,他們有朝一日也會覺察,不會把假醜惡當成真善美。

至於熙鳳之女,巧姐兒與大姐兒是一是二,專家也成了爭議之題;她引了《金瓶梅》的例證,數語可決:巧姐是專定乳名,大姐是稱女兒的泛詞,何來矛盾?(寫得忽「大」忽「小」,與此無干,是行文的問題)。故我亦不再贅說。

張愛玲對任何問題都不放過,如馬道婆話激趙姨娘,早本說的是她受「折磨」,後本改了「委屈」。哪個對?其實,「折磨」並不定指「酷刑拷打」,完全可用來形容處境的難處。「委屈」倒沒什麼了不起了,大家庭人多勢雜,誰無委屈?

校勘之事最難,要有「咬文嚼字」的耐心明眼,更要有語文文化多方面的知識見解。通情達理,方能做到字斟句酌。不能宏通博達,也會造成比較取捨上的失誤,好的丟了,以為所有「修改」就定勝於初——這構不成一條定律。

以上的話,是我觸事抒感,並非批評張女士。她沒有一概重視後改之意。讀者幸垂明鑒。

詩曰:

出語驚人總為何?豈同私撼肆仇訶?

中華自有連城壁,泥陷污途恨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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