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篇 後文主角

一個作家,寫作當時以及過後,都會有所增刪潤色,這是「規律」,誰也不能否認,何況雪芹十年辛苦,經營締造,寫幾百口人的事情,千頭萬緒,其「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豈為空言。但看了張愛玲的考證,我總難以接受她的論證方法與結果,覺得若是如彼之「增刪」法,則《紅樓夢》對我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興緻大大敗落。

比如,《戚本》一回前脂批,說是「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葯,方是顰兒病重……」,她卻讀作「回回寫藥方,是顰兒病重……」。然後就下「斷語」,說那些回的「藥方」,已都刪去了!

怪不得她是讓「夢魘」給迷住了,以致「聰明一世,懵懂一時」。誰見過一部書竟會「回回寫藥方」?!

脂硯批書時曾說過一句話:「成何文字」,可用在這裡。世上還有比「曹雪芹」更拙笨的「作家」,「回回寫藥方」!(這又是受了某人的謬說之影響。)

其實,就連「回回寫葯」,如第二十六回佳蕙與小紅談心時,提黛玉「時常吃藥」……,不過如此之類,不時見到一筆而已,豈是真的「回回」之理?讀古人文字,不去體察語詞有時誇張一些,會其意可也,若處處「以詞害義」,死摳字眼,並以之為「考證」的根據,明言原來是「回回」有「藥方」的,如今不見,是都「刪」了……。若只此一例,可不深論;無奈張愛玲的這種論判太多,令人不免難辦:到底信她?還是疑她?一疑,就顯得太認真了吧。大家都在「痴人說夢」,彼此彼此,同發一笑可也。

這樣有趣是有趣,又怎奈研究《紅樓夢》是個嚴肅而重大的問題,以玩世不恭、逢場作戲的態度來從事,是不妥的。

又比如,她推斷:湘雲幼時依祖姑太君住在榮府,與寶玉同起居遊戲,因與襲人相投,無話不說,早曾說出「不害羞」的話:等長大了,我和二哥哥作夫妻,你也嫁了他,咱們永遠在一起……(此系我假擬的「對話」)。這個意思是不錯,從後文襲人問著他,有明白的含義可以領會,不但張女士一個,不少人都能同感。但張女士的「理論」便又來了:原稿是這麼寫的,「後來都刪了」(大意總是這麼句話)!

我要問:這寫了何妨?天真爛漫的小湘雲,說這個,豈不更覺有情有趣?後來的「都刪了」,是何必要?出何用意?——難道是為湘雲諱?那不太「道學」「封建」了?

「刪」,也罷了,但「刪」的一字皆無——沒有這個人物!直到第二十回後,才突如其來,「史大姑娘來了!」

沒頭沒腦,一至於此,這合乎古今中外的「敘事學」嗎?

張愛玲在此,只講「刪」,不講「理」。

試想:後文清虛觀一次盛會,獨湘雲不在場,與省親正同;盛會一過,立即又是「史大姑娘來了!」

筆法如一,何也?

竊以為,雪芹創此筆法,是特別表明湘雲乃是「後之三十回」的重要主角人物,她在榮府敗落之後才在全局中起關鍵作用。這根本不是什麼「刪」了,「大拆遷」、「大搬家」的「修改」技巧的瑣末小節。

張愛玲把湘雲和「俠」字聯起來,卻是一個重要的題目。容另文討論。

詩曰:

竹馬青梅戲詔多,憨湘幼小愛哥哥。

不知寫罷何妨礙,「刪」字輕輕斬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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