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篇 智者千慮

張愛玲以七篇文章勒為一帙,第一篇論析作者、續者,是滿是漢……。

第二篇「插曲」專論襲人而拉上了高鶚之一妾。第三篇曰「初詳」,詳的是所謂「全抄本」的(即楊繼振藏本,俗稱「夢稿本」)年代最早,保存初稿的現象。第四篇為「二詳」,詳的是《甲戌本》與《庚辰本》的關係之問題。第五篇為「三詳」,卻題為「創作」,不是「自傳」,內容卻又是「甲戌」(她愛用「一七五四」洋歷)以前以後的歷次「增刪」修改問題……

看看這些,方深信她畢竟是位女性人才,特心細,特繁瑣,帶出了女性脾氣的特徵。

讀她這些,第一須有一個起碼條件,即對《紅樓夢》已然十分(至少是相當地)熟記於心了,否則會如墜霧中,或眼花繚亂、莫辨青紅。第二要特具耐性,否則讀不下去。

她太精細,舉證說理,周密過人,提問題又多為常人所忽略不及知見,故很令人信從以至「折服」。

但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她有時也會說些讓人忍俊不禁的「理由」。

今試以例為我愚言作證——

當初起詩社,「社員」們不願再用叔嫂姊弟等家庭倫常之稱謂,擬各取一個雅名,輪到寶玉了,李紈建議:「你還是你的舊號『絳洞花王』就好。」(注)寶玉答:「小時侯乾的營生,還提它作什麼。」然後,各自在詩題下署名時,寶玉寫下的是個「絳」字。(注,別本改作「怡」)。

於是乎,張女士便下了結論,說:可見早先有一段取綽號為絳洞花王的文字,至此「刪」去了,而又於(李紈?)口中提到,寶玉筆下寫出——是刪而未凈的「漏網之魚」……云云。

我不禁要說句失敬冒犯的話:這麼一個精細穎慧、萬人莫及的人,有時也竟如此可笑起來。試問:

一,為什麼要「刪」?假如真是早寫了,豈不正好可見寶玉小時的「精緻的淘氣」與秉性之異,出語之奇?存之何害?刪之何益?請「詳」其至思。

二,既「刪」了,為何又留「尾巴」?「刪」後的詩社取號時將舊話一句,一筆便可勾消,易於反掌吹灰耳,偏要留這「破綻」讓張女士「抓住」?雪芹的靈心慧性縱使不及愛玲,難道就那麼粗疏愚笨起來?

三,作詩時記了一個「絳」字,她就以為是前文已「刪」的遺痕力證。更是笑話。第八回,寶玉已自題「絳芸軒」齋名,晴雯張貼,黛玉贊好;再到入住園內,他作《秋夜即事詩》,首句就是「絳芸軒里絕喧譁」。張女士如何定知署名一個「絳」字,就非指「刪文」不可?

她的這種「考證方法」與「推理邏輯」,實在奇特,非下愚如我者所能洞曉,只好疑而請教吧。

殊不知,「補遺法」的敘事技巧是雪芹的一個專擅乃至獨創。拙著《石頭記鑒真》書中早已論及。今引於此——

第二十六回開頭寫佳蕙來找紅玉,有批:

你看他偏不寫正文,偏有許多閑文,卻是補遺。

佳蕙說到給林姑娘送茶葉,「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有批云:

是補寫否?

說到「林姑娘生的弱,時常他吃藥」,有批云:

是補寫否?

又說,「就像昨兒老太太因寶玉病了這些日子」,有批:

是補文否?

「各處還完了願」,有批:

是補文否?

「叫把跟著的人都按著等兒賞他們」,有批:

是補文否?

「昨兒寶玉還說,明兒怎麼樣收拾房子」,有批:

還是補文。

「前兒一支筆放在那裡了?」有批:

是補文否?

「是了,前兒晚上鶯兒拿了去了」,有批:

還是補文。

這種「補文」,真是「得空便入」,隨處生文,串前伏後。一般說書唱戲補敘前面情節,叫「倒插筆」,那指的大段回溯。像雪芹這種零勾碎抹的巧妙補筆,實在是他人望塵莫及的絕活,不經脂硯指出,往往容易忽略,不以為意了。

此書原系我與家兄祜昌合著,而這段出自他手,試看他的考《紅》心思之細,也不太低於張女士。我要問的是:我們舉的這種敘事筆法之特長,她都能判為早有前文,後本已刪的「遺痕」或「漏網之魚」?

我們舉的只限第五回,別回例子也並不罕見。如寶釵追述「上年正月」,湘雲來住時的淘氣以及假扮寶玉等情形。如賈璉與鳳姐談及香菱時曾說薛大傻子為了要香菱,和姨媽打了多少饑荒……。這類敘事法,難道都是「後加」?再不然,「上文」都必須有一段「未刪」之文「證明」此言不是突如其來?如若都是這般「死」筆,正如脂硯常說的:「成何文字?!」

所以,張愛玲的判斷,未必條條是真理。

在這種「考證」方法與興趣上,她分明是受俞平伯、吳世昌的影響,尤其是後者。

推斷、假設是可以而常見的,但應力戒自作聰明,以為處處自己的「想當然」就會成為真正的「創作過程」——移前補後,東拆西借,挖窟窿,打補釘——《紅樓夢》原來是個千瘡百孔的「破爛兒」!

天下無事,庸人自擾,確有此感。

她評別人看法「太簡單」了,自己也時蹈覆轍。

她把後來平兒補敘因石獃子一案賈雨村作惡、賈璉遭其毒打等情,都判為「後加」。還有,金釧一案,賈環使壞……重要之至的「大承笞撻」重筆要文,卻判為原先沒有,後來加進去的……她選的例子恕不盡述。

這麼一個高明的大作家,如何昧於此理?補敘是戲台上的「暗場」,起不小的作用,避繁避板,打破「開賬篇」的笨筆,讓人從這兒發生「文外之文」,擴大的想像之「原野」,如畫雖尺幅,畫外尚有「煙雲」無限……。

假若雪芹笨到每一人每一語每事都「開賬單」「作索引」,那又不知張女士還迷不迷《紅樓》之《夢》呢?

然而,她還把這篇「詳」題為「是創作,不是自傳」。這位大作家大通靈就越來越怪了。

詩曰:

智者有千慮,其失偶一存。

明時笑笑闇,昧時己亦昏。

補遺至妙法,何謂刪後之漏網痕?

我敬奇才女,亦不諛其門。

是其是而疑其疑,方是真敬與真尊。

附註:「花王」是原文,作「花主」者是誤改,她有考辯,甚是。我早亦如此看法,寫了《寶玉的三王號》,見拙著《紅樓夢與中華文化》。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