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篇 揭假究真

《紅樓夢魘》一書,收文七篇,首篇題目是《紅樓夢未完》。

雪芹之書未完,早成共識和常識,何待張女士又加論證?——問錯了,她根本不是從頭正式論證這個「未完」。她的思路與行文習慣也與常見的「紅學」論文不同。不同之處是:

一,對《紅樓夢》的基本概念、詞義不給規範定位,模模糊糊,似乎不「計較」八十回原著與四十回偽續,「都是」《紅樓夢》。

二,「未完」是作者本未完成?還是現存本殘缺不全?也無明文確說一句。三,既「未完」,又何必大費力氣去研究現今一百二十回本的「已完」?

四,曹雪芹因何「未完」?現行的「已完」,又是怎麼發生、產生的?沒有講。

五,既然一百二十回「全璧」流行,這算不算「完」?如不算,怎麼樣才算「完」?

亦無所交待。

大前提,都「省略」了。

然後,你若想從她筆下窺視一點兒她論的這個《紅樓夢》主要「未完」之內容大致是什麼?也休想找得見。

她不是講「未完」,而是大講「已完」的後四十回偽續的百般情狀!

她好像是說:那些「已完」都是假的,只有將假的全部揭穿,才可望「假去真來」——再究「真未完」的事情。

如鬧不清這一「理路」和「手法」,只看這第一篇,就會如墜五里霧中,可真叫「天昏地暗」,保管你只看不多幾頁,就「承受」不了,擲書而興嘆了。

張女士的文章很有趣,開筆不久,即將「主題」集中在「三寸金蓮」上。這使我十分驚奇。「摩登小姐」式的她,怎麼會對這個話題如此關注?討論了一大篇之後,加上衣妝等事,方知她是要判明書中人物誰天足、誰纏腳,而由這看續書人是有意讓「全」書滿人化(或滿俗化),又由此判斷與高鶚的「漢軍」身份是否符合……。

她研究了半日,也承認曹家本來也就是女眷半漢半滿,裹腳的也有,大腳的也有。但她很拘「金蓮」這個字眼,舉尤三姐、舉晴雯穿「睡鞋」,《芙蓉誄》有「蓮瓣無聲」之句,等等。細緻周詳,令人驚佩。

當然,若有心「抬杠」,其實「金蓮」不過是個指女人腳的借詞雅稱而已。真正的「金蓮」是緊纏成為尖筍形的,腳趾壓在底下,已萎縮變形,早不成「瓣」;而走路時以腳跟為重心,有「聲」無「聲」,與「瓣」無涉了……。單摳字眼,會出誤解。

話要簡潔:她舉了大量的字例句例,說明「滿俗化」的跡象,其細其繁,其版本之精熟,其耐性之強,其細心之微,其記憶之確……,讓人「下拜」,自愧萬難企及!

反觀自己,我沒法與人家比,哪怕是百分之幾也夠不上。因為我對後四十回的一個本子也看不下去、受不了!何況還要三個本子細校密勘!那我就折磨死了(注)!

她的心細如絲,可說已細入毫芒。她對本子異文記得如同電腦——她行文說理是「眉毛鬍子」在一起,不暇不屑像論文「分條析理」,讓你暈眩。我讀著(實際是聽讀)心笑說:這種文章,若入批判家之目,肯定是不折不扣的「繁瑣考證」。別人就是甘願「繁」甘願「瑣」,也望塵莫及!

她是不講怎麼「未完」,是講何人、怎麼續書。

由她的考證加推測,這後四十回書有三個不同本,有初本,有修訂本,有再修本。「修訂」是小改加大改,由一二字到一大段。原續與修續不出於一人之手。破綻、漏洞、矛盾……,可笑之處不一而足。

但她的擅長是:不僅僅指出這麼煩瑣無聊的「修訂」,而且一定為之說出續修書者為何那般如彼作法的心理活動。

她對續、修者究竟是誰,還拿不準,但寫至篇尾時,分明還是傾向於判定高鶚是個重要人物。

她提出了很多相關的問題。如:元春是誰的妃?續者為何為賈珍等洗刷醜名淫行?又為何特別糟蹋襲人?妙玉結局究何似?鳳姐又怎樣?……

——大概這就是她講「《紅樓夢》未完」的一個方式吧?

是否她不太喜歡作正面性的評議和「結語」?

詩曰:

瑣瑣談來細比絲,不知誰續百方疑。

不條不理自成格,奇女奇思文又奇。

(注)有一回,華藝出版社邀請了王蒙、叢維熙、宗璞、劉心武等座談,我叨陪末座。當場我向這些名家說了這麼兩句話:「我讀不了高鶚續的後四十回,如果用力量強迫我讀,那就是對我最大的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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