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篇 第六官

「天日無光,百般無味」,八個字給高氏偽續「後四十回」斷了案,定了讞。

有光無光,是視覺的事。有味無味,是「舌頭」的事。如此說「理」,文學藝術就太容易學、容易講、容易評議、容易教授。

佛家講「六根」「六塵」,還有「受、想、行、識」多個層次,一般「凡人」聽不懂。只說中華本土傳統,也講「五官」:口、耳、鼻、舌、心。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維,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所以我們有「文心」一詞。這個「心」屬「文」,用時又多偏重於筆法、構思、章法、熔鑄等等。可是輪到賞音、觀畫、聽戲……,你就無法只說是「文」之「心」在活動、在作用了。因此,有一個說法,意謂藝術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還有一個「第六官」專司。

這個存在我是承認的。

它是什麼「官」?能叫做「審美官」嗎?當不當,妥不妥?不妥不當,可以另擬名稱。

總之是超五官的事情。

十二三歲的小女孩,從《紅樓夢》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對了,「味」也不對了!這「光」這「味」顯然不是眼、舌間的事。

——哎呀,這到底是指什麼呢?又由哪一處「器官」而感知的?

這個「第六官」,重要無比。它一點兒也不「玄虛」。古時音樂佳話,「高山流水」、「手揮目送」,就是指這個。比如「對牛彈琴」是個笑柄,因為牛沒有這個「第六官」(牛的事,留待專家去研定吧)。

麻煩的是,也有人不承認另有此「官」。很多實例表明,相當數量的人辨不出原著八十回與偽續四十回有什麼差別,他們公開稱言,前後一百二十回是個「整體」,贊之為「天衣無縫」。也有的說大體「一致」,個別細末或有不及,云云。

這就不是「口舌」之爭了,也不是「考證」的什麼理據之分歧。「筆墨官司」是打不了這種案情的。

所以,至今仍有人稱一百二十回是「原著」。

持這類觀點的,不少是文藝專家、名流,聲名赫奕。他們的知識廣闊,理論淵博,講起來頭頭是道,而且不時發出為高氏偽續頗為不平的聲音。

但是,他們無法——也不屑去認真考慮一個十二三歲的女學生的驚詫與震動,更無意去解釋那是一種什麼現象——「各說各的話」,成了永恆的針鋒相對的並駕齊驅的「雙體真理」。

這樣,科學否?

張愛玲這種感受,畢生未變,而且用詞愈來愈嚴厲,不留情面,沒有調和的餘地。

要講張愛玲的紅學觀,必須由這兒開始。

詩曰:

五官之上六官尊,倘缺斯官白日昏。

不管陽春與下里,卻雲識辨是「邪門」。

附記:有一次拜訪錢鍾書先生,談及「神韻」,他說:有人不承認神韻,說不存在,不等於真不存在。我的servant是文盲,不懂詩,和他談神韻,能得出真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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