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 藏獒精神:完成文學的思想使命

前些日子在青島坐計程車,司機是一個看上去很樸實的中年人,他說:「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你,你就是寫《藏獒》的那個作家?」過了一會兒又說:「現在的人哪個不是狼,我也是狼,你賣書就賣書嘛,說狼幹什麼?」我很奇怪,他一個開出租的怎麼就變成「狼」了,而我連坐計程車都能遇到「狼」,心裡突然滋生出一種害怕來。面對司機,面對滿街的人流和車流,我突然就說不出話來了。我被一種清醒的悲哀牢牢鉗制著,我很想告訴他:許多把自己當成狼的人,其實都不是狼,而是羊。

有三個問題始終困擾著我:一是為什麼反對我批判「狼文化」的人,往往並不是「狼」,而是一些備受「狼性」傷害的「羊」?是不是連「羊」都覺得應該讓「狼文化」遍行天下呢?二是為什麼我誠實地表達自己對「狼文化」的反感,會被很多人包括那個普通的司機看成是功利之舉呢?固然我是借著《藏獒》和《藏獒2》的出版在發表我的看法,但如果沒有《藏獒》和《藏獒2》,我有批判「狼文化」的資格嗎?我有抑「狼」揚「獒」的平台嗎?在一個虛飾、虛假、虛偽的世界裡,我們怎麼樣才能相信一個人的真誠呢?難道連真誠本身也成了作秀和哄炒的代名詞嗎?真誠地生活、真誠地說話,本來應該是人生在世最起碼的要求,現在居然荒誕了,變成一個怪物了。三是為什麼我們大家都習慣於營造一種可怕的冷漠氣氛,為什麼我們對明顯惡劣的精神現象和文化現象失去了修正的衝動和干預的興趣呢?難道「狼文化」已經成了我們的心理定勢,就像吃飯睡覺一樣稀鬆平常、合情合理,而沒有任何貶褒的價值了嗎?我有一個朋友,是做教授的,有一天打來電話說:「你最大的問題是不能面對現實,現在都什麼時代了,誰還聽你批判『狼文化』?」

從現實來看,「狼文化」確實有其土壤。它完全無視人之為人的基本行為準則,公開提倡弱肉強食、貪得無厭、損人利己、無信無義的強盜哲學、市儈哲學,把狼子野心當作人的正常之心,視弱者為草芥,置弱勢人群於不顧,是極端利己主義的惡性膨脹。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所謂「狼文化」與狼這個物種毫無關係,很多壞提倡、壞主意、壞思想都是人強加給狼的。比如,狼的貪婪只針對食物,是生存的需要,它要活下去就必須這樣。人的貪婪則表現為驕奢淫逸、損公肥私等。狼在現實中越來越少,幾近絕跡,是自然中的悲劇角色,「狼文化」卻大行其道,是社會中製造悲劇的角色。這是動物的悲哀,也是人類的恥辱!

「狼文化」首先是對狼這個物種的侮辱、強姦和歪曲,其次才是對人類社會和道德標準的踐踏和戕害。所以我在《藏獒》三部曲中用很多筆墨寫到了狼,既寫了狼的荒野原則——兇狠殘暴,也寫了狼溫情脈脈、義氣多情的一面。這說明我對狼這個物種沒什麼偏見,我只是對「狼文化」有批判的態度。在《藏獒》中,我雖然也寫到狼,但篇幅很小,批判也是很概念化的批判。但在《藏獒2》中,我對狼的寫法由以前的形而上變成了形而下,由概念化變成了形象化。作為一個群體出現的狼,不是只有一種表現,有好的也有壞的,還有中間狀態的狼。草原上的人都說,狼是「千惡一義」的動物,也就是一千匹惡狼中必有一匹義狼,或者說,狼做了千件惡事之後,必有一次義舉,這匹義狼在哪裡?這種義舉是什麼?我想有所表現和挖掘,以便多層面、多角度地表現狼。到了《藏獒3》,狼與藏獒甚至成為自然和人類對峙的夥伴。

「狼文化」——這個獠牙猙獰的所謂「文化」,絕對是法西斯主義的。它起源於中國傳統文化中最腐朽的那一部分,比如封建禮教。魯迅的《狂人日記》就是對「吃人」的「狼文化」的批判,「救救孩子」也是從狼性十足的腐朽文化中拯救民族靈魂的吶喊。比如在《藏獒2》里,有壯狼以弱狼、小狼為食的故事,這肯定是動物行為,是狼生存所必需的野性原則,是艱難的生存條件逼出來的極端行為和扭曲表現。狼吃了弱狼、小狼以及死狼,才能保證壯狼的生存和狼群的不衰,這種行為典型地代表了狼性,儘管是可以理解的狼性,但要是把它變成人類的「生存法則」,那就慘了!狼性對人性的反動,由此可見一斑。

與「狼文化」相對立的,就是我在《藏獒》三部曲中張揚的「獒文化」,也就是我所認同的藏獒精神,這是我在《藏獒》系列裡不遺餘力地描寫的。藏獒精神指的就是一個人的道德風貌和行為舉止。首先要做到不卑污、不虛偽、不貪婪、不陰險、不弱肉強食、不損人利己,這是我們為人處事的底線,藏獒的行為舉止恰好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底線;其次要勇敢面對一切醜惡,忠誠於你的事業、愛情、理想、信仰,不受別人的欺負,也不欺負別人,懂得秩序,講究規則,捨己為人,公正廉潔,有恩必報,光明磊落。這是一個比較高的標準,但決不是高不可攀,努力之下一定能做到,就像藏獒。

我崇拜精神,我選擇文學是因為它最能展示人的精神世界,最能挖掘人類精神中最後的陰暗和最初的陽光,也最能讓我的精神崇拜得到寄託和延展。真正的文學必須具備一定的思想含量,要有精神的普世性和手法的通俗性,還要轉達作者獨特的生活經歷和生活感受,它體現著社會普遍認同的良知,同時又氤氳著理想主義的衝動和生命不滅的火焰。藏獒精神是最能傳達我的人生理想的旗幟。

說實在的,選擇藏獒這種題材是我表達內心世界和實現理想的一種方式,是我個人情感的總結。有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藏獒,其實這跟我養過藏獒,熟悉它們的生活習性,似乎並沒有太直接的關係。我在青藏高原生活了四十年,一個漢族人和藏族人在感情、生活上已經融為一體,在所有方面都沒有什麼區別的時候,你必然覺得那個地方的一切,包括狗的生命,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了。這種情感的驅動是促成我寫藏獒的原因。1996年,我因為工作關係來到青島,在海邊仰望青藏高原,我才知道,什麼是我應該記住的,什麼是我應該牢牢抓住的,什麼是我應該無法忘懷的。離青藏高原越來越遠了,對她的那種感情卻越來越濃了,這種感情是我寫作的最好狀態。我和那個地方有一種天然的聯繫,也許是一種比較神秘的東西在裡面。

另一種思考就是藏獒與藏族文化的關係。我寫藏獒就是想宣揚一種道德的力量,這種道德力量就是藏族文化的核心。藏族文化大體可以分為三個境界:首先是世俗層面的境界,它告訴你,在什麼層面上才是有益的、高級的,才是有利於你自己的。比如說你不能做壞事,你必須善良,必須虔誠地拜佛,才能脫離苦海。這個層面就是在告訴人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行善,來世你就會變成一個惡鬼,一個畜生。其次精神層面告訴你,除了脫離苦海,你還可以進入佛的境地。經過你的努力,你可以擺脫輪迴對人的束縛。這個追求是對每個活佛、喇嘛提出的要求。第三個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無論是活佛還是普通人,都要有一顆菩提心去普度眾生。不光讓自己做個好人,也要讓所有人做個好人。不光自己獲得幸福,也要讓所有人獲得幸福。

有時我們會覺得一個普通人背負著這麼宏大的目標有些空泛,其實這些東西並不是說教。信仰的出現會把人的靈魂托舉到一個很高的點上,它讓我們看到那個靈魂時,我們會發現那個靈魂就是我們自己,那我們就朝著自己的靈魂去努力走下去。現在人的所有需求都是從物質角度出發,所以才會患得患失。而藏族文化是把人的心靈和靈魂作為服務對象的,它告訴我們,我們追求的不是金錢、物質利益,而是幸福,而這種幸福其實就是一種感覺。我感覺幸福就是幸福,有時跟物質有關,有時又跟物質無關。在西藏,因為有信仰,人們更能體會到幸福的本質,更能飽滿而充實地活著。它覺得人的追求,活著的目的是精神的,在精神上幸福,是真正的幸福。這是當代人所缺乏的,也正是藏族人所擁有的。

這樣說來,我寫《藏獒》,就是期待社會的道德回歸與信仰重建了。這其實是一個不可期待的夢。在我的夢想里,有著理想人格的模式,有著好社會、好生活的模式,我不忍放棄夢想是因為我太過天真。我用我的天真寫出了我的《藏獒》,天真地希望別人能和我一樣把複雜的現實變成單純的人格修鍊和自我完善,以此對抗邪惡與誘惑。我在書中寫到了藏傳佛教,藏傳佛教的精髓就是修鍊和抗衡邪惡,所謂金剛不壞之身就是能夠抵禦任何誘惑,使自己變成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以此來感染自己的環境。我以為在當下,一個人最最要緊的就是獨善其身,在你自己發表匡救世界的大論,諄諄教導別人的時候,首先要檢點一下自己,「修身齊家」做的怎麼樣。藏獒是修身的樣板,它的捨己為人、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勇敢忠誠等品質都是出於本能,一個人能夠把這些品質修鍊成本能,那才有資格和底氣去「兼濟天下」,去做一個精神使徒應該做的事情。啟蒙者的艱巨任務首先是啟蒙自己,或者說首先是接受別人對你的啟蒙。

有人說《藏獒》系列有重塑國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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