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卷 逃出生天 第三章 小人慣不得,躲不起

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僅哭著,還去了。

既然他已經看出了這兩個公人對武松不懷好意,為什麼還「去了」?

魯智深看出兩個公人對林沖不懷好意後,是馬上「來了」。一路暗中尾隨,暗中保護,直至在野豬林救了林沖,然後,又長途護送,救人救徹。

而施恩,竟然去了!你自己當心吧,你自己保重吧,我管不了了,我不管了!

其實,他是完全有條件像魯智深尾隨林沖一樣,尾隨保護武松的,至少,他可以派他手下的人這樣做,但他沒有這麼做。

他缺少勇氣,缺少承擔,缺少把自己豁出去的精神。

這就置武松於極大的危險之中。

好在,武松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

武松和兩個公人上路,行不到數里之上,兩個公人悄悄地商議道:「不見那兩個來?」原來還有兩個。

武松眼明,耳聰,看到了,也聽到了,然後,冷笑。

這是輕蔑的笑。

這兩個公人,連做鬼都做不好,何況做人?

武松右手被釘住在行枷上,左手卻散著。兩隻鵝就掛在武松項上的枷上,晃蕩。武松就枷上取下那熟鵝來只顧自吃,也不睬那兩個公人。行不過五里路,把這兩隻熟鵝都吃盡了。

只五里路的光景啊。吃得快,吃得多,吃嘛嘛香,身體倍兒棒。

但這不是作者的意思,作者是要以此顯示武松對這兩個公人的蔑視的態度。

武松是一個快意恩仇的人。你如何對我,我便如何對你,你是好人還是壞人,他倒不大計較。

武松前後兩次刺配,上一次遣送他的兩個公人,把武松看做好漢,一心關照他。因對武松好,武松也對他們好,每到一處,必出銀子買酒買肉大家吃。張青要害他們時,武松還仗義救了他們。

這次的兩個公人,把武松看做賊。其實,他們心裡也明白武松是被冤屈的,但是他們領命於張都監,一心與武松為仇,處心積慮要害死武松。武松也就下定決心,對他們不住了。

看武松吃鵝,就已經知道這兩個公人小命不保了。

心中對人一有惡念,自己即成惡人。什麼叫惡人?有惡念,即是惡人。

心中對人一有仇恨,自己即成仇人。什麼是仇人?有仇恨,即成仇人。

白刀子還沒進去,紅刀子已經出來了。

一旦存心你死我活,你未死,我卻已然不活。

而這兩個公人,選擇與武松為敵,完全沒有理由。

第一,武松完全沒有傷害過他們。

第二,他們完全不是武松的對手。

但是,世界上就是常常有這樣的人,他們論其秉性,不配做朋友。論其能力,不配做對手。可是這種人偏偏常常選擇與人為仇。

生活中碰到這類人,就如同一隻癩蛤蟆跳到腳背上:它也傷害不了你,但是它噁心你。

此刻押送武松的這兩個公人,就是扮演這樣的噁心人的癩蛤蟆的角色。其實他們根本傷害不了武松。在武松的眼裡,他們雖然還在活蹦亂跳,擠眉弄眼,其實早已是死人。

我們再看看林沖如何對待押送他的兩個公人。

董超、薛霸一路上處心積慮折磨林沖,在準備下手害死他之前,已經把一個曠世大英雄折磨得奄奄一息。

但林沖是如何對待他們的呢?

每到一處,林沖必趕緊拿出銀子,買酒賣肉請他們吃,還請他們在上座吃,恭敬他們,奉承他們,討好他們。

換來的結果,是這兩個小人對他變本加厲的迫害和凌辱。

直到要用水火棍取他的性命。

這一點,林沖就不及武松。

中國有一句俗語,寧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為什麼呢?因為,大家一致認為小人得罪不得。

但是,我們不要忘了:小人也慣不得。小人惹不起,小人也躲不起。

約算離城也有八九里多路,果然看見前面路邊有兩個人提著朴刀,跨著腰刀,在那裡等候,見了公人監押武松到來,便幫著做一路走。武松又見這兩個公人與那兩個提朴刀的擠眉弄眼,打些暗號。武松早瞄見了,只安在肚裡,卻只做不見。

四個人算計武松。但是,他們不知道,武松何等精細。

我們此前說過,一旦武松與你為敵,那就不是你算計他,而是他算計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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