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錢可使鬼 第二章 金子出手,良心可買;金錢到手,良心可賣

我們在前面說過,《水滸》中的林沖故事有兩大看點:一是權,一是錢。在權力的播弄下,在金錢的魔力下,林沖委曲求全卻仍避免不了最後家破人亡的厄運。

在林沖的命運流程中,金錢總是時隱時顯,金聖嘆把這一回中有關金錢魔力的描寫,概括為十三可嘆,非常精彩,我們一一加以分析。

第一可嘆是:「陸虞候送公人十兩金子,又許幹事回來,再包送十兩。」

陸虞候酒店約見董超、薛霸,不介紹自己是誰,卻先拿出十兩金子,既出十兩金子,再說出自己是高太尉心腹人,然後要兩個公人於路上結果了林沖性命。這是最典型的錢權結合,形成合力害人的例子。

兩個公人得到這十兩金子,又聽說是高太尉鈞旨,便不問是非曲折,毫不猶豫地拿走了金子,交出了良心,答應:「不揀怎的,與他結果了。」林沖的命,十兩金子而已。

金子出手,良心可買;金錢到手,良心可賣,豈不可嘆!

第二可嘆是:陸虞候見二人答應,為了讓他們更積極更賣命,又許他們事成之後,再送他們十兩金子。

現送十兩,又賒十兩,讓他們牽掛著,這兩個小人,既得了十兩,又想著那十兩,便一門心思要害林沖。後來魯智深出現,要殺了兩個公人,是林沖不計前嫌,救了他兩個鳥命。但是,至此,這兩個歹徒仍不思悔改,也不感謝林沖救命之恩,當魯達說要直送林衝到滄州時,他倆還暗暗叫苦,說壞了他們的勾當。什麼勾當呢?就是殺了林沖,得到那還沒到手的十兩金子!

這邊是一包金子,那邊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一條好漢的性命、一個女婿的性命、一個丈夫的性命。把它們放到天平上,卻是一包十兩金子更重,怎不讓人浩嘆!

第三可嘆是:當他們終於明白,有魯智深在,他們不可能害了林沖時,他們想到的還是「舍著還了他十兩金子」,任務沒完成就退還酬金,倒是有規矩,但這是什麼樣的規矩呢?這規矩就是有金子就可以害人,拿了錢就可以幫人殺人,這世道有這樣的規矩,不是太可怕么?不是讓人拍案驚嘆么!

第四可嘆是:林沖訪柴進,而柴進不在莊上。柴進莊上的莊客為林沖可惜。可惜什麼呢?並不可惜別的,而是說:你沒福,若是柴大官人在家,就有酒食錢財給你。酒食錢財便是福,這出自普通莊客之口,但正是因為出自普通人之口,才可見這種觀念如何普及,才可見錢財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才可見世道人心。

第五可嘆是:洪教頭擠兌林沖,對柴進說,林沖是故意自稱槍棒教練,以投柴進所好,以此「誘此酒食錢米」,金聖嘆認為小人之污衊君子,亦更不外乎此物。問題是,林沖此來,確實有這一層意思,則君子也不免於此累,也不免貪得錢財。這不更令人可嘆么?

第六可嘆是:林沖與洪教頭比武,要開了項上之枷,柴進取十兩銀子送給二位公人,二位公人就毫不猶豫開了枷。犯人押解途中,不得開枷,這是朝廷之法,但是既有了十兩銀子,什麼法不法?可見銀子面前,國家法度也不堪一擊。

第七可嘆是:洪教頭與林沖比武,最後關頭,柴進拿出一錠二十五兩大銀,還故意丟在地下。洪教頭一見銀子,頓時方寸大亂,雖然洪教頭之敗,勢在必然,但二十五兩銀子在那裡,也起到了擾亂洪教頭心理的作用,銀子可亂人心,銀子可奪人志。還要指出的是,那地上的二十五兩大銀中,不也激發了林沖的鬥志嗎?並且,贏了洪教頭之後,他也真的收下了這錠大銀。可見,柴進用一錠大銀,既亂了洪教頭的方寸,也堅定了林沖的決心。君子也好,小人也罷,銀子面前,都會動心。

第八可嘆是:柴進送別林沖,又拿出一錠二十五兩大銀,金聖嘆寫到:「雖聖賢豪傑,心事如青天白日,亦必以此將其愛敬,設若無之,便若冷淡之甚也。」

可見不僅是凡夫俗子,普通小民,即使是英雄豪傑,也只能借銀子表達心意。沒有銀子,心意便無從表示,豈不可嘆!

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其意謂,說服君子要用義,說服小人要用利,其實,君子哪裡就能完全無利呢?

在此,可以補充一個孔子的故事:孔子之郯,遭程子於塗,傾蓋而語終日,甚相親。顧謂子路曰:「取束帛以贈先生。」子路屑然對曰:「由聞之,士不中間見,女嫁無媒,君子不以交禮也。」有間,又顧謂子路。子路又對如初。孔子曰:「由,詩不云乎:『有美一人,清揚宛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今程子,天下賢士也,於斯不贈,則終身弗能見也,小子行之。」(《孔子家語·致思》)

現在成語里有一個詞,叫「傾蓋訂交」,就是出於此處,那就是說雙方誌同道合,互相欣賞,結為朋友。可是,即使如此,也還是要財帛相贈啊。

第九可嘆是:柴進送別林沖,給了二十五兩大銀一錠,卻也給了兩個公人五兩。於是,林沖道謝,兩個公人也道謝。金聖嘆說:「有是物即陌路皆親,豺狼亦顧,分外熱鬧。」

第十可嘆是:差撥見林沖,也就是五兩銀子送與未及時送的區別。

當其未送,則滿面皆是餓紋,一世也不發跡;及其既送,則滿面皆是大官之相,久後必然發跡,金聖嘆嘆息道:「千古人倫,甄別之際,或月而易,或旦而易,大約以此。」什麼意思呢?就是,千古以來,對人物的甄別鑒定,有時一個月就變了,有時一天就變了,以前說好的,變成不好了,以前說歹的,變成好的了。為什麼變了呢?因為銀子!

第十一可嘆是:林沖讓差撥代送十兩銀子給管營,差撥私自落下了五兩,只以五兩給管營。管營是差撥的頂頭上司,差撥是管營手下當差的,使拔的。下級對上級,都如此昧了對方的銀子,有銀子處,哪有可以信賴的關係呢?

第十二可嘆是:林衝要開了項上枷,又送了三二兩銀子,三二兩銀子到位了,項上枷也就解了。可見,只要有銀子,則沒有什麼事不可以通融,沒有什麼事不可以周旋,沒有什麼人不願效力。

第十三可嘆是:滿營囚犯,也都得到林沖的救濟。林沖不過是金子多分人而已,滿營囚徒,當然都感激林沖恩情;就是讀者,讀書至此,也會覺得林沖是仗義疏財的好漢,口口傳為美談,可見,人的名聲,往往借銀子而成就。

金聖嘆把這一大段中有關銀子的事羅列得頗細,但實際上還沒有全面,隨便拎點一下,我們還可以加上以下五條,湊成十八嘆:第十四可嘆是:林沖被誣陷入獄,林沖家裡自來送飯之外,還一面使錢;林沖的丈人張教頭亦來買上告下,使用財帛。所以後來林沖被判流放,撿了一條命,不特有孫定這樣好人的一力維持,還有銀子的作用。這銀子可以讓人死,也可以讓人生,生生死死,都關乎銀子,豈不可嘆!

第十五可嘆是:林沖丈人,關鍵時刻投身而出,要接林沖娘子並錦兒回家,張教頭有這樣的英雄氣概,固然感人,但他有這份經濟實力,也是重要基礎,「老漢家中也頗有些過活」,方可這樣做,若張教頭家中朝不慮夕,家徒四壁,吃了上頓沒下頓,又當奈何?可見,沒銀子,做英雄是做不成的,豈獨做英雄做不成?做個好父親也做不成。

張教頭又對女兒說,即便林沖不回來了,他也「安排下她的一世盤纏,只教她守志便了。」女子守志,是傳統道德的楷模,但這楷模,卻還要銀子支持,失節固然事大,但是若守志而不免於餓死,則守節之人也往往守不住,可見道德也要銀子支持。宋代理學家程頤說「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至少在一般人那裡,到了快餓死時,節怕就守不住了。

第十六可嘆是:林沖被兩個公人押送,天晚投村中客店,林沖不等公人開口,便去包里取些細碎銀兩,買酒買肉請公人吃,可憐之人,為免更大迫害,亦只能以銀子討人歡心。

第十七可嘆是:魯智深救了林沖,一路上買酒買肉將息林沖,臨別之際,又取出一二十兩銀子送給林沖,蓋英雄相敬,兄弟相愛,亦少不得銀子。

第十八可嘆是:魯智深給林沖一二十兩銀子時,還把三二兩給兩個公人。魯智深何等英雄,二位公人何等齷齪,當此之時,卻不得不給三二兩銀子,因為還要賴他們關照林沖,至少是不再迫害林沖,英雄無奈之時,不得不屈就小人,可為一嘆!而英雄之屈就小人,亦只能以銀子表示,又是一嘆!

現在,在廣散銀子之後,從管營、差撥到一般囚徒,都對林沖很關照很感激,林沖獲得了一個較為安全和諧的環境。

林沖在滄州的牢城營里,看起來將會有一段平靜的生活,可以撫平他的創傷。但是,他不可能想到的是,一場更大的陰謀正在醞釀,遠在東京城裡的高俅並沒有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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