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情/張怡微

我沒有想到,我會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個地方被置換成江西菜館前,是我們少年時期的樂園。如今的公園已經徹底轉化成中年人跳舞的場所,算是上海奇景。全世界的公園、動物園,唯有中國是從早晨七點就開門,迎接各路阿姨爺叔們跳舞。無論他們的觀眾是自己,還是孔雀、河馬、大象。

小情侶們不再逗留公園。我們的樂園,我和小茂,就這樣徹底被湮沒了。

公園中,再也看不到見證過我和小茂第一次親吻的小學生了。彼時他們比我們還要興奮。那些孩子,現在恐怕已經陸續變成了我們當過的那種糾結苦惱的高中生。這條放學路上,我們簡直是看著他們從捧在手中的肉球一路瘋長成少先隊員。其實我一直很疑惑,那些孩子偷看我們時,不會被蚊子咬嗎?那是多炎熱的夏天,知了聲嘶力竭。反正我那天親完嘴回到家,腿上被咬了三十幾個蚊子包。蚊子親起人來,可比我和小茂要熟練多了。而往後我們的很多次,也都沒有第一次那麼耐心,任憑汗珠過境至對方面頰,一路免簽。

再然後,熱火朝天的夏日就被切斷了。

我最後一次見小茂,我們大一。他剛做完手術,捧著一個抱枕,略微浮腫地坐在我對面。那時候,「山水堂」的所在還是一座紅茶坊。大理石的桌面,放著一盞可以翻頁,又能發出嘟嘟聲的點單機。茶坊在我們心中,算是一個相對成人化的地方。軟座沙發低矮,就好像塌了似的,小茂的膝蓋剛好高過桌板,這令他的坐姿看起來很像籃球運動員。當然那是他所熱愛的職業。凡是寫到作文,《難忘的事》,他寫籃球;《記一個有趣的人》,他寫籃球隊員;《記一件集體活動》,他寫籃球隊比賽。套不到籃球,他就什麼都寫不出。語文老師問他為什麼寫來寫去只寫一件事,他就抬頭,嘴巴合不攏,尷尬成O形。額頭上冒汗,沿著山水般起伏的面頰,流到脖頸、胸襟、肚皮……最後發出一個怪聲:「啊?」

即使剛經歷大病痛,他也是高中時一樣,愣愣地注視我,皮膚白得像棉花糖。可面對他,我還是有些怵,且暗自下決心,往後再也不要見他了。我快要搬家,從浦西到浦東,隨母親嫁過江,遠得很,他又剛走過生死一線,都是一言難盡。最關鍵是,其實分手也就分手了,我總覺得背著男朋友去看他不太好。要不是他病了,我也不會和他見面。

他見我沉靜了許久,忽然說:「這次我是偷跑出來的。媽媽不讓我出門。」而後他就精神病一樣地笑了。我只得問他為什麼逃出來還捧一個抱枕,他答非所問,說:「小潔,我身上又多一道疤了。」

疼嗎?我心想。「男人有疤好呀。」我卻敷衍著答,假裝他不過是經歷一場傷風打噴嚏。「可是我以後不能再打籃球了。永遠。」

哎。永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永遠」。我們不太使用這些誇張的詞。但我覺得那個「永遠」聽起來挺攝人心魄,就像書里叫王若飛的那個人說一個什麼詞早就從他的字典里「摳」掉了,聽起來像挖掉一顆堅硬的鼻屎一樣疼痛。

小茂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我挺喜歡他,他也挺喜歡我。那時我們在新村附屬的中學上學。他個子高,又一年四季穿著長褲。我甚至覺得他可能是一個殘疾人,好像電影里的大兵,撩起褲腿,驚現一根鋼鐵支架。

他的確是我的鋼鐵俠。

有次我趕不及上課,一路飛奔,拐角處撞向他的胸脯,「砰」的一聲悶響,邦邦硬。我眼冒金星,抬頭望他,他淡定又不正經地說:「對不起鄭小潔,我胸硬吧。」我心中默念一聲「十三點」,頭骨疼得要死,但很奇怪,我沒想要他道歉。那年我們都初二,在學校里我不是漂亮起眼的女生,也沒有被男孩子彈過胸罩帶子,或往我的頭髮上扔難拔的蒼耳。他是不起眼的男生,除了有一次因為跟同桌吵架,頭上被澆了一碗白菜湯之外,從沒引發過任何群體性關注。

但他用手「撩菜」的那個手勢,卻永遠留在了我的心中。後來他上台做檢查,說了一句攝人心魄的話:「雖然我揍了王某某,但這是因為他把湯倒在我的頭上,是對我人格的『wuru』。」他寫不來「侮辱」兩個字,自己讀到那個高級的拼音時都哽咽了。

這是他第一次寫作籃球以外的事,哽咽的那一句,真是催人淚下。我知道那個拼音,是因為他的檢查後來被貼在走廊里。但我在心裡原諒了他,我覺得絕對是那個皮大王的錯。那個人簡直就是上了發條的精神病,因為他有一次抓著我的胳膊說:「鄭小潔!新買的襪子為什麼有個洞!」「……哈哈哈你這個笨蛋,沒有洞怎麼穿啊!」

那個傻帽就像一個蒼耳。我真怕老師懷疑他拉著我的胳膊就是早戀,我怎麼能跟這樣的人早戀啊!那才是對我的「wuru」。

自從那次撞擊後,我和小茂多了眼神的交流。我每天清晨在他的桌肚裡塞一聽紅茶,外包裝是一個挺括的白色塑料袋。被他發現是我的那天,我剛結完賬要走出超市,他筆挺地站在我面前,好像一堵牆似的,我差點又撞過去。他卻敏捷地閃開了,指著胸口說:「疼啊。」

往後的每一個清晨,總是我給他買一聽紅茶,他給我買一罐可可,害我那一年的第一節課總是憋尿。

2008年,當美國正式拍攝大片《鋼鐵俠》時,我才想起小茂來。想起他對我說:「我不當你的鋼鐵俠了,我這裡有一道疤。」他指指胸口,我不知該說什麼好。他將抱枕移開,從T恤的圓領處扒開一尺距離,我見到了一個細膩的傷口。那時很多事都開始變得先進、面目全非。計算機從N86變成奔騰,照片不用洗,音樂可以download。開刀縫合也不必埋線,直接粘合。我還有點不習慣。最難是我們後來漸漸沒有了共同語言。有一次他問我的偶像是誰,我說我的偶像是謝霆鋒。我問他的偶像是誰,他說:我的偶像是成吉思汗。

說起來我這些年挺常想起小茂的。那天分手時,他還遞給我一個巨大的禮品盒,我接過來,以為是什麼扭轉乾坤的禮物。打開後才知道,是五百多個塑料袋,曾經裝過我送他的紅茶、他送我的可可。每一隻都只用過一次,非常挺括,摺疊得整整齊齊,彷彿舊時圖書館的借書卡。

說實話,這些年我再沒見過比這些塑料袋更像愛情的東西。但我在心裡默默回答:「來不及了,因為我和另一個人,已經出去旅行過了。」那是一件比去茶坊要「高級」得多的事情,無法挽回。所以即使我面對那些整齊如熨燙過的白色塑料袋心如刀絞,我也必須讓自己相信,我已經不愛小茂了。

離開他的這些日子裡,我過得並不順利。在有人追我的時候,也會大度地臆測一下小茂現在的女友,是不是好看、豐滿,或者不巧,他愛上了一個河東獅。人過了十五歲,總要面對的,就是比薄情再多一點嚴酷的愛。但那也是愛。

我忽然想起了好多事,如我和小茂分手,好像是因為有一天我在相約的地方等不到他,發動了他的十幾個朋友,就像他被拐賣一樣找他,最後發現他在網吧。他對我大吼大叫,我也大吼大叫。我和阿傑分手,好像是因為我發覺他去學妹人人網上留言說自己病了,明天不能一起吃飯。但他沒有跟我說他病了,也沒有說要和別的女生吃飯。於是我大吼大叫,他邊打噴嚏,邊大吼大叫……然後……再然後我吼過很多人,很多人吼我。如今我二十八歲了,覺得有點沒意思了,又有一點覺得從前自己也的確有些精力充沛。我忽然發現高、富、帥,跳遠、跑步、籃球男都不適合我了,一個人住久以後忽然認定會修馬桶、撈下水道頭髮、重裝保險絲、設定路由器的男人最最美妙……

我曾經在飛往香港的航班上,遇到一次雷暴後的迫降。我看到窗外電閃雷鳴,耳旁卻聽不見任何恐怖的聲音。我隱隱覺得死神就在我身邊了,在起舞,或是死亡的某一個開場程序。我就好像上海動物園裡被迫欣賞老阿姨跳《英雄讚歌》的一隻孔雀、河馬或大象,被迫想到死亡與風險。

小茂的身體在被修補時,也許跟我看到的機艙外絢麗雷暴的畫面差不多吧。那麼靜,那麼血腥,那麼迫人。其實身體的病痛、婚姻的風險在那一剎那都變得輕盈。

因而當我再度看到那個熟悉的身影和一個女孩子蜷在「山水堂」的角落時,心臟頃刻間被擊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們的四條腿,那麼近地靠在一起。我猶豫了半秒,要不要上前寒暄。畢竟與上一次,相隔了整八年。

小茂和那個女孩,縮在「山水堂」的角落裡,彷彿是在注視iPad上某種需要凝神操作的程序,這樣的倚靠與分享的動作令我感到陌生。小茂的手指在觸屏上摩挲,有時他移來,有時她移去。看起來是那麼正經,似乎也不講什麼深情。

他胖了,肩膀依然很寬闊,但積了一些肉,不那麼鋼鐵了。可能是缺乏運動的關係。他已經「永遠」不能運動。永遠有什麼好。

我自己沒有iPad,隨身碟的容積超過128M後,我與小茂就分開了。所以我們很少像他們這樣共同注視一種事物,除了合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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