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巨變的展開

俗話說:「牆倒眾人推」,又道是,「破鼓亂人捶」。這時的榮國府,家裡家外,巨變疊生,府第的支柱一根一根倒下去。往時按兵不動的敵對,投井下石的幫凶,乘機倒戈的兩面派,一齊動手進攻了。府牆外有外敵,府牆內又有內祟——這「忽喇喇大廈傾」的危勢,不是需要久漸方顯,而是立時即判了。賈赦的罪狀,一條一款地被人告發了。

他於賈母亡故之後,私用嚴刑拷逼,誣陷鴛鴦的「奸」、「盜」之罪,活活害死了她。

他因強買古董,抄了人的家,逼死了物主。

他的兒媳王熙鳳,受賄三千兩,壞人婚姻,致使男女二人自盡身亡。

她又支使官府,誣害原告張華,並遣人伏擊欲置之死地以滅口。

賈政縱子窩藏王府優伶,縱子「強姦母婢」以致使女投井身亡。

賈政私修府園,窩藏罪家之女,假作尼裝,包庇縱容,傷風敗俗。

一串串真假罪名罪跡,被揭發參奏了。

當然也就株連上東府,賈珍葬媳,竟敢取用獲罪在案的義忠親王的棺木!這又鉤連上尤二姐、尤三姐兩條命案……。

還有,賈家與甄家的戚黨關係……。

還有我們一時弄不清的「罪」,一時並發!

這就好比說書唱戲常見的:「聖上聞奏,龍顏大怒」,一點兒不假。皇帝命下,抄家拿問!

上面因提甄家獲罪時,已然說過:那時的抄家,實在是嚴厲可怖、殘酷至極的一種政治毒計。清代官檔,就記錄分明,因抄家,一門妻妾有都上吊自盡的,幼兒竟至於「怖死」!

榮國府的末局,雖未必即如那般之至極,然其慘境也就不難推知大概了[注]。

~~~~~~~~~~【注】抄家是「掃地出門」,一切東西,纖毫不許擅動,造詳冊列明,加以封固,聽候處置(發落變賣),並非像有些劇本所寫的「見東西就砸」,人口也在入官或變賣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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