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禍不單行

賈元春之死,由於政治變故。她並不是一個操縱政治活動的人物,卻成了政治犧牲品。但這對榮府來說,無異抽掉了一根主心骨。雪芹再三表白,他的書不敢幹涉朝廷政事,但書中的大事又實與政局息息相關;於是他只好運用極其隱約的筆法來逗漏點滴隱現的消息,而不敢一筆正寫。儘管如此,書中有兩派勢力在暗鬥,卻又分明昭著。

江南的甄家,派勢非凡,不但是賈府的至交,來往親切,而且另有關係。不知由於何等「罪名」,只聽見忽傳甄家抄家了!

抄家在清代是經常使用的辦法,既嚴厲又殘酷。頃刻之間,一切財產物事,生活必需,統統不屬於己,變成一個赤貧而無告的「陽世陰魂」,誰也不敢慰問解救。其處境之慘,無以復加。然而罪發之時;甄家還有婆子慌張失色地秘至賈府,似乎有所囑託甚至移寄的東西(在蓋造省親別墅時,賈府是向甄家支取寄存的二萬銀子的)。

京中的北靜王,與榮府關係不同一般,雖政治身份懸殊,卻因他們上輩是「同難同榮」的,亦即患難之交、禍福與共的情誼,連「國禮」都是可以「不講」的,所以寶玉一個小孩子竟可以往北府里去跑去玩!忠順王府迷失了小旦蔣玉菡,派官到榮府尋討,說是寶玉勾引藏匿了他。但是,蔣玉菡初會寶玉,解下汗巾子為贈,那巾子竟是北靜王剛剛贈他的!再說,寶玉知道蔣玉菡已在離城二十里的「紫檀堡」置買了房產,隱在那裡了。請問,這個寶玉向柳湘蓮訴過,他惦著給秦鍾修墳,但自己無權無錢,也不能自己隨便出門——那麼,他會能夠為蔣玉菡在城郊二十里外去置辦房產嗎?原來這一切,就是北靜王(一位風流絕世的小王,與寶玉「同類」的人物)一手主辦的!

可知,北靜王與忠順王兩府之間的關係,是很緊張而不相通款的了。這一切,都在暗寫政局上一直醞釀著巨大深刻的較量與風潮。

賈府不僅僅是死去了一位已有初步地位的貴人元春,更是在王爺級的鬥爭漩渦中被裹進去,難以自拔自免。

還有,賈雨村這條線上也出了大麻煩。

書中後來已然寫明了,賈雨村官運亨通,已升任「大司馬」的高位,即兵部尚書,全國最高軍事部門的長官了。害死迎春的「中山狼」孫紹祖,也在兵部「待選」,無疑他與雨村日後成了臭味相投的一黨。

清代旗籍,是個軍、政、民三者一體的特殊制度,子弟們必須「披甲」當兵服役。書中的賈蘭,自幼喜歡騎射,他在園子里就拿小弓箭射鹿玩耍,長大後,自然也就從軍作戰,也受了賈雨村的提拔重用。他們先立了功,可是最後惹了亂子。

賈家的事,自從元春卒後,連三並五,真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接接 連連的災難都逼上門來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