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作品 15、寫作雜談

我的定位是寫北京的都市生活,北京青年的愛情。我想中國最不雷同的作家是我,有點大言不慚。但我現在可以馬上寫商場、寫政治,都可以,而且我想我也有這個能力寫好。但我的選擇是在寫「楊志賣刀」後緊接著寫「林沖賣刀」。金庸先生評價施耐庵時說,施耐庵的優秀就在於他敢於這樣,別人恐怕是避還來不及。所以我也這樣做了,我想讓讀者看看「楊志賣刀」和「林沖賣刀」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從文學的角度上來說,我想是因為我傳統,我用傳統的方式來寫小說。現在文學界用傳統的方式來寫作的倒是少數派了,多數人是不遵循傳統的風格的。什麼是傳統?就是在一本小說中有完整的故事,有戲劇性的衝突,有典型化的人物,有貼近生活和時代的善惡觀念。現在的小說覺得這樣不特別,傳統的東西反倒成了一種特別了。

我的小說往往在借愛情表達一些別的東西,如命運、如道德觀,以及這個時代年輕人老年人不同道德觀的衝撞。在整個社會中個人命運的渺小、不被人重視的無望。《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人》一書,就在表達人的生存狀態,導致人行為方式、思維方式的不同,某些關鍵的岔口,就會選擇不同的方向。

讀者喜歡可能是因為細節、人物的味道不露痕迹地迎合了他們,還有對人物、語言的細微把握。實際上單一的愛情和案情有很多人都這麼寫過,關鍵不在於寫什麼,也不在於怎麼寫,還是在於水平。況且暢銷並不能代表水平。如我能接受金庸,卻不能接受瓊瑤。

我的小說比較傳統,有性格鮮明的典型人物。我不太贊成按主人公的職業把文學分類,文學就是文學,是為了表現人的命運、人的觀念。在我的作品裡,案件只是背景,主人公不論從事何種職業,他在生活中的狀態才是文學主要表現的東西。設置的職業、事件,都是為了表現人物的生活態度,我的作品關心的是人本身。

現在有兩種文學深得人心,一種是寫老百姓的身邊事,如《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大家看了非常有共鳴,覺得寫的就是我的朋友、我的鄰居、我的親戚,特別貼近生活,這種文學是因為熟悉而吸引讀者的興趣。還有一種是寫不可能發生之事,與現實生活距離非常遠,讓人覺得「生活中怎麼會有這種事呢」?這也能構成一種欣賞的興趣,我的作品屬於後者。

其實人都愛關心生活中看不到、遇不到的事情,這與獵奇心理不同。當代人的生活看起來比從前豐富了,但大部分時候,我們都是在做著周而復始的事情,我們幾乎沒有空閑靜靜地思想。如果有一天,突然被一部小說或影視作品刺激一下,便會調動出內心很多感受和思想。

在創作方法上,我採用了一些好萊塢的模式,即大情節上看上去簡直胡編亂造,但人物的語言、感覺,場面的細節等小地方卻非常真實。我不喜歡那些大情節非常真實,甚至是真事,但具體到細節、表演上卻極其虛假的作品。文學創造應該把假的弄得像真的,而不是把真的變成了假的。

我的強項是結構,我在結構上的智慧是其他的。很多業內人士總結海岩電視劇的「通病」是進入劇情慢。我認為「進入慢」的毛病是先天性的,但是前面好似漫不經心、遊離於整個故事之外的那部分內容都是有用的……沒有一處閑筆,都為後來情節的推進提供著動力。我的小說的整體結構和快速進入劇情是無法兩全的。

說到「言情」,我的確不是一個為言情而言情的作家。我作品中的道德衝突比較多。像《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都是通過案件表現人的情感,通過情感表現人的道德觀念、道德衝突。道德衝突在現實社會中是有一定的典型性的,雙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衝突起來才有力量。

我的小說是比較傳統的,有文以載道的東西。我不願意被人稱作「通俗小說作家」。現在的「通俗文學」中有許多我不喜歡的、和我風格不一致的東西,把我們相提並論肯定是不科學的。比如《廊橋遺夢》是最典型的「通俗文學」作品,但它和瓊瑤的東西能劃為一類嗎?無論從情節和語言文字,都不在一個層次上。

我已經反覆地被人歸類過了,有什麼「公安文學」、「警探文學」、「道德文學」、「法制文學」、「暢銷文學」,還有的說我是「商業文學」。而我現在不太喜歡把我歸到某一堆兒,歸到哪兒都不能說服我,讓我安身立命。我到現在也沒有搞懂什麼是「純文學」,什麼是「通俗文學」,如果硬要我對號入座,我比較傾向於「暢銷文學」。我不太喜歡瓊瑤的作品。我寫小說玩也好,鬧也罷,反正是蠻辛苦的。一下子把我歸到他們那堆兒,我就白乾了。如果說我的作品是「商業小說」我也沒有意見,因為我是從商的,商品這個詞兒,在我們心目中是非常崇高完美的,最優質的東西才能稱得上「商品」。

我們在工作中提出一個口號:要我們的產品完美無缺。我們還在不斷挑我們產品的缺陷,使其不斷變化以適應變化著的客人。

在自己的企業里,我是一個合格的商人;在文學上,我自認為是一個有良知的和有基本責任心的作家。我的作品在商業上的成功很自然,不是因為我追求它才如何。我說我的作品都是胡編亂造,因為我不能寫我自己的經歷和生活中感受最深的那部分,每個作家最敏感的那部分是他自己的寶藏,現在狀態我沒有能力開發,可能將來不幹這個工作了,多讀書、多思考之後再去寫作。我現在寫的更多是感覺上的東西,一種理想的生活狀態。

我寫東西有點工廠化,比如說寫到纏綿悱惻、最激動的地方,球賽開始了,我完全可以停下來馬上看球,屬於德國狼犬那類,和中國的藏獒比它有一個優點,就是興奮和抑制的轉化速度特別快。

我在大學裡講《商業時代的寫作》時說過,現在的寫作不是你要怎麼樣、他要怎麼樣,而是你要意識到所處的這樣一個時代,已經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信息化的時代和知識經濟的時代,和大工業時代的寫作手法、讀者的閱讀習慣完全不同,上網一點擊什麼都有了,作家對讀者不再擁有知識上的籠罩性。就像索尼公司總裁說的,這是一個信息處理時代。前陣兒讀一位女作家的新作,開篇僅女主角在沙發里的坐姿就寫滿了一頁紙,文字流暢,人物躍然紙面,可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有興趣去讀這種東西呢?信息量不夠,就引不起更多人的閱讀渴望。現在的作家有個毛病,我寫作,我不討好觀眾,你愛看不看,我寫我自己感動的東西。我可能跟他們立足點不同,我是從商的,商品在我頭腦當中的印象非常崇高,是沒有缺陷的,而你的全部聲譽和信譽構成你的商品。我們文藝界內部對商業化的寫作、商品化的藝術品定位是比較低檔的,和藝術呈對立面。而在一些商業國家像美國,影院都有商業院線和藝術院線之分,按中國人的理解,「商業」一定不敵「藝術」。可實際上只有質量上乘能讓觀眾掏腰包的影片才能進商業院線,藝術院線放的反而是些另類或水準不夠的片子。

我的創作主要是出於自己的文學興趣。現在雖然不是一個閱讀的時代,也不是一個電影的時代,看電影比看小說的人還少。我在小說《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里講過這樣一段話:我們這些人非常不幸地生在了一個電視的時代,電視可以讓一個本事不一定大的人、一件很普通的商品紅得一塌糊塗,也可以讓NBA紅遍全球。中國的明星里更有95%都是電視製造的。身在這樣一個時代,文學情緒讓更多的人接受的話,你就離不開電視。

我覺得不存在文學是否要掉價去搞電視還是堅持你的孤獨,應該是時代不同了,你應該用電視的途徑把你的文學弘揚開去。每一個作家都會問自己,你希望你的小說是10萬人讀還是1億人讀,小說寫得再好也不可能有1億人讀,但電視可以,這個「可以」的前提是你要有一些犧牲,要和導演討價還價,要和每個演員去商量。

現在電視劇不好看的原因不是缺少尹力、趙寶剛這樣出色的導演,也不是缺少明星,主要問題出在劇本上。每年23000部(集)的產量,可一年下來你能記住或是有爭議的能有幾部?大概也就兩三部吧,60%都沒什麼可拍的。我覺得作家去搞電視是應該鼓勵的,但作家也有幾種:一種是他的作品本身不適合於移植影視的,比如說一個偵破故事就不好改編成相聲和芭蕾;一種是可以移植,但作家會寫小說不會寫劇本,因為劇本的創作經驗和所要求的知識結構和小說是不一樣的,隔行如隔山,交給別人去改,那這個作家就只有仰天長嘆了。

文學和影視本身也不是完全對立的,我的小說為什麼部部都能改編成影視,我覺得還是因為我的小說比較傳統,所謂傳統就是首先有個完整的故事,一個片段幾段情緒就不行;再就是要有典型化人物,他們都有正常的職業正常的戀愛正常的喜怒哀樂;另外就是相對簡單的主題,小說可以用大量的人的歷史和評論,甚至人物的內心獨白來把事情說得很清楚,電視劇不行,一切都是動作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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