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部分:是珠寶,鑲嵌在哪裡

親愛的徐老師:

我是大學三年級學經濟法的學生,剛剛考取了學校和加拿大一個著名學院的校際交換學生項目,今年9月即將赴加開始為期一年的學習生活。這個項目不發給我們加拿大的學位,但提供學分,因此明年我將以本科大學法律專業學生的身份畢業,這使我在人生設計上不佔優勢。同時我是一個女生,這又使我在中國的職業設計中處在下風。

如果說每段人生經歷都是一塊岩石乃至美玉,如何設計才是使這些石頭成為完美珠寶的關鍵。我現在的問題是,不知道一年以後我該如何繼續我的學業。我是學法律的,我轉加一年交換的這一項目是經濟,我不知道一年後我是該回到中國,還是該繼續在加拿大攻讀JD、或爭取直讀這個學校的MBA、再或者轉道美國……

我在這其中頗為困惑。我覺得我像抓了一手還算可以的牌,可是不會繼續操作了。這其中微妙的利害與得失,只有您這樣的人才會理解。

請您指點迷津。

你的,岩石

親愛的岩石:

我認為學校給你的這個項目,不是什麼好東西,它對你的學業和職業發展,甚至人生髮展,都可能造成一些潛在的危機。所以我反對你出國讀這個轉學一年的課程,原因如下:

1.你是一個法律學生。你的正常健康的發展道路應該是:畢業後考律師執照,立即開始從事法律工作。在工作的過程中,大約在兩三年之後,根據從業狀況,再決定是否出國讀一個JD或LLM,即法學本科或法學碩士。具體出去讀三年的JD還是一年的LLM,則由你根據興趣、能力、時間、金錢這些因素來決定。

順便插一句:如果你在中國的本科不是法律,你就必須考LSAT申請JD,但如果你的本科是法律,那麼就可以在JD與LLM任選一項,可以獲得考美國某些州律師執照的資格。

這樣,你就可以作為一個有實踐經驗、金錢能力和從業方向的律師出國,迅速成為橫跨中西的超級律師。

但現在這個項目,將人為地中斷這條通往坦蕩未來的道路,讓你到另外一種語言環境和人文環境下去披荊斬棘走羊腸小道,我並不看好。

2.大學最後一年,是你過去三年所積累的知識、能力、思想、理念以及追求的最後總裝過程。過去無數個不眠之夜苦思冥想出來的種種關於未來的碎片和零件,將在這最後一年組合起來。大學第四年,是決定你去哪裡工作、從事什麼行業、以及非常可能的一生的奮鬥方向的關鍵一年。這個時候,突然中斷這個進程,去學一個與這個發展過程沒有什麼直接因果關係的項目,顯然非常糟糕。

不同的大學教育體系,如同不同產品的生產線。假如你是一輛汽車,在即將噴漆、下線的時候,突然跳出自己的傳送帶而跑到拖拉機的流水線上,給你人生之車的車輪按上一條履帶,成為非電驢非寶馬的動物,不是沒有可能。

出國讀書,對一個人在語言、文化、生活、情感等種種方面,都會帶來驚人的衝擊。假如你已經大學畢業出國或者假如你是大學一、二年級轉學,情況也許都不一樣。大學畢業後出國,你反正已經完成了中國文化的完整訓練、出國追求的就是把自己塞進西方文化的熔爐,享受一次起死回生的人格涅磐;大學一二年級轉學,你的一切反正都還沒有定型,出國先把自己投入西方大學的流水線,四年後作為中國背景的西方知識分子走向世界,再在中西文化的夾縫中渴望藍天、追求夢想。

但你正好處在不尷不尬的大學三年級。拋棄過去,犧牲太大;文化重鑄,金屬不夠。留下,你肯定就能成為一代年青律師在中國市場大展律師職業之宏圖;出國,你從此就會和動蕩不定的生活結緣,在無數文化衝突的風口浪尖苦苦掙扎。

出國留學,多麼美麗迷人的誘惑!但世界上有些東西,往往越美麗則毒性越大。比如罌粟花、毒蘑菇。在你即將成為律師人才、衝刺律師資格、實現律師夢想的時候,突然人們說可以出國啦,你在興奮的時候,顯然忘記了反問自己一句:穩操勝券的中國律師前程不要啦?

所以,這就是我對這個轉學項目不看好的根本原因。

3.我知道你現在已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在這種情況下,你這次出國最好的結果,應該是在完成了這次一年學習之後,立即回國繼續讀一年法律,把你失去的大四課程補上,全面地完成你的中國法律學位教育。

我的這個建議,和你的學校給你的計畫有根本性的不同。我的建議,是把留學當作你求學之路上一次美麗的邂逅,既然不期而遇,於是就相逢開口笑舉杯邀明月也無傷大雅;而你的學校,則把留學當作對於你大學第四年的一次改嫁,雖然和你的本科談了三年戀愛,但加拿大的大學只是對你眨了眨眼你就喜新厭舊、另尋他歡。而你手中這個再讀一年就可以得到的法律學位及其所代表的人生職業歸宿,其實才是你真正的精神與物質保障,是你溫暖的家。

我想有個家,一個拒絕了"留學"浮華的地方……

其實,在某種特定的條件下,在大學期間出國讀書並不是不可以的事情,甚至是應該提倡的!有條件的人,如果在大學某個時刻,出國遊學、訪學、留學一年,然後再回到自己原來的學校完成正式學業,肯定是將來中國青年向西方學習的方式和潮流之一。

惟一的問題,鑒於中西文化巨大的差異、中外交流時中國地位的不夠平等(以簽證為主的各類限制)、與留學同時發生的巨大的經濟壓力,使得目前中國學生中能夠"何不瀟洒走一回"的人,沒有幾個。一次耗費精力和花費金錢太多的旅遊,就不是旅遊而是苦行。大學中途出國留學之所以成為一種危險的舉動,也就是同樣一個道理。

所以,我上述建議其實是給了你一個針對這次危險留學舉動的彌補性策略。如果你留學一年之後回來完成你大四學歷的話,那麼整個留學風雲,也就會變得雨過天晴,波瀾不驚。

4.如果一年之後,"留在這個學校繼續讀JD"(在加拿大,法律"本科學位"被稱之為LLB,相應美國的學歷,稱之為JD),不失為一種可以接受的選擇。擁有加拿大法律學位,當然不是一件壞事。

但走這條路的惟一問題是:在加拿大讀LLB費用非常昂貴,三年下來,無論如何也得花費十萬加元左右。你家裡有這個錢嗎?我多次講過,留學要考慮經濟能力。要向留學求婚,只有愛情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有買鮮花、戒指和住房的錢。

獲得加拿大LLB另外一個問題是:畢業後你在哪裡從業?在國外做律師,我認為不好。華人在國外做律師,尤其是你這樣的成年之後出國的華人,除了幫人家離婚,頂多做做房產交割、移民服務,是律師食肉動物群的低端物種。回到你的祖國,我可愛的中國,你當然可以成為主流律師,但要想在中國大地上獲得從業資格,你還必須從頭做起,重新考試中國的律師執照。

與其這樣,為什麼不在國內先完成律師教育,拿下律師執照,積累從業經驗,攢一點留學資金,然後再出國讀你的LLB、JD或者LLM呢?萬丈高樓平地起,一層一層壘上去。但如果去加拿大讀法律,我認為相當於反向施工,從頂部蓋起。也許這是一種新工藝,但難度與風險、費用與把握,肯定都不如我的方案好。說穿了其實不是我的方案,只是國際性法律人才成功的基本規律而已!

5. "在加拿大學校直接讀MBA"絕對不可取。沒有工作經驗的人讀MBA,好學校基本不接受,接受了對你也不怎麼好。MBA是管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一般還是應該根據規律辦,有了行業經驗,再去MBA--你是律師,幹嘛想讀MBA?都是留學惹的禍!

6. "美國",為什麼美國?美國很好,但給我一個去美國的理由先!我認為你沒有理由去美國。加拿大的學校,足夠你溜溜的學、足夠你溜溜的換,為什麼要去美國?多年來我在新東方講美國留學,基本思想之一就是:美國的意義,在於前二十名的學校和獎學金。如果你去不了那些頂尖名牌(自費或獎學金),同時又必須自己掏腰包讀書(非名牌學校),那麼,英聯邦國家有無數更好更合算的選擇。

美國當然好,但英國加拿大,完全對得起你!

瞧,你還沒有登機呢,這個半路殺出來的留學程咬金計畫已經使你暈菜了。一旦去了加拿大,怎麼得了啊!

我心憂憂。

我想我已經徹底回答了你的問題。你的情況,實際上最好不要去讀這個一年的課程。實在無法遏制(連薩斯都能遏制,留學病毒,有什麼不能遏制的?),要爭取及時回到原校,完成你那在我看來非常了不起的法律學位。然後再根據我的思想,從容不迫地精確規劃你的一生,準時實現你的夢想。

你說你覺得自己"像抓了一手還算可以的牌,可是不會繼續操作了"。我深刻理解你的處境。因為,雖然你確實抓了一手的牌,但你仔細把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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