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經過二十個小時的旅途,火車於次日下午五點鐘到達省會城市江州。江州市人口五百多萬,是中國的重要交通樞紐,人口流動量大,商業十分發達,自古就有商都之稱。

小馬在出站口已經等候多時了。

宋一坤沒有直接啟程去玉南,而是在江州看望了一個人——

林楓的妻子。他大致詢問了一下林楓被捕判決的情況,安慰林妻一番,臨走時留下一萬元現金。做完這件事他良心上寬慰了一些。

到達玉南時,已是夜裡九點多鐘。

宋一坤住進東方大酒店,隨後讓小馬開車去接方子云來酒店,同時送更英傑回宿舍休息。

老朋友久別重逢自然十分親切,只是兩個人見面的情形顯得平淡了些,僅僅是笑著握了握手,連句問候的話都沒說。

麻煩,時間長了就悟出來了,這也算是坐牢的一點收穫吧。」

「這是方便千家萬戶的事,我看肯定有市場。」方子云興奮地說。

宋一坤搖搖頭,說:「僅憑這一點是不足以打開市場的,還必須考慮到產品本身的保健作用,要在原材料上做文章。這種材料應該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永不生鏽。二、沒有任何金屬異味。三、能夠在沸水中分解出多種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也就是說,原材料不是簡單的不鏽鋼,而是由多種原料科學配製的合成物。這就需要有關行業的專家從理論和實踐上研究、實驗,能否成立還是一個未知數。」

方子云想像著說:「如果研究出這種材料,那產品就多了,鍋、鏟、勺什麼都能造。」

「具體就由你去做了。」宋一坤說,「我給你一年的時間,給你十萬元經費,轎車歸你使用,小馬給你做幫手。」

「轎車我是絕對不會用的。」方子云急忙擺手。

宋一坤說:「接送專家你用得著。」

「不用,不用,需要的時候我可以叫計程車。」方子云一口否決。

「那好,我就不勉強了。」宋一坤看著一臉興奮的方子云,將考慮已久的話說了出來:「我提出三個原則。一、不能因此而失掉工作,要把失敗之後的糊口問題處理好。二、不能與官方科研機構合作,那樣會喪失主動權,而且代價高昂。三、研究、實驗的場所一定要設在玉南,絕對由你控制,對研究成果你必須能熟練使用和操作,產品專利權必須是你的。我有個建議:如果油田具備這樣的人才,可以利用業餘時間把他們組織起來。當然,聘用離退休人員更好。」

「那你呢?」方子云問。

「我到鄉下待段日子,看情形而定。」宋一坤平緩地說,「你不必聽風就是雨,也不要急於答覆,這事不能像寫詩一樣情緒化,你認真考慮一下,明天給我答覆。」

「沒那麼複雜,」方子云說,「我只問一句,萬一失敗了,我負什麼責任?」

「如果讓你負責,我根本就不找你談。」

「那就沒問題了。」方子云非常認真地說,「你信任我,我也不是沒腦子的人,我知道該怎麼精打細算,論吃苦我這人沒說的。」

「越說越離題了。」宋一坤搖著頭若有所思地說,「我敢肯定,你不是一個稱職的商人。你對詩的感情不是一個窮字就可以抹掉的,我是擔心有一天你後悔了,你和我都會為難。」

「這個問題,半年前從夏英傑給你捎口信那會兒我就考慮好了。你放心吧,我是鐵了心掙錢去。」方子云口氣像是在起誓。

「試試看吧。」宋一坤點了點頭,說,「車子你既然不用,我就連小馬一起帶走了。明天上午讓小馬陪你把錢存入銀行,然後你們把這台電腦給夏英傑送去,中午大家一起吃頓飯,我就啟程了。」

「何必安排得那麼緊張?」方子云提議道,「你難得來一趟,明天下午我陪你到黃河灘打野兔去,放鬆一下。我也好久沒玩槍了。」

「還是那支小口徑步槍?」宋一坤問。他早就聽方子云炫耀過,可一直沒見過,據說是花了八百元從黑市上買來的。到底是詩人,情趣、愛好總是與眾不同。

方子云說:「等有錢了再配一隻瞄準鏡,就完美了。」

「我勸你還是早交出去的好,私藏槍支是違法的,別鬧出點事情來得不償失。」宋一坤笑著提醒他。

「我又不去殺人越貨,只是調劑一下業餘生活,就是真被查出來,充其量也是沒收槍支罰兩個錢而已,沒大事。」方子云有點失望地說,「你沒這個雅興就算了,也省我幾顆子彈。」

「還是謹慎一點好。」宋一坤道。又說:「我這次來也沒什麼好送你的……」

宋一坤指著一個箱子說:「這是一台高級音響,是葉紅軍在奧地利時送給我的,在國內得賣一萬多元。我沒你那麼高的藝術修養,我到鄉下也用不著,就借花獻佛送給你了,一會兒小馬送你回去時順便抬過去。」

「不行,」方子云說,「太貴重了,我不能接受。」

宋一坤說:「你是精神貴族,送你音響是文化交流。咱們之間,就不用又臭又硬了吧?」

「那,我就半推半就啦。」方子云笑著轉而問,「看樣子,你不準備帶夏英傑一起走了?」

宋一坤點點頭卻沒有說話,他不想談論這個問題。他現在沒家、沒業,連自己也不敢斷言將來會怎樣。如果帶著夏英傑,他不能想像那將是一種什麼尷尬局面。

負不起責任的感。府,他是不敢接受的。

夏英傑十分疲勞,回到宿舍一頭倒在床上。但是她卻不敢睡,她還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她不會眼看著宋一坤從玉南走掉。

將來的事情太渺茫,她要的是現在。

此刻,她的思路已不在玉南油田,而是在遙遠的海南,在一個名叫江薇的女同學身上。她堅信自己的計畫能夠迫使宋一坤留下,她所關心的是離家出走之後的落腳點。

「看來。真要到天涯海角了。」她對自己說。

將近十二點的時候,林萍終於回來了,她一見夏英傑便表現出誇張的欣喜,叫道:「阿傑!什麼時候回來的?」

「我九點就來了,一直在等你。」夏英傑從床上坐起來。

「等我?」林萍感到有些意外。

「我有件重要的事想請你幫忙。」

「只要我能辦到的,沒話說。」林萍顯得很自信。

夏英傑讓林萍坐下,說:「這半年來我每個月都要出去幾天,家裡人以為我出去採訪,報社以為我出去旅遊或生病,其實我每次都是去上海看一個人。這件事我不想讓外人知道,你能保證嗎?」

「我要是告訴第二個人聽,我不是人。」林萍舉起右手起警道。

夏英傑搖搖頭,說:「你只能告訴一個人,就是我爸爸。而且明天一早就去他辦公室講給他聽,講完就沒你的事了。」

「這好辦。」林萍問,「我說什麼呢?」

「按我的話去說。」夏英傑告訴她,「我半年來瞞著家裡和單位五次去上海,是看望看守所里的一個犯人,他有老婆可沒工作。十六號他放出來了,我和他一起住了三天,今天他跟我一起回來,我把這邊的事情料理一下準備跟他離家出走,就算出去流浪吧,因為還不知道往哪裡去。你告訴我爸,今天晚上我沒和你住在一起,只是回宿舍換了幾件衣服就去東方大酒店了,和他睡在一起。」

「你瘋啦!」林萍吃驚地瞪大了眼睛,本能地說,「這種事瞞還瞞不住呢,你反而……」

「讓你說你就說。」更英傑平靜地補充道,「你告訴我爸,這幾個月來你一直勸我,但是我聽不進去,你只好出賣我了。記住,你要單獨和我爸談,不能有任何第三者在場。」

「你是不是真瘋了?」林萍仍然不敢相信。

「現在說不明白,以後你就懂了。」夏英傑說著動手拉開被子躺下,她太困了。

「阿傑,他真有老婆嗎?」林萍還想打聽。

「明天再談,我真堅持不住了。」夏英傑吃力地答了一句,閉上眼睛睡了。

「不可思議。」林萍輕輕嘟噥了一句。

休息一夜,夏英傑的精神好多了。

早晨,她踏進報社大樓在過道的出勤考核表看了一會兒,發現自己名字後面的小黑旗最多,分數也最低。她自嘲地一笑走開了,卻沒有去辦公室,而是去附近一家五金商店,買了一把又尖又利的刀子放進皮包里。

回到報社時,在樓梯口遇見林萍。

林萍緊張地壓低聲音說,「見到你爸爸了。」

「怎麼樣?」夏英傑忙問。

「臉都黑了,後來又變白了,他馬上就會來找你。」

夏英傑拿出三十元錢遞給林萍說:「你在辦公室留點神,從我跟老爹離開報社算起,一小時後你坐的士去我家。記住,不是我讓你去的。」

「這事我能辦好。」林萍把錢推開,擔心地問,「阿傑,你不會出事吧?」

「沒事。」夏英傑故意輕鬆地笑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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