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島,海灘上多有賣許願燈的,下面一支小蠟燭,上面是紙套,熱氣上升,往天頂飛,飛到沒有熱氣。也叫孔明燈。
她賣許願燈已六七年了。
燈是賣給遊客的,多為情侶,給支筆寫些話。點火時她會念些祈福咒語。其實就是用鄉音說些吉祥話,海邊賣燈的都會念,遊客也聽不懂。
沒什麼特別的內容,愛情長久、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賣得久了,她會在念咒時為自己祈福,佔了這種虛無飄渺的便宜帶來的負罪感很快就會消失——祈福沒什麼用。她還是在海邊賣燈。
她忍不住念起不好的咒語,這些手拉手的情侶能為一個紙燈付那麼多錢,還需要祈什麼福?
事實也是不論她念得多惡毒,他們還是手牽著手,看燈飛,給錢,向她致謝,沿著海岸走遠。
念什麼根本無所謂。
後來她就亂念了,詛咒祈福混在一起,有時就是講講自己的事,對著燈火。
「祝你們愛情永恆,卻每天打架,我剛吃了米粉,一隻螃蟹跑到燈下面了。」
她抬頭看海灘上其他賣燈的,想到他們可能也都是亂念的。
她想,繞了一圈,還是做了跟大家一樣的人。
又想,不知道大家繞了幾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