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組織機構 第二章 組織機構的重要性

德軍、得克薩斯州監獄和卡弗高中之所以在業績上優於對手,正是因為它們曾是,或後來發展為更有效的組織機構。

軍隊

1940年,德軍與其法國對手的關鍵區別並不在於綜合戰略,而在於它所實施的戰術以及跟這些戰術相契合的組織安排。雙方都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災難性的塹壕戰中吸取了經驗教訓——但德軍是以正確的方式。

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戰爭雙方都非常清楚,出動大規模步兵正面攻擊那些盤踞在戰壕里的士兵不可能取勝,因為後者配備機關槍並有大炮掩護。要想進攻,持槍步兵必須首先穿越三百碼的無人區,跌跌撞撞地穿過由己方炮轟造成的無數彈坑,然後拚命翻越或繞過布滿鐵絲網的障礙。即便如此,他們也根本無力反擊對方戰壕內的機關槍發出的致命火力。法國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優勢將屬於防守的一方,於是將其部隊劃分成十二人一組(或叫戰鬥組,法語groupe de bat),每組的任務就是射擊、配合和維護一挺機關槍。步槍被當作輔助性武器;每組只配有三名訓練水平較低的步槍兵。這些配合機槍手的士兵非常適合在戰壕內防守,但他們根本不適合機動作戰。

德國卻吸取了完全不同的教訓。塹壕戰容易陷入僵持狀態,而德國的四周均是擁有更強大人力儲備的潛在敵人,他們經不起僵持的局面。因此,他們必須挫敗由戰壕掩護的機關槍手的防守優勢。但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讓士兵乘坐裝甲車進攻,這樣可以防彈;另一種是安排他們滲入對方區域,穿過敵人防線的薄弱點,從敵人後方狙擊機關槍手,從而避開敵人的正面火力。 當我們回顧配有數百輛坦克的德軍裝甲師時,我們也許會認為德國人選擇的是第一種方法。但事實並非如此。德軍裝甲師主要是用於在攻破對方防線後的大舉進攻,而不是用來攻破對方防線的。為了攻破對方的防線,德軍把重點放在了滲透作戰上。

他們的這一方法在1916年凡爾登戰役中首次付諸實踐。他們放棄了傳統的作戰方法,即首先由密集的炮火持續轟擊,之後集結步兵發起進攻(這種傳統的作戰方式沒有奇襲的機會,而且會毀壞部隊將要通過的戰場),這次他們在短暫的炮轟之後,即派出小隊的步兵尋找對方的薄弱點。 這種方法獲得了成功,但他們沒有乘勢擴大戰果。一年後,一支德軍部隊在進攻里加(Riga)時系統地使用了這些戰術,兩天就攻下了該城。 接著在卡波雷托(Caporetto),他們沿襲了這一戰術,獲得了進一步的勝利。

德軍試圖利用滲透戰術形成包圍戰(kesselschlacht,字面意思是,大鍋煮式的戰役):繞過敵人的側翼,在其後方展開隊形直到將其全部包圍,乘勝深入敵方縱深直搗對方指揮陣營(blitzkrieg,閃電戰),總結起來就是以對手所在的位置為核心形成總包圍。在漢斯·馮·塞克特(Hans vo)將軍——20世紀20年代初德軍三軍統帥——的率領下,這一機動作戰方略得以改善和充分闡釋。它不僅跟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所吸取的經驗教訓相匹配,還符合德國地緣政治的現實。根據《凡爾賽條約》的規定,德國只能擁有一支小規模的職業軍隊,這支軍隊將不得不與位於東西兩面的敵人雙線作戰。它的實力根本不能對抗所有這些競爭對手聯合起來的兵力,也根本經不起消耗戰。因此,對在數量上處於劣勢的軍隊來說,發動快速和果斷的攻勢是制勝的關鍵。

這種戰術需要一定的建制(組織),因此德國開始創立這種建制。如果靠集權領導並依賴提前擬定的詳細作戰計畫,這樣的軍隊根本無法滲透敵人防線、突破薄弱點並迅速利用深入包圍造成的突破來發起進攻。它的人員裝備和組織必須賦予其最小的單位——班、排和連隊——獨立行動的權力和能力。班(gruppe)不應該被諸如運送或維護重型水冷式機槍的任務所束縛。相反,它應被劃分成兩組。較大的一組(the stoss trupp,突擊組)由七名配備步槍的士兵組成,而且如果條件允許,還應配備輕型速射的全自動手槍和衝鋒槍。另一個較小的組由四人組成,配備新型、重量僅為二十五磅的輕機槍。

設計和裝備這樣的作戰單位是最容易的事情。難點,同時也是關鍵點,在於如何配置人員和領導這樣的小組,從而使得它們具備機敏、進取和遂行獨立作戰的能力。這意味著需要為各班配備最優秀的士兵,尤其是突擊組,而不是把這些士兵分配到司令部或其他後方單位。必須給予指揮這些小作戰單位的軍官和士官以極大的行動自由。對於英勇戰鬥的官兵都必須給予獎勵,尤其是參加那些需要冒生命危險的行動。每場戰鬥之後,都要對官兵付出的努力和成果進行嚴格評估。二十年來,德國軍隊一直致力於解決這些組織問題。

這種組織方式產生了一套全新的體制,它完全不同於人們對德國軍隊的陳舊觀念,即認為德軍士兵非常狂熱,他們盲目服從來自普魯士總參謀部的命令。德軍紀律嚴明,但在這種紀律下,官兵們可以擁有朝著作戰目標獨立行動的自由。就這一點而言,1920年後的作戰計畫延續了可追溯到19世紀的軍事傳統。其核心概念是「auftragstatik」,馬丁·范·克里費德(Martin van Creveld)在其對德軍戰鬥力的精闢分析中把該詞翻譯為「任務導向型指揮系統」。 指揮官需要精確告知下屬需要完成的任務,但不必指導他們完成任務的方式。任務必須「明確無誤地體現指揮官的意志」,但執行方法「只有當需要與其他命令相協調」時才加以約束。 非常明顯的是,與競爭對手相比(或甚至與現代美國軍隊相比),德軍幾乎沒有什麼文書工作。下達的命令簡明清晰。

最優秀的德國士兵是那些被認為會成為突擊隊員的士兵,而最優秀的德國軍官則是在戰鬥中指揮士兵脫穎而出的人。為各類專業兵種(步兵部隊、摩化運輸部隊、後勤補給部隊等)挑選人員並非後方人事組織的責任,而是作戰指揮官(通常是團級)的職責。 在挑選軍官方面,他所具有的性格尤其是意志力以及隨時準備承擔責任的意願比其受教育程度更重要。 應徵者向團指揮官提交崗位申請,經過後者初步甄選後提交中央篩選部門進行測評,內容主要包括體能測試、教學方法和領導能力幾個方面。即便如此,最終的選擇權還是在團指揮官的手中。

士兵和軍官都會被灌輸這樣的思想,即戰鬥應放在首位,主動性至關重要。1936年的指揮手冊上這樣寫道:「面對未知的戰場環境,我們的戰士需要具備獨立思考和獨立行動的能力,並且能夠在慎重思考後果敢地針對各種情況採取有效行動。他們必須徹底地認識到,只有結果才是重要的……因此果斷的行動便成了戰爭中獲勝的先決條件。」 儘管納粹的教化灌輸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納粹領袖並沒有對官兵們進行集權領導,甚至對他們產生的影響都很小。真正產生作用的教化被稱為「精神強化」(geistige betreuung),它是指揮官們的責任。

勳章主要用於表彰那些在戰鬥中實現成功的獨立行動的官兵(據克里費德估計,德軍由於這一原因所頒發的勳章要比其他軍隊多得多)。但處罰往往也很嚴厲(據估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超過1.1萬名德國士兵和軍官被處決,其中許多人是因為「破壞戰爭成果」), 對這些不幸的士兵來說,紀律是公平的。因虐待下屬而遭到懲罰的軍官和士官與那些因攻擊上級而受到處罰的士兵一樣多。 也許正因為此,或者也許是因為德國軍官(不像法國和美國軍官那樣)私下裡允許和士兵稱兄道弟,接受採訪的德國士兵給予他們的士官和軍官很高的評價,認為他們勇敢並體貼下屬。

一場戰鬥的勝利主要依賴每個班、排和連的作用,為了保持他們的鬥志,德國軍隊都是按地域進行編製。軍隊中師一級的部隊由具有相同地域背景的士兵組成——他們統一來自普魯士、薩克森或巴伐利亞等。 如果需要替換人員,只要戰時緊急情況允許,都會從同一地區抽調士兵組成一支隊伍進行替換。這支隊伍在將要編入的該師戰場替換營接受最後的訓練,以確保組織和訓練這支新隊伍的人員以後將跟他們並肩作戰。

由此形成了這樣一種組織——雖然遠離陸軍總部,也沒有接到精確詳細的指令,在混亂多變的環境中,它的官兵卻士氣高昂地迎接一場敵眾我寡的戰爭。正如克里費德所做的總結:德國士兵「為了那些人們一直為之戰鬥的理由而戰鬥:因為他認為自己是一個領導有方、組織精良的團隊中的一分子,他認為這一團隊的組織結構、管理和運作……平等而公正」。

當然,戰略和技術因素也在德軍的勝利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儘管有一些冒險因素,曼施坦因計畫的優勢在於其將戰爭引向一場果斷的交鋒,而非不可避免的對峙。斯圖卡式俯衝轟炸機對於從未見過或聽過它令人驚嘆的襲擊能力的法軍來說,確實是一個有效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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