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簽訂之後,咸豐的內心深受傷害,一個受傷害的皇帝是需要拿人來發泄的,發泄對象自然是那些「辦事不力」的大臣。
咸豐在宮中不停地發脾氣,首先他把氣撒到耆英的頭上,痛罵耆英一頓後,讓各部門給耆英議罪。恭親王奕訢主張將耆英定位絞監候,肅順則主張立即正法。考慮幾天後,咸豐決定讓耆英自盡,耆英一死,咸豐心裡好受了點。
除此之外,鎮守天津的一些提督和都統也被判為絞監候,秋後處決。
英法聯軍雖然暫時穩住了,但咸豐擔心他們隨時都可能打過來,命令老派將領僧格林沁為欽差大臣,主管京城一帶的防務。僧格林沁統帥的八旗軍是清軍的精銳之師,在鎮壓太平天國的運動中立下了大功勞。
英法聯軍要求得逞後,也離開了天津。僧格林沁到天津後重修炮台,在大沽炮台增設一百多門大炮,並布置了一萬多名守軍。咸豐給僧格林沁一道密旨,說如果洋人不老實,可以偷偷襲擊他們,然後說是鄉勇乾的。接到這道密旨,僧格林沁哭笑不得,覺得實在不好執行。
在《天津條約》中有一條是咸豐無法忍受的,這就是公使駐京問題。公使駐京是當時西方國家的一個慣例,但咸豐不懂這些,他覺得這是洋人騎在頭上,待在京城給自己施加壓力。其他的割地賠款都沒這個重要,最可氣的是條約中還規定,公使見到中國皇帝時,只需按照西方禮節三鞠躬就可以了。在清朝皇帝看來,不行三跪九叩大禮乃是對大清帝王的大不敬。
公使駐京其實不涉及實際利益,這虛的東西恰恰是咸豐最為看重,身為談判代表的桂良就在這上面大做文章,要求英國政府讓步,公使駐在其他地方,比如說上海、廣州等等。
老外都很現實,心想駐在哪裡不都一樣,沒必要為這個問題搞僵,再說了,北京對他們充滿了敵意,公使駐京也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