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救命

(一)

公文難寫,中外皆然。難在語氣的分寸,難在語彙的貼切;既要人情練達,卻不可虛應故事。卑而不賤,嚴而不驕,對什麼人說什麼話,說什麼事用什麼筆調,大有講究。可文言,可白話,只要寫得好就好。我父親那一代是清末民初成長的人,會寫引經據典縐得不得了的公文。我這一代人五十齣頭,民國還在,中共建政,海峽兩岸的公文都看得不少,一邊偏「白」,一邊偏「文」。還是應該先多看「文」的那一邊,好歹打個根基。十月號台灣《傳記文學》續登樊崧甫的《我所知道的陳誠》,故事很多,有趣極了。陳誠是陳履安的父親,抗戰時期蔣介石身邊的軍官,我在台灣讀書的時代他當了蔣的副總統,耿直清廉,瘦瘦的臉又斯文又剛毅,不穿軍裝倒像個學人。

樊崧甫說,一九四零年初夏日軍西犯荊襄,張自忠在宣城殉國,第五戰區由李宗仁指揮,蔣介石以敵人逼近陪都大門,特派陳誠幫助指揮,蔣也親自用電話掌握,結果戰鬥失利,宜昌淪陷,參政會提出要懲辦負責將領。其實部隊由蔣介石親自布置,李宗仁、陳誠不過轉達而已。大家不敢攻擊蔣,又不願責怪李,責任於是都落在陳誠身上。蔣不得已免去陳誠所兼各職,讓他專任第六戰區司令長官及湖北省政府主席職務,另議處分長江上游江防司令部郭懺以謝國人。法庭要判郭懺徒刑,蔣也批了「重審嚴辦」,陳誠幾次呈請從輕發落,蔣都不理。郭懺大窘,到樊崧甫寓所告別,說他這次死定了。樊說:「不但能免死,且將來能重用,你願意嗎?」郭問他計從何出?樊說:「你把宜昌淪陷責任承認下來,就能起死回生。」

(二)

樊崧甫是官場老手,深諳化解危局之道,也摸清蔣介石的脾性,他對郭懺說,蔣不會懲辦自己,李宗仁他不敢懲辦,陳誠他捨不得懲辦,不懲辦你懲辦誰?你肯承認,他會放過你,替死有功。樊崧甫接著說:「至於承認也只承認一半,抽象的承認,不要具體的承認。辭意我替你擬,大意是:『承蒙鈞座不次提拔,委以江防重任,理應感恩圖報,建樹功勛,無如職能力淺薄,指揮乏術,致使宜昌名城淪陷敵手,樹戾昭彰,百身莫贖。但職報國有心,尚欲再接再厲,效命疆場。承蒙鈞座俯念追隨多年,不無微勞足錄,發往軍前,戴罪立功,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不勝待命之至。』你看怎麼樣?」郭懺恍然大悟,馬上照這辭意擬稿。不久,蔣介石批下來了:「交軍法總監核辦」。有這七字,一切好辦,當局說準備判郭懺七年徒刑,發往第六戰區軍前效力,戴罪立功。懲處宜昌淪陷有關人員一案,就此敷衍了事。

(三)

都說時代進步,公文宜白不宜文,我也相信合該如此。只是白話文寫郭懺這樣的上行求情信,道行不夠立刻肉麻兮兮的,變成什麼「侍候您那麼多年了,總有一點點苦勞吧,請您發配我到前線去,讓我揹著我的罪建立一點功勞,上刀山下油鍋我都情願。我多麼希望您趕快下命令來啊」,都成了郭沫若了。下行公文寫白話反而好辦,清朝皇帝硃批「知道了」,神氣十足;毛澤東也寫得好。批公文大見文采高下,查先生批得長愛用文言,批得短常用「同意」、「甚是」。不知道港府高官怎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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