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若曦論方言寫作

《文匯報》上「香港人學普通話」欄里錄出普通話照用的粵語新詞,說是隨著粵語區的經濟強勁發展,越來越多的粵語為普通話接受,科技用語尤甚。根據大陸學者的統計,十多年來,普通話吸收了幾百個粵語詞語,但沒有詳列所有詞語和出處。作者曾子凡於是根據國內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及補編》、《現代漢語新詞詞典》等幾本比較權威的辭書,挑出好幾個粵語詞語,比如過癮、撞見、強人、跳槽、闊佬、搶手、洗手間、爆冷門、貨櫃、熱身賽、左近、空中小姐、私家車、傳媒、促銷、個唱、個展、白領、公關、打工仔、斷市、二手煙、髮廊、炒股、代溝、競投、反思、寵物等等。

文章在適當的地方夾帶適當的方言絕無問題;新趨勢新發明用方言創出新詞語,往往都會融入主流。通篇文章都用方言寫,甚至完全用方言創作文學作品,卻肯定會造成其他省份的人的閱讀障礙,絕了文字的出路。陳若曦上個月在台灣報上發表的《台語寫作要不得》一文談這個問題談得太好了。她最近去參加了中央圖書館召開的「百年來中國文學研討會」,看到一篇檢討台灣文學的論文,想到三十年代台灣作家鼓吹用台灣方言來表現台灣人民的生活和文物,藉此流露反日本殖民主義的心態,凸顯本土意義,但當時的方言著作流傳下來的篇章並不多。陳若曦認為作家在語言上求新求變,是權利也是義務,文字因而得保鮮活的生命力,黃春明早期的小說以及王文興的長篇《家變》都做過這樣的嘗試。王禎和六十年代的《嫁妝一牛車》大量採用台語,不懂台語的讀者大感拗口,個別詞彙甚至莫名其妙;到了七十年代的《小林來台北》起,方言少了,最後一篇作品《人生歌王》則是相當標準的國語寫作了。陳若曦自己是台灣人,又是作家,她的觀點格外值得參考。

過去國民政府強制台灣人學國語,違者罰站打手心;外省人則照說各種方言,甚至會說蔣介石奉化腔的浙江話是「高人一等」,那顯然是政府帶頭歧視台灣方言。陳若曦認為目前台灣人人會說國語,大家更應該利用這項便利,藉全省統一的語言文字去推動族群和諧。這是從政治和社會角度看問題。至於從寫作的觀點而論,陳若曦覺得那不是要方言還是要讀者的兩難的抉擇,而是作家的文學生命要不要「自殺」的決定。相信九七後中共不會強制香港人學國語,也不會罰站打手心,江澤民的揚州官話更不會變得高人一等,但是,陳若曦對方言寫作的體會,還是值得香港人深思。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