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浪的男生,孟浪的椽筆

十九歲男學生犯性暴力罪判處徒刑四年半。這位學生平素學業優良,是老師同學眼中的模範學生,竟然屢次闖進夢中情人家裡侵犯她,終於犯案。《明報》社評認為這個案子暴露了香港教育和社會價值觀問題,學校偏重學生的智力發展,忽視了德育,並說這位學生是色情刊物的受害人,也是香港教育偏差的受害人。

香港教育政策確有不少值得商兌之處,《明報》匡正文教歪風不遺餘力,自是對的。可是,舉出這樣一宗個案以全盤否定香港教育政策的德育環節,鋪陳論點難免頗費思量。我很關心這位學生的遭遇,對香港教育政策的趨勢也有興趣,因此仔細讀了這篇社評。社評題目很好,是《有才缺德,鋃鐺入獄;汲取教訓,加強德育》。按「缺德」指人做壞事、惡作劇、開玩笑、使人為難等,普通話說缺德,一般形容比侵犯蹂躪為輕的壞事。社評既談學校的德育問題,那位男學生犯的案子又屬嚴重的性暴力罪,說「有才無德」似更貼切。

社評指這位模範學生「竟是一個對社會極具危險的『變態色魔』」。楊浩東容或「變態」,卻遠遠沒有屯門之魔那樣到處姦殺婦女;「色魔」云云,未免過毀。說他「對社會極具危險」,似也過慮。文字上說,「危險」而無「性」,前頭不宜用「極具」。美女可以極具媚力;變態色魔對社會只能說「非常危險」,或者勉強說「極具危險性」。我跟主筆先生一樣,也不喜歡用這個「性」字,什麼「可讀性」、「可塑性」,都是英文說法,可避則避。社評這句話不如改說「老師同學眼中的這位模範學生,竟是變態色魔,危險得很」。另一句英文說法是:「諷刺的是,在學校師生以及家長眼中,他卻是一個『模範學生』,即使明知其觸犯了法網,依然對他充滿同情」。"Ironical"確是很好用的字,卻不容易說得像中文。字典上說是具諷刺意味的;出乎意料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這幾種譯法都比「諷刺的是」強得多。再說,楊浩東平日既是好學生,這次衝動犯法系獄,老師同學都替他難過,那也是人之常情,何「諷刺」之有?

我完全同意社評藉楊浩東案件提醒教育界注意才德並重的教學方法,提醒傳媒界不要濫制色情刊物。我擔心的是評論文章的遣詞用字失之孟浪,上綱上線,終致削弱了評論的用意。慢慢想,慢慢寫,不要急;前兩天才判的案子不會那麼快變成「歷史」,不必那麼快就說「為了避免歷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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