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小品 談對作家的偏愛

〔英〕阿倫·蒙克豪斯

一個姑娘前不久告訴我,在所有作家中,她認為丁·墨里最棒。我稱與這位作家有一面之緣,因而也贏得了她的某種信任。我的一位平生知己,則把貝因哈特列為所有作家之首(我並不覺得這過於離譜)。有如此偏愛的熱情是件好事,它使愛者和被愛者都變得高尚起來。世上也許有人把你視為人倫俊傑,並非由於你是她的丈夫,或情人,或上司,而是純粹出於對你言行的傾倒和激賞,這種推許非常令人鼓舞振奮。可是,我們許多人經常誇耀自己為人如何寬容妥洽,鑒賞如何平正得體,品評如何無專斷偏私。一個明辨的批評家,得知自己的觀點並無新意,與另一個深刻的批評家所見雷同時,可能感到沮喪。如果你為人足夠謙虛誠懇,偶因某事與人爭辯,你可能忽然發現:你遠不是過去自許的那樣隨處明達,相反,對於舊觀念的忠誠已近於僵硬冥頑;或者,竟已陷於怪僻乖張,一度天真地想像為自己個性標誌的東西,如今必須當作毒瘤除掉。

不過,要在保守與激進之間,不偏不倚地走鋼絲可不容易。對於老頑固來說,裝幀精美的古典作品,自有一種凜不可犯的權威,這已成為他扔不掉、擺不脫的東西。華麗厚實的捲軸,成疊地擺在維多利亞式的書桌上,其內容也獲得了某種尊嚴。名字頻繁見諸報端的文壇新秀,時人可能將他與已被神化的經典作家並稱,對此,那些信而好古的老頭總免不了搖頭嘆氣。另外,他也許發現自己正在讀的是德拉·梅爾的詩作,而且愛他勝過愛阿諾德。 為了恢複心理上的平衡,他又讀一遍《吉普賽學者》,可他心裡清楚,這兩位詩人都是人,絕非一個為天上的神仙,一個只是地上的俗子。我一位過世不久的朋友,最喜歡的詩人也是阿諾德,我想他斷不至於和人爭論說,阿諾德比華茲華斯和濟慈更為偉大,只不過前者更合他的胃口罷了。這沒有什麼不對,讓我們各有自己偏愛的作家吧,大家都不是什麼精確的批評機器,假裝成這樣的東西倒會壞事。詩人們不會十全十美,我們也有——而且應該有——自己的偏好、自己的個性。我相信,某處可能有個不顯山不露水的傢伙,他最喜歡的詩人是胡德。

當然,把自己的審美趣味弄得狹窄僵化也很危險,這對你所仰慕的作家會有欠公允。休利特先生最近出了本隨筆,他在前言中抱怨說,一個作家開始的成功,給讀者造成強烈的印象,後來讀者慣於把這位作家凝固在先前的印象上。這樣,「十之六七的讀者,希望我的每本新作,都或多或少是《森林情侶》的迴響」。讀者對他詩風的變化心灰意冷,他對讀者的要求也無可奈何。《犁之歌》允稱巨著,但休利特卻以其他詩篇走紅。哈代的情形也差不多,不管批評家如何苦口婆心地說,他後來的詩劇《列王》和詩歌更有價值(我不認同此說),他卻還是以一個小說家的形象活在人們的心中。但無論如何,讓我們各人都有自己偏愛的作家吧,只別把他們僵化為化石就行。

話又說回來,堅持舊說也不可一概抹殺。遠在情智半開的年齡,我寫過一篇吉本的評論文章,許多年後重讀它時,似乎自己的看法仍無二致。假如你寫了點什麼東西,並把它變成了鉛字,它就成了你在日新月異的人世的一個標記。你向一個批評家問一下他對某書的意見,他會重複一下所寫的評論標題;過幾年再去問他,如果他能回想起來,他又會勾勒出那篇評論的模糊輪廓。我們多少有點固執,不可能那樣靈活開放,然而,這比隨波逐流、與時俯仰要好得多。不能簡單地把它斥為死板,它是對自己早年熱情的忠誠。我不大喜歡這種人:昨天把羅斯金捧為聖人,今日則把他打入地獄。如此世故地對待一個作家,我看不出對在何處。你年輕時崇拜的女神,未必就是個醜惡的妖怪。

我想,大多數批評家持論還是慎重的,害怕自己給自己出洋相。他們樂意發現和揄揚天才,可偽天才卻是危險之徒。他的自吹自擂,常被當作他的實際才氣。夸夸其談和自命不凡之輩,憑那麼點微才小慧便可招搖過市。批評既想大膽又想小心,如果我們不理睬這種四平八穩的批評,直截了當地說出自己的所愛和所以愛來,我想也許更近真一些。不過,在染指文學批評這門學問之前,我們自己也可能早已八面玲瓏了。人們總想讓自己的賞鑒周全圓通,假如這真的成為事實,那實在是一種災難。最大的樂趣莫過於有自己偏愛的作家,但他們必須是你私心仰慕的人物——必須是你自己本質的確證。

附註:

譯自,該譯文原載於1992年10月24日《作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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