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體·辨義·辨人·辨偽 二

古人在部次圖書時,有「辨體」「辨義」和「辨人」之分,「體」「義」「人」是古人對圖書分類的三種標準。《漢志》收錄圖書並沒有貫徹統一的分類標準,或以「體」分,或以「義」別,或以「人」聚。上節所說的「明簿錄之體例」,其實就是前人所謂「辨體」,這一節我們將論述《通釋》如何「辨義」,也即對簿錄內容的考證和闡釋。

《漢志》中所列的許多典籍大多亡佚,現在根據書名基本無法得知其內容,由此引發了學者不少的猜測和爭議。如《漢志·諸子略》「儒家」類收錄了「《讕言》十篇」。班固在書下自注說:「不知作者。陳人君法度。」什麼是「讕言」呢?顏師古引如淳語說:「讕音粲爛。」師古注說:「說者引《孔子家語》雲孔穿所造,非也。」 姚振宗對此書的敘錄十分簡略:「今佚。師古曰:『說者引《孔子家語》雲孔穿所造,非也。』周壽昌曰:『顏雲非穿所造,亦以王肅偽造之《家語》,未足信也。』」 讀完顏氏注和姚氏敘錄,對「讕言」還是不明所以。再看看《通釋》對此書的敘錄:

此處讕字,實當讀諫。考《集韻》去聲二十九換、讕字下又列讕、諫二體,釋之云:「詆讕、誣言相被也。或從閑從柬。」是讕之或體,亦可作諫矣。《漢志》著錄之《讕言》,實即《諫言》。乃漢以前儒生裒錄古代忠臣進諫之語以成此書,所言皆為君之道,故班氏自注云:「陳人君法度。」至於讕之「誣言相被」一義,固不能以解《讕言》之讕也。此類書既由儒生纂輯而成,故班氏雲「不知作者」。舊說謂為孔穿所造,非是。

將《通釋》這篇敘錄與姚氏對同書的敘錄稍做比較,二者的功力與識解高下立見。張先生從音韻學的角度,論證了「讕」即「諫」的異體字,「讕言」之「讕」從字義上不能解為「誣言相被」,「讕言」也即「諫言」。書的內容班氏注曰「陳人君法度」,而書名又叫「諫言」,可見此書無疑是漢以前儒生集錄古代忠臣進諫君上之語以成書,「所言皆為君之道」,所以班固收入「儒家」類中。二千年前一本已亡佚的典籍,這篇不足二百字的敘錄解題,將其書名、內容、作者考釋得清清楚楚,並糾正了前人的曲解和誤讀。

不只《讕言》一書的敘錄如此,經由文字、音韻的考辨進而考證典籍的內容和義例,是《通釋》敘錄解題的常用方法。《漢志·六藝略》「禮」類載「《周官經》六篇」,《漢志》自注說「王莽時,劉歆置博士」。今天所說的《周禮》本名《周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為六篇,秦焚書時在民間隱藏百年之久,漢武帝時有李氏得之獻於河間獻王,缺《冬官》一篇,後以《考工記》補之。劉歆校理秘書才著錄於《七略》,王莽時劉歆奏立博士,此書得以為世所重。不僅儒家學者大多相信「《周官》蓋周公所制官政之法」(《隋書·經籍志·禮類》小序),一般讀者通常也將《周官》理解為「周代官制」。《通釋》對《周官經》的敘錄則說:

自來論及《周禮》者,皆未究此書所以命名之義。愚意以為古之以「周」名書者,本有二義:一指周代,一謂周備。《漢志》著錄之書,多有以「周」名者,儒家有《周政》六篇,《周法》九篇;道家有《周訓》十四篇;小說家有《周考》七十六卷,臣壽《周紀》七篇,虞初《周說》九百四十三篇。細詳諸書立名,蓋皆取周備之義,猶《周易》之得義於周普,無所不備也。儒家之《周政》《周法》,蓋所載乃布政立法之總論;道家之《周訓》,小說家之《周考》《周紀》《周說》,猶後世之叢考、雜鈔、說林之類耳。故劉、班悉載之每類之末,猶可窺尋其義例。自後世誤以為言周代事,說者遂多隔閡不可通矣。專言設官分職之書,而名之為《周禮》,亦取周備之義。蓋六國時人雜采各國政制編纂而成,猶後世之官制彙編耳。由於集列邦之製為一書,故彼此矛盾重複之處甚多,與故書舊籍不合者尤廣。是以建都之制,不與《詔誥》《洛誥》合;封國之制,不與《武成》《孟子》合;設官之制,不與《周官》合;九畿之制,不與《禹貢》合;不足怪也。學者如能審斷《周禮》標題,實取周備無所不包之義,目為六國時人所輯錄之官制彙編。非特成周時所未嘗行,後世亦無行之者。直是一部古人理想中之職官設計書,可供後世參考而已。後世建國立制,分設六部,實原本《周禮》而稍變通之。可知此書傳至今日,固考史者所不能廢。

儒家學者與普通讀者對《周官》的誤讀與曲解,主要原因全出在將《周官》之「周」理解成了「周代」簡稱。假如《周官》真的是「周公所制官政之法」,就很難解釋《周官》與《尚書》《孟子》等書的矛盾。張先生從文字訓詁入手,將「周」訓為「周備」,《周官》不過是「後世之官制彙編」,許多扞格不通之處就可豁然貫通。證之《漢志·諸子略》中以「周」名書的幾部典籍,張先生的訓釋就更顯得周全通達。如《漢志·諸子略》「儒家」類載「《周政》六篇」「《周法》九篇」,清章學誠認為既關周代法度政教,「則二書蓋官《禮》之遺也。附之《禮》經之下為宜,入於儒家非也」 。可班固為什麼不將它們收入《六藝略》「禮」類,而偏放在《諸子略》「儒家」類呢?張先生說這兩書中的「周」都是指「周備」而不是指「朝代」:「遠古文獻,散在四方。自官制彙編之外,遺言逸制未經收錄者猶多。儒生各取所見,分類輯比以存之。儒家之《周政》《周法》,蓋所載乃布政立法之餘論。以其同出儒生之手,故列之儒家。」 學者要是將「周」字「拘泥為專言姬周一代」,對《漢志·諸子略》「道家」類中的「《周訓》十四篇」更難說通了。顏師古注引劉向《別錄》對此書的評語說:「人間小書,其言俗薄。」 如果《周訓》是周代的遺訓,劉向怎麼會說它「俗薄」呢?《通釋》對《周訓》的解題說:「著錄於《漢志》之書凡以周名者,多為周普、周遍、所包甚廣之意。道家《周訓》十四篇,蓋即習道論者隨筆雜錄之編,以備遺忘者也。與高文典冊、精意著述不同,故劉向以小書俗薄目之。」 一字誤解便致全書誤讀。《通釋》對《漢志》中以「周」名書各典籍的重釋,澄清了學者兩千多年常犯的學術錯誤。

張先生一生博涉四部,加之「潛研於文字、聲韻、訓詁之學者有年」 ,他從經、史、文字、訓詁入手治文獻校讎十分得心應手,《漢志》中的許多疑難問題在他手中便迎刃而解。《漢志·諸子略》「小說家」類載「《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此前文獻校讎家對此的解題都不得要領,問題的關鍵出在不明「心術」所指,《通釋》在此書的敘錄中指出:「『心術』二字,猶言主術、君道,謂人君南面之術也。《管子》有《心術》上下篇,即為闡發君道而作,余已有《疏證》專釋之矣。《管子心術上篇》開端即曰:『心之在體,君之位也。』可知以心比君,由來已舊。此二十五篇之書題為《心術》,意固在此。蓋其書重在闡明君道,而亦雜以他說,為書不純,故不列之道家,而竟歸於小說,與伊尹、鬻子、黃帝諸《說》並敘,非無故矣。自來疏釋《漢志》者,不解『心術』為何物,故特為發明之。」 「不解『心術』為何物」而又強為解題必然就臆斷曲解,在典籍已經亡佚的情況下,對書名關鍵詞的解讀「差之毫厘」,對全書內容的把握就會「謬以千里」。《漢志》在《待詔臣饒心術》一書後列有「《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對什麼是「未央術」前人也眾說紛紜,張先生仍從字義入手,「未央」從字面上講就是未盡、無窮的意思,所以「『未央』二字,乃長樂無極之意。漢初蕭何營未央宮,即取義於此。《漢志》著錄之《未央術》一篇,蓋專言養生之道以至健身長壽者。姚振宗疑與房中術相類,非也。《急就篇》末句云:『長樂無極老復丁。』即祝願人皆永壽,未央意也。」

給一部典籍敘錄「辨義」看似簡單,實際上「看似平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顏氏家訓·勉學篇》告誡子孫說:「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 腹儉識淺的人怎能「辨義」?又怎能寫出有深度和識大體的敘錄?《漢志·數術略》「五行」類收錄「《六合隨典》二十五卷」。今天的讀者絕大多數不知「六合」為何物。清末姚振宗用地支解釋「六合」:「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轉位十二神。」 讓十二支兩支相合有點隨意,讀後我們還是不知所云。現在再看看張先生的敘錄:「六合之義甚廣。而《神樞經》有云:『六合者,日月合宿之辰也。』《周禮》太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賈公彥云:『六律為陽,六同為陰,兩兩相合,十二律為六合。』後人循陰陽相合之義而比附之,遂謂婚嫁之事為六合。此書蓋專言婚嫁擇日及其他宜忌之可為典要者,故名《六合隨典》。《隋志》五行家有《六合婚嫁歷》一卷,梁有《六合婚嫁書》及《圖》各一卷,皆此類也。」 什麼叫「六合」?何以名「隨典」?「六合」在古代有什麼用途?待讀完張先生這篇敘錄後,上面這些問題都有滿意的解答。沒有深湛的經學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