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奢侈 1、交斬美人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飲酒不盡者,使黃門交斬美人。王丞相與大將軍嘗共詣崇。丞相素不能飲,輒自勉強,至於沉醉。每至大將軍,固不飲,以觀其變。已斬三人,顏色如故,尚不肯飲。丞相讓之,大將軍曰:「自殺伊家人,何預卿事!」

——《世說新語·汰侈》

在西晉上流社會,私人宴會十分常見,讓「美人行酒」也很常見,但如此奢侈冷酷則比較罕見。

石崇是晉朝開國元勛石苞的幼子,這小子力氣大膽子更大,有才氣更有野心。石苞臨終前把財物分給幾個兒子,獨不分財給小兒子石崇,石崇母親為此埋怨丈夫,石苞說別看他在兄弟中年齡最小,將來兄弟們中要數他的錢財最多。果不其然,石崇後來不僅在兄弟們中最富,而且還成了晉朝的首富。西晉的時候沒有現在的國有企業,也還不懂什麼叫「中外合資」,更沒有證券期貨市場,土地又沒有收歸國有,所以後門、壟斷、賣地、批條和內線交易,那時候統統都無處可使,西晉官僚和官二代聚斂的手法只有兩種——貪和搶。那時候無官不貪,貪污是相對安全的斂財途徑,大多數官員通常都選用這種方法致富,而搶雖然發財快可風險也高。石崇是足智多謀的冒險之徒,他的斂財手法是雙管齊下——既貪又搶,所以他比同僚們的財富成倍翻番。史書上說在荊州刺史任上的時候,他經常搶劫來往的商旅,估計在其他任上他同樣做這種「兼職」。當然,干這種「兼職」的不只石崇一人,僅從《世說新語》記載看,魏晉之際戴淵曾以搶劫為職業,祖逖也曾以搶劫為副業。祖逖搶劫事記在《世說新語·任誕》中,在當時士大夫眼中,像祖逖這樣的名士搶劫,只是「放誕」而非「犯罪」,祖逖本人以搶劫自誇,他人也不以搶劫為恥。當然,戴淵後來改過自新,祖逖僅只偶一為之,都沒有像石崇那樣「持之以恆」,所以也都沒有像石崇那樣暴富。

石崇與王戎相似又相反,相似之處是他們都喜歡走極端,相反之處是他們正好處在奢侈與吝嗇的兩端。《世說新語·儉嗇》九則小品王戎獨佔四則,《世說新語·汰侈》十二則小品石崇獨佔七則。假如王戎的小氣讓你搖頭,石崇的奢華定要叫你咋舌。石崇追求暴富,而且喜歡炫富。王戎連自己也害怕自己吃好了,石崇卻要使世人都知道他吃得多麼好。王戎的樂趣是回家後與夫人一起數錢,石崇的樂子是與人豪飲鬥富,因此,石崇家裡從來是「座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這篇小品就是寫他家宴上的飲酒與勸酒——

石崇每次請客都要大擺宴會,每次宴會都要叫美人勸酒,客人要是沒有將杯中酒飲盡,就表明美人勸酒未盡責任,馬上命令家中侍者把她們牽出殺頭,不少美人因此而喪命。一次,丞相王導與大將軍王敦一起去拜訪石崇,丞相向來不善飲酒,但他擔心美人因自己喪命,就勉強自己把杯中酒喝乾,一杯接一杯喝到大醉。每次輪到大將軍飲酒時,他卻故意堅持滴酒不沾以觀察事態發展,接連斬了三個勸酒美人,王敦仍然面不改色,照樣還是堅持不飲。丞相王導見此責備王敦,王敦卻無所謂地說道:「石崇殺他自家人,干你何事?」

過去人們一直將《世說新語》視為小品集,魯迅把它作為六朝志人小說的代表作。從文體形式上看,它的確更近於小品文,從其著墨於寫人來看,也可以說它是一本微型小說集。明人胡應麟認為作者通過語言,將「晉人面目氣韻」刻畫得「恍忽生動」。魯迅先生更稱它「記言則玄遠冷雋,記行則高簡瑰奇」。此文真正出場的主角是王導和王敦,石崇家宴及美人勸酒,只是他們二人活動對話的原因與背景,石崇本人則通過「背面敷粉」的方法間接描寫。像石崇這樣大官兼大款的豪門,宴席有美人勸酒並不稀奇,就像吃飯有佐料一樣,而以客人「飲酒不盡」便「交斬美人」的方法,來強行要挾客人喝酒則極不尋常。這遠遠不是生活的奢華,而是他為人的暴烈兇殘。比石崇更兇殘的當數王敦,石崇以殺美人要挾客人飲酒固然殘酷,可這種殘酷的勸酒法,只對有惻隱憐憫之心的人才管用,如王導就寧可把自己灌醉,也不忍心看著美人喪命,可對像王敦這樣豺狼本性的人則有反作用——刺激了他嗜殺的動物本能。明明知道自己不飲酒的結果,他偏偏「固不飲以觀其變」,看石崇到底能不能狠心殺掉美人。如果說第一次「固不飲」,是出於好奇想一看究竟,那麼當主人連「斬三人」以後,他還是「尚不肯飲」,而且臉上居然「顏色如故」,那就比野獸還要冷酷殘忍。他看著別人殺掉美人,就像觀看屠宰場殺動物一樣,引不起他半點悲傷同情。當聽到王導責備後,他還振振有詞地說:「自殺伊家人,何預卿事!」在這些權貴世胄眼中,平民都是奴才和動物,只配供他們役使、作樂、殺戮,殺死美人與殺雞殺猴別無二致。

作者重點寫王敦的殘忍,處處以王導的仁厚來作反襯:因害怕勸酒美人喪命,王導「素不能飲」卻飲至「沉醉」;想看看主人殺自家美人,王敦善飲卻「固不飲」。人們常用「見死不救」來形容冷漠自私,王敦借刀殺人則比親自殺人還要狠毒。

對於此事的真假人們各執一詞。首先劉孝標註引《王丞相德音記》說,王導和王敦在王愷家聽樂,吹笛人一時忘記了曲調,王愷便命內侍當場把樂伎打殺,當場一座改容,只王敦神色不變。這是王愷殺吹笛樂伎,而不是石崇殺勸酒美人。《晉書·王敦傳》將殺吹笛樂伎和勸酒美人都歸之王愷。石崇在荊州刺史任上殺人越貨是家常便飯,他與王愷鬥富時曾斬殺向對手通風報信的都督和車夫,石崇和王愷同樣奢侈殘暴,他們兩人做出這種事情都不讓人意外。王敦在兇殘上比石、王有過之而無不及,挑逗並「觀賞」殺人的主角都是王敦更情在理中。劉辰翁和李慈銘都認為,石崇和王愷雖然暴虐,但無論如何也不至於殺人以勸酒。但這可能是後世的書生之見,我覺得他們三人親手殺人、誘使殺人和「觀賞」殺人,即使不符合歷史的真實,也符合他們各自為人的真實——殺奴婢這種事情,他們都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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