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吝嗇 4、聚斂與疏財

郗公大聚斂,有錢數千萬,嘉賓意甚不同。常朝旦問訊,郗家法,子弟不坐,因倚語移時,遂及財貨事。郗公曰:「汝正當欲得吾錢耳!」乃開庫一日,令任意用。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嘉賓遂一日乞與親友、周旋略盡。郗公聞之,驚怪不能已已。

——《世說新語·儉嗇》

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但郗愔與郗超父子的氣質個性表明,「常言」不一定就是「常理」。

這裡先得介紹一下文中兩位主人公——「郗公」與「嘉賓」。「郗公」即郗愔,出生於晉代的名門望族,是晉太宰郗鑒的長子,書聖王羲之的內弟,官至平北將軍、徐兗二州刺史。「嘉賓」是郗愔之子郗超的字。郗愔既非將帥之才,也無識人之智,忠厚到愚憨的程度,往好處說是「淵靖純素」,往壞處說是「暗於機宜」;其子郗超則以過人才智享一代盛譽,其氣度與才華在士林中鶴立雞群,當時人們就將他與謝安、王坦之並稱:「大才盤盤謝家安,江東獨步王文度,盛德日新郗嘉賓。」郗超有雄才更有雄心,他是一代梟雄桓溫最為倚重的謀士,可惜北伐時所獻嘉謀「上則悉眾趨鄴,次則頓兵河濟」,沒有被桓溫採納而招致大敗,敗後他所出歪主意「廢帝以立威」,桓溫卻又立即付諸行動。

在對待錢財的問題上,郗愔父子也大異其趣:其父郗愔大肆聚斂財貨,家中存錢千萬還不滿足,而其子嘉賓對錢財的態度與父親完全相反,他看不慣父親守財奴似的聚斂財貨。身為人子他必須每天清晨要到父親那兒請安,依照郗家家法,子弟請安是不能入座的,有次請安郗超站著談了很長時間,最後總算是談到了錢財的事情上來。郗愔以為兒子是在打自己錢財的主意:「你不就是想要我的錢財嗎?」他想滿足一下兒子的慾望,於是便開庫一天,讓郗超任意地使用。郗愔起初以為兒子再怎麼用,一天最多損失也不過幾百萬的樣子,沒想到郗超竟然把錢都送與親戚、朋友和與自己有交情的人,一天時間就把父親的所有積蓄散了個精光。郗愔聽說後驚詫不已。

郗愔小氣、貪婪而又愚暗,誰看了這篇小品都會對他十分反感。他像守財奴似的愛錢如命,連兒子與他談錢也引起他高度警覺,和他談錢就被當成是向他要錢。他對什麼事情都異常遲鈍,唯獨對錢特別敏感。家中已「有錢數千萬」,他仍然還要「大聚斂」,吝嗇和貪婪總是「結伴而行」——吝嗇鬼必然貪婪,貪婪鬼往往吝嗇。俗話說「知子莫若父」,可他這位父親並不「認識」自己的兒子,兒子的「曠世氣度」和「卓犖奇才」,超出了他那木頭腦瓜的理解能力之外。他以為兒子和他談到錢財,不過是「正當欲得吾錢耳」!烏鴉眼中的一切都是黑的,他誤認為兒子和自己一樣貪財。父子之間畢竟血濃於水,為了滿足兒子的「貪心」,他「乃開庫一日,令任意用」。他想兒子再怎麼揮霍,一天最多也只會「損數百萬許」。豈知兒子視金錢如糞土,一天就將他所有錢財全部分送給親朋好友。兒子的所作所為大出他的意料,所以他聽說後「驚怪不能已已」,可見這位父親對兒子的為人與志向全無所知。

這篇小品處處以其父的聚斂吝嗇,反襯其子的豪爽大度:對於父親的「大聚斂」,其子「嘉賓意甚不同」;父親責怪兒子「汝正當欲得吾錢耳」,其子卻將錢財「乞與親友、周旋略盡」,對父親的「數千萬」錢財毫無興趣。行文至此,讀者肯定會十分納悶:這麼小氣顢頇的父親,怎麼會生出像郗超這麼卓犖大度的兒子呢?至於讀者的情感好惡就更不用說了,估計無人不討厭其父而欽敬其子。

可是,《晉書》中的《郗愔傳》和《郗超傳》,史家對他們父子二人的「蓋棺定論」,對郗愔是一片讚譽,對郗超卻含譏帶諷。郗愔於晉室盡忠,於父母至孝,父親郗鑒逝世後他悲傷得幾乎自毀,郗超英年早逝他悲痛欲絕,當得知兒子助桓溫篡晉後立即轉悲為恨。與忠孝這一人生大是大非相比,慳吝小氣只算是枝節性的小毛病。從傳統道德觀念來看,郗愔在原則是非上可敬,在一些細枝末節上可惡。

郗超散盡父親畢生的積蓄,在金錢上可謂慷慨大方;生前為父親謀劃免禍之策,還預謀身死之後止父哀痛之方,對父親可謂極盡孝敬;交遊士林而能鶴立雞群,識人論人眼光銳利,政壇上縱橫捭闔遊刃有餘,書法同樣也能獨立成家,作為名士可謂才智卓越。但他是桓溫「廢帝以立威」的策劃者,是桓溫篡晉最關鍵的謀士。郗超在「忠」上大節有虧,所以前面這些優點反而成了缺點。房玄齡在《晉書》本傳中評他們父子說:「愔克負荷,超慚雅正。」這是說國有危難郗愔可承擔重任,而郗超為人卻有失「雅正」。馮夢龍的觀點更有代表性:「人臣之義,則寧為愔之愚,勿為超之智。」清人秦篤輝在《平書》說得更加刻薄:「郗愔性吝而忠,郗超好施而奸,故君子不以一節論人。愔以多藏為利者也,超以賣國為利者也,多藏之利小,賣國之利大,如超者所謂小人喻於利。」郗愔的慳吝不過「以多藏為利」,而郗超的慷慨則是「以賣國為利」,比起賣國來說再如何聚斂也是「小利」,所以郗超才真正是「喻於利」的小人。

朋友,你是敬重郗愔呢?還是欣賞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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