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藝術 7、神解

荀勖善解音聲,時論謂之「暗解」。遂調律呂,正雅樂。每至正會,殿庭作樂,自調宮商,無不諧韻。阮咸妙賞,時謂「神解」。每公會作樂,而心謂之不調。既無一言直勖,意忌之,遂出阮為始平太守。後有一田父耕於野,得周時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試以校己所治鐘鼓、金石、絲竹,皆覺短一黍,於是伏阮神識。

——《世說新語·術解》

相傳自從周公「制禮作樂」以後,我國便逐漸形成了「禮樂制度」或「禮樂傳統」。古代禮與樂密不可分,「禮」是一種強制性的外在規範、約束、秩序,「樂」則訴諸人內在的心境、情感、意緒,禮規定人的行為舉止,樂則陶冶人的性情,所以《禮記》說「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在上古首先是國家意識形態的組成部分,其次才是供人欣賞的音樂藝術。《晉後略》載,上古雅樂自東周后逐漸消亡,漢成帝曾試圖復興過古樂,估計復興的古樂酷似今天官方大會開幕時演奏的那種東西,除了製造某種隆重莊嚴的氛圍,除了出席大會的人必須恭聽,它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刺耳的噪音。三國時魏國又命杜夔造雅樂,由於周公旦老人家沒有留下樂譜,更沒有留下磁帶光碟,杜夔只能按當時的絲竹之聲,按當時管弦樂器的尺寸,弄出了一種聽起來倒是悠揚婉轉的音樂,可那些從沒有聽過周公古樂的雅士,指責這不是周公所造的雅樂。為了證明自己王朝的正統性,晉武帝又命中書監荀勖制定宮廷雅樂。荀勖於是「上窮碧落下黃泉」,到處募求周公時的樂器,居然找到了周時玉律數枚,買到了漢時古鐘數口。

古人以為只要弄到了古代的樂器,就准能奏出古代的音樂。這真是天大的誤解。離我住所不遠的湖北省歷史博物館裡,便陳列了二十世紀出土的戰國隨州編鐘,如果讓我在這套編鐘上演奏,我不僅奏不出戰國時的雅樂,連驢子的破嗓音也奏不出來。讀中小學的時候,一旦對某些人感到厭煩,我就開始拉開嗓門大聲歌唱,只要我一開口那些討厭鬼立馬就逃得無影無蹤。每當這時候我總有一種惡作劇的快感,有時還自鳴得意地在人前炫耀。談了女朋友後才開始有點自卑,知道一開口唱歌就能把人嚇跑,這種事情並不光彩,也不值得驕傲。至今我一見到「音樂學院」就頭暈,本人寧可一輩子掏大糞,也絕不去當什麼音樂家!

理科中的數學,藝術中的音樂,都需要某種天賦,某種敏銳和直覺。沒有這種敏銳和直覺,再喜歡它們也別以它們為職業,「喜歡」與「能夠」可不是一回事,否則,天下到處都是陳省身,滿大街走的都是貝多芬。

直覺就是這則小品中所謂「神解」和「神識」。

文章說荀勖精通音樂聲律,這在當時人看來天生就會。於是,朝廷命他來調節律呂,校正郊廟宮廷的雅樂。每當皇帝元旦朝會奏樂,由他來正音調樂無一不韻諧宮商,曲調悠揚。竹林七賢之一的阮咸對音樂的感受極其細膩,人家都說他對音樂有「神解」。每次朝會奏樂他都感到音不諧調,一直覺得哪個地方不對勁,可又說不出具體原因。滿朝大臣都為荀勖鼓掌,阮咸對荀勖連一句恭維話也沒說過,這招來了荀勖的忌恨,便找個理由把他外放做始平太守。文中「既無一言直荀」的「直」字,注家有不同的解釋,或釋為「認為正確」,或認為是「值」的假借,這兩種說法都能找到文字學的根據,但第一種解釋似乎於義為優。後來有天一農夫在田野耕種時,無意中挖出一把周代玉尺,這把玉尺正是天下的標準尺。荀勖試著用它來校正自己調理的鐘鼓、金石、絲竹等管樂、弦樂和打擊樂器,這才發現它們短了一黍米,因此佩服阮咸對音樂的妙賞神識,覺得自己冤枉錯怪了人家。

這則小品向人們展示了天分的高低,荀勖對音樂雖然天分很高,但與阮咸相比尚隔一間。誰都不滿意自己的財富,但誰都滿足於自己的才能。史書上說荀勖對自己的音樂才華頗為「自矜」,說明他對自己才氣的自我感覺,比他實際的才氣要好很多,可以想像他在宮廷奏樂時那種顧盼自雄的神態,覺得每個人都有敬佩讚美他的義務。阮咸偏偏沒有一句讚美之詞,不盡讚美義務的人當然不能欣賞美妙的音樂,在荀勖看來外放阮咸是理所當然。哪曾料到強中更有強中手,音樂「能人」遇上了音樂「神人」。

再來談對音樂有「神識」「神解」的阮咸吧。《通典》載「咸世實以善琵琶知音律稱」,他的祖上以善於演奏琵琶和通曉韻律知名,阮鹹的音樂「神識」或許得之遺傳,遺傳不就是「天生」嗎?

阮咸能成為「竹林七賢」中人,看來不只是可愛,而且確實有才;也許應該倒過來說,正是由於他極其有才,所以才十分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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