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色拉、調味汁以及騎士麵粉

麵粉和鹽是一種非常古老的搭配,再加上水,就可以做成古時候最簡單的麵包了。在舊金山,僅用這3種原料烘焙麵包已有很長的歷史,主要靠我們當地在迷霧中生存著的野生酵母和細菌,比如舊金山乳酸菌,而非麵包酵母。這種「自然發酵」或者老面傳統(還有著名的「酸麵包」),仍為現代當地的烘焙師所用,如Acme麵包公司的斯蒂芬·沙利文或Tartine麵包房的查德·羅伯遜。舊金山藝術家莎拉·克雷恩甚至還以此為原型做了一場演出;她在市中心高聳入雲的辦公樓大廳里搭起了一個迷你廚房,把麵粉、水、鹽和發麵材料和到一塊,一些經過的人會隨機參與進來,一起和面,發麵,切片,再一起吃那熱騰騰的酸麵包。

在許多文化中,吃的時候又要再加一次鹽。麵包和鹽(khubz wa-milh)是一個阿拉伯短語,意思是通過分享食物建立的聯繫;俄語中的熱情好客也是相似的khleb-sol(麵包—鹽),還有我媽在我搬家的時候,根據猶太傳統,送了我麵包和鹽(還有蠟燭)。

但是麵粉和鹽之間的聯繫遠遠不限於麵包之中。這兩種古老的白色粉末是最早的精加工食物的代表,彰顯著古老人類從狩獵採集到農耕社會的轉變。正因為這種轉變,人們需要新的鹽分來源,因為當人類以狩獵採集為生時,可以從肉中獲取鹽分。因此,全球範圍內的採鹽及曬鹽工業迅猛發展,更不用說流傳了幾千年的鹽稅了。這種向農耕社會的轉變也意味著需要將小麥磨成麵粉,在新石器時代的手推磨石中就可以發現這種技術;大英博物館裡就有一塊來自敘利亞的磨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9500至公元前9000年。

如今,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力圖控制對不健康的精加工高鈉食物的熱愛。薯片廣告商雖然知道他們產品是不健康的,仍然通過大談它們是如何靠「更健康」、「低脂肪」、「最低鈉含量」來彌補這一缺憾。網上評論者也知道這回事,所以才會說「會上癮的雞翅」、「白粉般的紙杯蛋糕」。在這一章中,我們將研究這些古老的工業化加工食品,來看看我們對這些鹹味的精加工食品的渴望有多麼古老而專一——雖然如今它們裝在方便的零食包裝袋中。我們先來看麵粉的語言學歷史,這要從盎格魯-撒克遜語由於諾曼人入侵而融入大量法語詞開始。

麵包本身是中世紀英國人飲食的最重要部分,所以盎格魯-撒克遜的統治者在他宏偉的米德大廳中的名字是hlaf-weared(麵包掌控者),意味著是他控制著磨麵粉的磨坊,並將麵包分給他的子民。這個詞在現代英語中可能更眼熟一點:lord(主人)。我們的lady(女士)也同樣來自盎格魯-撒克遜語中的hlaf-dige(揉面者)。

1606年諾曼入侵之後,這種食物仍然保持著和主人階層的聯繫。新的統治階級使用的法語開始取代盎格魯-撒克遜語,許多詞留存至今,仍在現代英語中使用:pork(豬肉),veal(小牛肉),mutton(羊肉),beef(牛肉),venison(鹿肉),ba(培根)(分別來自古法語pork,veal,mouton,boeuf等等)。但是只有諾曼來的主人們可以經常吃肉,而說盎格魯-撒克遜語的農奴們負責養殖這些肉的來源——牛(cows)和豬(pigs),所以我們用法語的pork指來自pig(豬)身上的肉,但這種動物本身的用詞仍是盎格魯-撒克遜語中的pig[還有hog(豕)和sow(母豬)]。同理,我們用盎格魯-撒克遜語中的cow(牛),calf(小牛),ox(閹牛)指牛本身,但它們身上的肉則用法語的beef(牛肉)或者veal(小牛肉)。

作為法國入侵的一部分,在13世紀某一段時間,一個有著各種拼法的詞flure,floure,flower,flour或者flowre首先出現在了英語中,它是從法語fleur來的,意思是「植物開的花」,衍生意思是「最好的、最令人滿意的、最上等的部分」。這第二層意思在現代法語中是fleur de sel,意思是「最純的海鹽」——也就是海水蒸發池最表面的那層精細水晶體。

新的英語詞flur囊括了法語中這兩層意思,剔除了盎格魯-撒克遜語中原有的blossom(開花)的意思,用來指一切花哨高檔的東西中最好最上等的。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喬叟用「騎士之花」或「騎士風格之花」之類的片語來描述貴族階級的騎士。

另外,在13世紀,「小麥之花」或「稻穀之花」開始用以指小麥最精細上等的那部分,和只用小麥白色部分或胚乳製作的小麥粉。一粒小麥有3個部分:包含了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的胚乳;富含維生素和脂肪的胚芽;最外層包含纖維的麩皮。中世紀大部分的麵包都是用整顆小麥做成的,有時候可能去除了一部分的麩皮。與之相反,「小麥之花(Flower of wheat)」(或者flure of huete,當時可能是這麼拼的)則指的是非常精細的白色麵粉,通過重複使用非常細的布來篩麥粉得來。每次過篩都會去除更多的稻殼或胚芽,只留下更精細更白的麵粉。這種用布篩粉的過程叫bolting(篩粉),這些篩布則是用帆布、羊毛、亞麻以及很久之後的絲綢特別製作的。

最初用這種精細雪白的麵粉做出來的麵包叫payndemayn或paindemain(精白麵包),很有可能是從拉丁語panis dominicus(主人的麵包)來的。喬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用這種精緻的新型白麵包比喻英俊的托帕斯爵士的:「臉白凈如精白麵包,唇鮮紅如盛放玫瑰。」

這種白麵包也是我之前給出的浸吐司食譜中所需的原料,同樣也是大部分早期法式吐司所需的原料。法式吐司在英語烹飪書中十分常見,最先是在1420年左右作為payn per-dew出現的,這個詞源於法語的pain perdu(失落的麵包),起這個名字可能是出於麵包已經不新鮮的原因。(「法式吐司」這個名字,17世紀之前都沒有出現過,在美國19世紀之前都不是很常用。)下面是一張最早期的法式吐司的食譜,來自一份15世紀的手稿。看你能不能讀懂中世紀英語吧;大部分的詞,雖然拼法不同,但仍然是現代英語的一部分[如frey hem a lytyll yn claryfyd buture等於fry them a little in clarified butter(在透明的黃油中稍煎一下),還有,eyren drawyn thorow a streyngs passed through a strainer(過濾雞蛋)]:

Payn purdyeu

失落的麵包

Take payndemayn or fresch bredd;pare awey the crustys.

用精白麵包或新鮮麵包;去掉麵包邊。

Cut hit in schyverys;fry hem a lytyll yn claryfyd buture.

切成片;在透明的黃油中稍煎一下。

Have yolkes of eyren drawyn thorow a streynour&ley the brede theryn that hit be al helyd with bature.

過濾雞蛋液;麵包完全浸入蛋液。

Then fry in the same buture,&serve hit forth,&strew on hote sygure.

然後放入先前的黃油中再煎,取出裝盤,淋上熱糖漿。

到了14世紀,英語中的flower(或flour)有3個意思:花、細磨小麥粉,或者某樣東西最精緻最好的部分——這兩種拼寫當時都有這3種意思,直到現代英語在1800年左右標準化了拼寫。莎士比亞在《科利奧蘭納斯》中,使用「一切之花」來指所有一切中最好的東西,而「麩皮」則用來指剩下的:「所有回到我身邊的人會得到一切之花,離開我的只有麩皮。」

在莎士比亞的伊麗莎白時代,有錢人吃白麵包(ma),也就是精白麵包(payndemayn)的繼承者,這是一種也可以在製作過程中加牛奶和雞蛋的精白麵包。除了白麵包和白面餐包,篩得非常細的白麵粉也主要用在蛋糕、曲奇和甜點中。就連當時的有錢人,也得將這種白麵包留到特殊場合才吃。

在之後的幾百年,白麵包越來越受歡迎。一部分原因可能是技術進步,因為在18世紀從中國進口了新的絲綢篩布,因此製作精白麵粉更簡單,便宜。但是主要原因還是口味的改變以及對精加工食物越來越強的渴望。到17世紀中期,棕色麵包協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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