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翱翔!區域的霸主 第264章 官員們的俸祿(一)

在後世,一個合格的財務人員,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基本素質呢?

除了基本的財務知識、具體業務能力外。在性格上,一個好的財務人員,應該有守財奴的本性——喜歡看著自己管理的賬目上,資產和資金不斷增長,支出得到控制,不良資產不斷被剝離。

毫無疑問,許弘綱具有這樣的素質。

所以,在看到太孫殿下準備給全國官員漲薪,並讓戶部預做準備的議題後。他的心情頓時不好了。

但是在朱由棟看來,大明的吏治確實要整頓。但在整頓吏治之前,必須給官員們先漲薪。

因為,大明官員明面上的薪水,實在是太低了!

老朱建國的時候,因為戶籍一片稀爛,朝廷收稅完全憑感覺。加之還要和蒙元殘餘力量以及各地趁勢而起的割據武裝作戰。因此整個朝廷的財政極為緊張。再加上老朱吝嗇的本性。所以,洪武年間,官員的薪水基本上就是解決溫飽。

以最低的未入流(從九品以下)來說,其月俸只有三石米。按照後世明史專家們的計算,這三石米,轉換成人民幣,大約是383元。

一個正七品的縣令,月俸7.5石,摺合成人民幣,大約是955元。

即便是正一品的太師,月俸也只有87石,摺合人民幣約為11087元……

這點收入,真的只能吃飯,而且是官員本人一個人吃飯。

但是這是明代啊!可不流行現在的雙職工!非止如此,這個時代可是崇尚多子多福的。一個家庭,再怎麼也是四五個人!

這麼多張嘴,靠著一個人這麼點的收入。怎麼夠?

而且更扯淡的是,朝廷發給你的祿米,可不全是米,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布匹甚至木材、炭火,假如那一年朝廷某種特產收多了——比如鹹魚干。那是真的可能給你發鹹魚的!

而以上這些東西,還算是實物。明代中後期,朝廷財政崩潰,給官員發工資,相當一部分都是寶鈔!

而且明代的鹽價前文已經說過了,中華帝國曆朝歷代之最!

總之,這點薪酬,對於中低級官員來說,根本就不能養家。

至於高級官員?表面上一個月幾千萬把塊的收入可以養一家子。但是,人的層次提高了,結交到的人,進入的圈子將完全不同,其消費水平也會急速的提高。所以,對於高級官員來說,他的那一份俸祿,只會更不夠用!

怎麼辦?那就只有貪污受賄了。

朱由棟始終堅信一點:高薪未必能夠養廉,但過低的薪水一定催生腐敗!沒看到老朱殺貪官殺得人頭滾滾但官員們仍然前赴後繼嘛?薪酬問題不解決,官員靠工資養不活自己的家人,管你皇帝的刀有多快,他們仍然會去貪污!

所以,整頓今日大明的吏治是必須的。但在此之前,你得把官員們的薪水先漲一漲。

許弘綱作為老官僚,當然是明白這裡面的關竅的。所以,雖說作為戶部尚書,聽說要出一大筆錢,他本能的不開心。但是當他冷靜下來後,他也想得很清楚:官員的薪俸,是該漲一漲了。

想通了這一點,他就開始盤算起來了。

他老許這一年六十二歲,宦海沉浮數十年,爬到了朝廷正二品大員,月俸61石,按照現在的米價,大約值銀元30.5元。(摺合人民幣大約7773元)

這點錢,對於這個位置的官員來說,肯定是遠遠不夠的。

老許現在四個兒子里,有一個進士,一個舉人和兩個秀才,三個女兒均已出嫁。所以子孫這一塊,他的支出幾乎歸零。

但是,他除了正妻之外,還有三個小妾。家裡還有丫鬟家奴廚師門房護院什麼的四五十人伺候,另外還養著兩位西席——他們不教書,但要負責大司徒的公文往來、寫作以及文人間的來往、應酬。

如此種種,一個月61石拿不全的祿米夠什麼?養活這一家子人都不可能!

更何況,作為戶部尚書,朝廷高級官員。各種迎來送往是避免不了的。最簡單的,這紅白喜事啥的,你堂堂一部尚書,下屬結婚,你隨個份子,不可能只給五錢銀子或者一塊銀角吧?

總之,許弘綱大略的估算了一下:到了自己這個位置,一個月,怎麼也得至少150塊銀元,才算勉強夠用——這還是他總體比較節儉,家裡沒有養太多的小妾或者戲班子什麼的啊。若是碰上如李三才那樣的官員,一個月15000塊銀元都是不夠用的。

而且,許弘綱和很多大明中低級官員比起來還有一個不同:他的子女已經全部成年,其吃飯穿衣就學結婚買房啥的,全都不需要他操心。而那些還需要面對如此問題的官員,光是這一塊的支出,恐怕就超過許尚書的所有日常支出!

「嗯,看來這薪俸,確實不得不漲啊。」沉吟了一會後,許弘綱對身邊的小吏道:「王誠啊,你一個月月俸多少啊?」

「啊?哦,回稟大司徒,在下是吏員,不入流的。每月戶部發給在下的是米一石,銀角兩個,布一尺五寸。此外到了年底,還有一個銀角的賞銀。」

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許弘綱,王誠又道:「大司徒,這是最近一兩年的待遇,以前的話,銀角是沒有的,有的是一塊黑不拉幾的小銀錁子,大約值一兩錢。還有就是寶鈔了。」

「嗯,這點錢,可夠用?」

「當然不夠。大司徒,在下也不隱瞞,歷年來,若不是火耗、各地方官員來辦事時給的打賞,在下是無法在戶部堅持這麼久的。」

「嗯,這個本官是知道的。對你們向求見本官的地方官索要門包,只要做得不太過分,本官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多謝大司徒體諒。」

「現在。」許弘綱搖了搖手裡的文稿:「監國殿下準備給全國所有的官、吏增加俸祿。你覺得,如你這一級的吏員,一個月至少要有多少才夠使用呢?本官的意思是,光靠薪俸,不靠那些撈偏門兒。」

「嗯……大司徒,請容在下暫退,稍後給您一份報告。」

「可。」

過了一會,王誠再次入內,向許弘綱提交了一份很詳細的報告。

在這份報告里,王誠把一個四口之家的日常開銷做了很細緻的列舉。

米糧類:全家四口,一月消耗近一石米,0.5元。

副食類(肉、菜、油):0.5元。

鹽:0.1元。

衣服:全家每人每年四套衣褲,一共摺合2元。拆分為12份,則為0.17元。

醫藥費:0.2元。

兒子念書的教育費:每月至少0.5元。

房租:0.5元。

各種紅白喜事:按每月兩起,一起至少0.2元算,共計0.4元。

老家老人的贍養,家中貧困親戚的資助:平均到每月,至少0.1元。

其他:包括臨時出行、過年回家省親、給孩子的零嘴、朋友日常聚會、逢年過節給寺廟的香火錢等等,平均到12個月內,大約每月是0.5元。

綜上,一個大明的市民普通四口之家,一個月怎麼著也得有3.5塊銀元左右的收入才能勉強度日。

而且王誠在報告里反覆說明:這已經是最低標準了。比如說,現在不少市民,家中的半大小子特別能吃,光是飯錢這一塊,全家就遠遠要超出一塊錢的預算。而且小孩子長身體又快,這衣服上面的花銷也只多不少。

同時,一旦一個家庭的孩子讀書稍微有點成績,要往更高一級的學校走或者求訪名師的話,那個代價就不得了了,如果按3.5元的預算——全家不吃不喝都供不起。

所以,王誠最後的建議是:如果要全國的吏員光靠工資都能活得體面,一個月的薪酬,最好是五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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