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的故事 第7節

丹娘的信,對老三和靜秋的愛情來說,即使不算轉世靈丹,也算得上是個掃雷器,至少能掃除客觀上的障礙:證明老三沒有未婚妻。如果考慮到是丹娘在信中明確提出分手的,而老三隻不過是「故意迴避她,在外面漂泊」,並沒有明確拋棄丹娘,那麼如果要理解為丹娘不願意跟老三到艱苦地方來生活,於是另謀高枝,也沒什麼不可以,所以即使老三把信拿給靜秋看,也不算在炫耀,他被丹娘拋棄了,有什麼好炫耀的?

那麼老三為什麼不儘快把信拿給靜秋看呢?即便靜秋沒冷落老三,老三也應該及早拿出來,因為他明知自己對大媽家的人撒過謊,說他有未婚妻,而且還有「罪證」落在大媽家人手中,難道他不怕大媽他們為了撮合長林跟靜秋,就把他有未婚妻的事捅給靜秋?

老三這麼聰明的人,當然知道防患於未然的道理。預防在前,一切都好辦;等到造成了誤會再來挽回,事情就麻煩多了,但他仍然沒把那個掃雷器一般的絕交信在第一時間就拿給靜秋看,原因很簡單:因為他並沒那封信。

保不住有人要斷喝一聲:大膽黃顏,居然敢誣衊我們老三腳踏兩隻船?拉下去,痛打!

且慢,我什麼時候說過老三腳踏兩隻船了?我只說他沒那封信,但沒信不等於腳踏兩隻船。老三的確在兩年前就跟丹娘分手了,所謂「分手」,顧名思義,就是兩人的手分開了,也就是說,他從兩年前起,就再沒牽過丹娘的手了。而對這門婚事,他從一開始就「心裡是不願意的」,所以說,一旦手分開了,他就從身心兩方面都跟丹娘分開了,不管從哪個意義上來講,都算得上分手。

但是那個婚約並不是他說解除就能解除的,婚約是雙方父母提議,經他和丹娘同意的,他和丹娘雖算不上青梅竹馬,但也從小認識,並不是完全沒感情,不然也不會「牽手」了。他們父母之間的關係更是盤根錯節,牽一髮而動全身。總而言之,細節就不多說了,概要就是老三單方面無力解除這個婚約,於是他採取了冷處理的辦法,知道丹娘比他大,拖不起,遲早會另擇高枝。

對老三的這一做法,大家可以見仁見智,但如果我們設身處地想想,怕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於是老三選擇了一個丹娘絕對不願意跟來的地方:勘探隊。丹娘果然不負老三所望,沒有跟來,而且果然等不下去,另擇高枝了。不過丹娘並沒特地為自己的另擇高枝寫封信來,對丹娘來說,即便老三沒有明確說分手,但他這樣躲在外面,也令她極沒面子了,斷沒有寫封信描繪自己的沒面子,讓那個「負心漢」捏在手裡做炫耀資本的道理。

而彼時對老三來說,也不認為這樣一封信能起什麼作用,因為一封信不能洗刷他愛情史上的污點。

「污點」這個詞,並不是我的發明,也不是我栽在老三頭上的,而是他自己的界定。其實他跟未婚妻也就牽過幾把手,打過幾個kiss,按現在的觀點,只能算小兒科,沒有「實質性」的東西。但他卻背著很重的思想包袱,並由此認為自己在這方面「配不上」靜秋,這在現代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但在當時,卻是很正常的思維。

在那個年代,談過不止一次戀愛是令人不齒的。那時人們思想上的清規戒律之多,令現代人無法想像。現在你談戀愛次數越多,越說明你選擇範圍廣,說明你魅力無窮,說明你「酷」,不把愛情當回事。如果你現在想找出一對年輕夫婦,雙方都只談過一次戀愛,恐怕是很難的了。但在那個年代,「談了一個又一個」就比現在的「睡了一個又一個」還令人羞愧。聽說現在國內連「睡了一個又一個」都不是什麼值得羞愧的事了,那就沒什麼能夠用來打比方了。

在老三的年代,「從一而終」似乎已經上升到戀愛關係上去了,不光是結婚只能有一次,戀愛也最好一次搞定,否則就有「作風不好」,「輕浮」之嫌。別的人我不敢說,至少我的父母就是彼此的初戀,艾米的父母也是,可能很多人的父母都是,一生中就談過這麼一次戀愛。我們從《十年忽悠》中可以看到這樣的描寫:

艾米問媽媽:「爸爸在你之前,有沒有——過——女朋友?」

「誰知道?他說沒有,我也不去打聽。以前提倡晚婚晚育,青年人太早談戀愛,就會被認為是不正派的。再說,那時的人,思想也不象現在這樣開放,一個人談幾次戀愛,就會被認為品質不好,所以有過女朋友的可能性小一些,即使有過,也不一定有過——性關係。我那時候就從來沒想過再談第二次戀愛,行不行,就是你爸爸了,成敗在此一舉。」

「我很羨慕你們那個時候,」艾米說,「多麼單純!不象現在這麼複雜,這麼——難弄。」

「單純有單純的壞處,複雜有複雜的壞處。那個時代談戀愛,有很多到後來發現不合適,但迫於社會壓力,不敢分手,湊湊合合結婚的也很多。像你們現在這個時代的年輕人,分分合合太隨便,也——有很多不順心的地方。愛情有時候就是個運氣問題,碰巧就愛錯了人,那——就免不了痛苦。」

《致命的溫柔》里提到過的那個路偉,結婚前曾談過幾個女朋友,都沒成功,最後他那做廠長的父親威脅他說:「你談朋友就談定,不要這麼換來換去,這像什麼樣子?你叫我在廠子里怎麼做人?我告訴你了,要是你再換一個,我就跟你斷絕父子關係!」

於是孝順兒子路偉就敲定了那一個,其結果是不到兩年就分居離婚。

路偉的父親說那話的時候,路偉已經二十八九歲了,也就是八十年代中後期了,離老三靜秋相愛的日子已經十年左右了,人們仍然這麼忌諱談多次戀愛,那麼老三把有過未婚妻看成是「污點」就不足為奇了。

既然是個「污點」,照理說老三應該竭力隱藏,不會弄得人盡皆知了。但什麼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這個「污點」有的時候又可以算個「亮點」,至少可以用作「擋箭牌」,比如用來拒絕長芬的愛情的時候。

老三「萬萬沒想到會在西村坪認識一個靜秋的」,如果想到了,打死他也不會用未婚妻來做擋箭牌。為了靜秋,他是連做叛徒的決心都有的,又何懼在別的女人面前做個無情之人?

但誰又長了「後眼睛」,誰又有先知先覺的功能呢?人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根據當時所能掌握的信息做最符合邏輯的決定。為了不傷害長芬,他向大媽她們亮出了自己有未婚妻這一事實,為了支持自己的這一說法,他還把一張跟未婚妻的合照亮了出來,自己為自己提供了一個「罪證」。

他的那張「定婚照」肯定是在靜秋到來之前就被長芳從玻璃板下拿出來了,因為靜秋剛到大媽家,就看過那張玻璃板下的照片,如果那時老三的「定婚照」還在那裡,靜秋肯定有印象,但靜秋對老三的定婚照一點印象都沒有,說明她來之前那張「定婚照」就已經不在那裡了。

但老三並不知道這一點,他只知道他有一張「定婚照」落在大媽一家手裡,遲早會被大媽家的人拿出來給靜秋看,作為他有未婚妻的證據,以便把靜秋和長林撮攏。於是他採取主動,在那次走山路的時候就把這事拿出來試探靜秋,看看她對這事有何反應。

但他沒敢直截了當地說出來,怕把事情徹底搞糟了。他這個文學青年選擇了自己最拿手的方式:講故事。而他講故事的手法,採用的是當時很流行的「革命的現實主義與革命的浪漫主義相結合」的方式。

所謂「革命的現實主義與革命的浪漫主義相結合」,就是事實與想像想結合。這是當時「文藝為政治服務」的創作思想所要求的,無論什麼形式的文學藝術,都應該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為藝術而藝術」,已經被當成資產階級的一套打倒了。所以當時的寫作,時興「主題先行」,先確定一個主題,一個中心思想,作品要歌頌什麼,讚美什麼,反對什麼,批判什麼,再圍繞這個主題去選材,如果從現實生活中選到材了,那最好,那就是「革命的現實主義」;如果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素材,那就編一個,美其名曰「革命的浪漫主義」。

老三跟靜秋的第一次見面,就提到了「詩意」,即他後來定義的「革命的浪漫主義」,說明他對當時的文藝理論是很了解的,是個當之無愧的文學青年。他對「山楂花是烈士獻血染紅的」這一說法,就是用「詩意」來解釋的,也就是說,在寫作中是允許適當的虛構的。當然,虛構是不是能將自然界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也虛構出來,不在此貼探討範圍之內。

老三在山上講那個故事,當然不是為政治服務,但他講故事的方式,是既有事實,又有想像的。事實部分就是他為了父親的前程,曾答應娶父親上司的女兒為妻,但他心裡不願意,一直躲避這件事,他後來遇到了一位他喜歡的姑娘,想娶她為妻。其它的故事情節,比如那個姑娘躲了起來,還有那個青年因找不到姑娘,自殺身亡,就是他發揮革命的浪漫主義想像出來的了。

他那段話里的「一直拖著」和「有過婚約」形成了矛盾,主要是因為漢語動詞沒有嚴格的時態表達法,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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