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31、高圓寺中大路的商店街

我住月租二萬五千日元的木房子,房租可以便宜五千日元,條件是打掃公廁。不過,對我來說,打掃別人弄髒的廁所,在精神上很痛苦。尤其是剛剛打掃好、第二天又被別人弄髒時,老是猜疑是不是隔壁鄰居故意弄些污垢來捉弄我,疑神疑鬼。

有一天深夜,我爛醉如泥,回家後一個人竟然說起了落語。我從來就沒這個習慣呀,而且,這也是我最不願意讓別人看見的自己。也許是太累的緣故吧。

隔壁鄰居發出了怒吼:「吵死人啦……」誰也沒請你表演,突然一個人說起落語,大人們真生氣了。極度的羞恥與廁所的事混在一起,太讓人氣憤了。幾天後,有次我與來訪的後輩正在聊天時,隔壁鄰居猛然敲牆:「吵死人啦!」此時此刻,在我心中積蓄已久的憤怒終於爆發了。

我從手邊拿起了一本雜誌,一邊大喊「幹嗎呢!」一邊奮力往牆上摔。結果,打開的雜誌猶如生出了翅膀,噼里啪啦地散了架,連牆邊都沒夠著。忍住笑的後輩打開了窗戶,朝近處的街道望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