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討厭穿長筒靴,因為覺得難走,還難看。媽媽經常訓我:別光顧好不好看。
終於長成大人,再沒有人要我穿長筒靴了。
八年前,因為電視節目的工作去了英國。工作內容是走訪艾米莉·勃朗特《呼嘯山莊》的舞台霍沃思,講述行走荒野的感受。那片土地比想像的還荒涼,冬天連日暴風雪。寒冷還能忍受,無法忍受的是濕透的皮靴里像濕布似的貼腳凍硬的襪子,還有裡頭僵冷腫脹得簡直不像是自己的、疼得想哭的腳趾頭。走路需要非常努力,此外想不了任何事情。得隔五分鐘休息一下,讓人幫忙揉揉腳趾,給周圍的人添了麻煩。
翌日也是同樣的天氣,在同一個地方拍攝。但有一點不同,我買了當地人的生活必需品、他們昵稱為「威利斯」的黃綠色橡膠長筒靴——惠靈頓靴,穿上了它。
難以置信的舒服。裹在厚襪子里的腳過了幾個小時變得又干又暖和,光這一點就讓我高興得想跳舞,面對鏡頭時笑眯眯的。
腳干而暖和,這是幸福的第一條件。
不管多笨重,我還是像寶貝似的拎著這雙長筒靴上飛機,提著回了家。
在東京基本用不著穿它,但只要鞋櫃里擺著寬寬大大、錚錚亮、結實可愛的長筒靴,就覺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