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一提的物件們 香煙

我曾經迷戀的男人是所Gee 。現在也喜歡他,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從收音機里聽到他的聲音,會心頭一怔。

幾年前,在電視廣告里看到他輕鬆地唱道「比我還輕的『邊界』」,就不覺被迷住了,從此開始吸「邊界」煙。

我有吸煙的習慣,去年去世的父親曾不悅地說過:酒是喝比較好,煙是不要抽為好。對於我的所作所為,父親似乎每次都不高興,對我吸煙的習慣也就沒有分外不悅。

我第一次吸的是父親的「小憩」,像漫畫里一樣,著實被嗆到了。第二次嘗試表哥的「櫻桃」,覺得氣味好聞。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去年正月回家,一天深夜,偶然和父親兩人獨處。

「你已經中了尼古丁的毒了。」父親說。他也許想做個痛苦的表情,但可能是醉了,看起來興緻勃勃。

「來,抽一根。」說著,他遞過一根短短的「和平」。我不要,說抽不了這麼烈的。不知為什麼,他竟用英語說了句「please」。

我沒辦法,吸了兩三口,說太辣,掐了。父親撿起煙頭看了看,呵呵地笑了。得這麼抽,他說著叼上一根,點上。

「你吸不帶過濾嘴的還早十年。嘴裡這頭濕了的話,根本不行。」

我想起了過去那個靈巧地用罐裝煙的白色薄紙給我做芭蕾舞女演員,用錫紙給我做螃蟹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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