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常我們會說短篇小說是一個生活的截面,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里,人物遭遇了一些事並做出選擇。也許那是一種對過往的終結,或是改變了未來——但是過往和未來沒有出現在小說里,那些留白要靠我們的想像去填補。作為讀者,我們有一種共識,就是短篇小說的作者不必對人物的一生負責。一生太長了,時間會消解戲劇的張力,沖淡甚至顛覆傳奇。短篇小說這種形式,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對抗時間的。它是一次爆破、一場暴動。當然凡事都有例外,艾麗絲·門羅就是一個總想對人物一生負責的短篇小說作家。她很難撇棄時間來施展她的魔法。相反,她邀請時間加入,在她的小說里扮演重要的角色。她曾把她的短篇小說比喻成一座房子,擁有很多個房間。每個房間都是一個時空,她在其中自由踱步,從一間走到另一間。有時忽然想起落下了什麼東西,就跑回到另一個房間去取。所以她的小說從表面來看,有一種較為鬆散的結構,像是在時空中徜徉。她對筆下人物了解得似乎比大多短篇小說作者更多,他們就像她的同學或鄰居,她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他們,知道他們從哪裡來、去了哪裡。也因為這樣,她的人物顯得更真實,他們不是舞台聚光燈底下聲嘶力竭念誦台詞的演員,而是更像我們周圍的人。
在《熊從山那邊來》開頭,女主人公菲奧娜和男主人公格蘭特在大學時相識,菲奧娜像是在開玩笑似的提出要跟格蘭特結婚。
那是個寒冷的晴日,他們在斯坦利港的海灘上,風沙把他們的臉打得陣陣生疼,海浪翻捲起一層層小沙礫沖刷到他們腳下。
「你會覺得有意思嗎——」菲奧娜高聲喊道,「你會不會覺得有意思,要是我們結婚的話?」
他當即接過她的話頭兒,大聲喊著好呀。他真想永遠都不離開她。她身上迸發著生命的火花。
就在我們滿心期待讀到他們的婚禮是什麼樣,婚後的生活過得如何時,小說的下一段,他們已經共同生活了幾十年,步入了晚年。菲奧娜開始忘記進屋時換鞋,並且需要靠貼小字條提醒自己餐具放在哪裡。更糟糕的是,她會找不到回家的路,也不記得什麼時候搬進現在住的房子。很快,她的病情惡化到無法自主生活,必須送到療養院去接受治療。忘記了半生經歷的菲奧娜,好像回到了少女時代,也就是在小說開頭我們所認識的那個渾身迸發著生命火花的女孩。她活潑的天性吸引了療養院里另一個得老年痴呆症的男人奧布里,兩人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這讓格蘭特有點不知所措。從他的視角,我們開始不斷進入往日的生活,進入敘述所跳過的那些年。但是那些年裡菲奧娜好像並不重要,我們讀到的是他的風流韻事,毫無愧疚地周旋於那些女人之間,因為醜聞不得不提前退休,也沒能領取足額的養老金,只能搬到菲奧娜父親留下的大房子里。他多少感到慶幸的是,自己的婚姻一直很穩定,就這樣來到了晚年,以為已經安全靠岸,沒想到他所遇到的真正考驗,卻是被疾病控制的菲奧娜,似乎愛上了別人。往事和現在的對應,使我們看到了一種因果報應。顯然,格蘭特也看到了。所以當奧布里被他妻子接回家,菲奧娜因為難過不肯吃飯,身體每況愈下的時候,格蘭特決定去找奧布里的妻子談一下,希望她可以再把丈夫送回療養院。此時我們才發現,這篇小說是一個關於悔過的故事。在經過幾十年的背叛與辜負之後,格蘭特第一次真正在為菲奧娜的快樂著想。在曾經的肆無忌憚的縱情背後,是菲奧娜不離不棄的陪伴,如果沒有對那些時光的追憶,格蘭特也許無法知曉自己對菲奧娜深沉的情感。作為交換,格蘭特答應了奧布里妻子提出的和自己約會的要求——當然,他也可以繼續縱容一下自己的慾望,就像他過去所做的那樣。在長達一頁的內心活動的書寫里,我們在陪伴著格蘭特完成這次抉擇,也在看著他試圖釐清愛和慾望之間的區別。「他居然用自己的卑劣行徑來為菲奧娜謀取幸福。」格蘭特感覺到生活的荒謬,終於有一次,他的慾望不再純粹是自私的,而是為了一個更高尚的目的,那就是成全他的妻子。
然而更為荒誕的是,等到奧布里再次回到療養院的時候,菲奧娜已經不記得他是誰了。相反,她似乎恢複了對丈夫的記憶,抬起胳膊抱住了他。
「你本來可以開車一走了之的,」她說,「開車一走了之,在這個世界上了無牽掛,拋棄掉我。拋棄我。棄之不理。」他把臉緊緊貼著她的白髮,貼著她粉色的頭皮,貼著她那勻稱可愛的腦袋,他說:「絕對不會的。」
小說就結束在了這裡,結束在菲奧娜似乎重新記起了格蘭特,當然,我們早就知道的,他們共同走過的歲月不會一筆勾銷,那些時間將兩顆心牢牢地焊在一起,成為某種可以稱之為愛的東西。《熊從山那邊來》這個名字,來自一首著名的兒歌,歌中唱道:「熊到山那邊去,好看他能看見什麼/還有他能看見的一切,還有他能看見的一切/山的那一邊,就是他能夠看到的一切……」這似乎是人的青年時代寫照。年輕的時候充滿好奇心和冒險精神,總想著翻過山到那邊看一看。然而門羅把「熊到山那邊去」改作「熊從山那邊來」,變成了一種人生晚景的寫照。山那邊的風景領略過了,冒險之旅結束了,現在帶著塵土與疲憊,翻山歸來。
在另一篇小說《蒙大拿的邁爾斯城》里,時間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這是一個關於頓悟的故事。小說的開頭就有一次頓悟,主人公在童年的時候,眼見自己的玩伴斯蒂夫溺水身亡,被大人們抬回來。她參加了斯蒂夫的葬禮,葬禮上她目睹父母的態度,覺得「首次對他們有了了解」,她對他們感到極度反感和憤怒,這種反應「不可理解也無法表達」,最終「平息了下來……慢慢轉化為一種沉重的心情」。接下來,故事跳到20年後,女主人公成了一個母親,有一年夏天和丈夫安德魯一起帶三歲半的女兒梅格開車出門度假,路經一個游泳池,梅格想去玩耍,他們就把她送進去了,場邊有人看護。但是當女主人公從護欄邊望進去的時候,發現女兒在視野里消失了。她和丈夫飛奔進去,救起了在水中掙扎的孩子。這時女主人公再一次想到童年的事,突然對當時未能理解的事物有所頓悟:
他們那高大、僵硬、精神打扮過的身軀並沒有站在我和那突然的死亡或者任何類型的死亡中間。他們同意了。看起來是這樣的。他們不是通過任何他們說過或者想過的東西,而是通過他們製造過孩子這個事實——他們製造了我——而同意了孩子們以及我的死亡。他們製造了我,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我的死亡——不管他們會多麼悲傷,不管他們會如何繼續生活下去——對他們來說除了覺得不可能或者違反常理之外,再沒有其他什麼了。
也就是說,父母作為把孩子從無到有帶到這個世界上的人,似乎默許了孩子可以再從這個世界上被帶走。她和丈夫在救孩子的時候,或許在心中接受了將會失去她的事實。有趣的是,小說的敘述者是在晚年回溯這次事故,那時她已經和丈夫分開了。他們為什麼分開,我們不得而知,或許在面對孩子瀕死的那一刻,兩人提前接納最壞的結果的默契,成為某種共謀,最終化作這段婚姻難以彌合的裂縫?我們盡可以去猜測,反正它不會影響這篇小說所要表達的東西。事實上,敘述者完全可以不告訴我們她和丈夫分開的事情,但是門羅希望我們能更清楚地了解這一頓悟是在什麼樣的狀態中產生的。首先,它來自事故過去很多年以後,那個時候女主人公的婚姻已經解體,不再是一個深陷家庭生活里的主婦,她以一種清醒、客觀的口吻談論著蘊藏在「父母」這一身份里的某個真相。因為過去了那麼長時間,經歷了種種事情,主人公才迎來了她的第二次頓悟,或者說,是第一次頓悟的深化。一頭一尾的兩次頓悟,構成了女主人公在生命中所完成的一段精神旅程。短篇小說所追求的戲劇性,抽空了時間,總是會將一次頓悟的威力無限放大,讓我們相信那是主人公人生最重要的時刻。在受到震動的同時,我們不免也會產生懷疑:一次頓悟究竟對人生的改變有多大,到底真實世界是否存在如同神跡一般的頓悟?門羅顯然對此也有自己的思考。她儘可能不將頓悟處理得過於儀式化和戲劇性。而且她讓時間參與到頓悟中來,頓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曾經產生過的頓悟,也只有接受時間的檢驗,才能化作真知。
我們說,門羅的小說是由一個個房間組成的,那些房間既可以陳列一個人物的不同人生階段,也可以陳列不同人物的過往和現在。《火車》就是後者。男主人公傑克遜早年曾被繼母威脅,致使成年之後他在性方面有障礙。他交往了一個叫艾琳的女孩,但始終懷揣著這份忐忑。在退伍返鄉的途中,他想到艾琳正在等著他,忽然感覺沒辦法面對她以及他們之後的生活,於是他逃走了——從回程的火車上跳下。他在陌生的鄉間遊盪,被年長16歲的女人貝爾收留,從此留下來幫她修葺房子、照看農場,兩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直到貝爾得了癌症,住進醫院。在病床上,貝爾回憶起父親,將父親當年卧軌自殺的原因告訴了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