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生活漫步 手機閱讀的夢想

此次受邀來西湖邊參加中國移動手機閱讀高峰論壇會議非常感動。夢是不用去準備的,到了西子湖畔就有很多夢。

1969年,我是蘇州人,來杭州看一看,第一次來和家人失散了,好幾個小時都無法聯繫。如果身邊有個電話,有個行動電話,就會非常方便,這是我童年的夢想。

1979年,我在對越自衛反擊戰戰場上做戰地記者,看到許多的戰士想要寫家信,非常希望和家人能有最後的聯繫,但許多人都埋在了那片土地上,也未能和家人有任何聯繫。有個行動電話可以與家人聯繫,這是我當戰地記者時的夢想。

1989年在北京,我是武警總部的新聞幹事,那個日日夜夜我都在現場,帶了照相機,希望可以讓家人了解在北京發生的情況,當時的夢想就是能夠有一部傳播信息的移動工具,但是沒有。

1999年出版界打了一場很有名的官司,王蒙、張抗抗等著名作家告網路侵權,贏了後共計得了五十多萬稿費,五個人加起來五十多萬字。我目前在網上被侵犯版權有一百多萬字,但從來沒有打過官司,作品只在新浪賣過幾千元錢,沒有拿過網路稿費,我有個夢想:以智慧能夠得到自己的利益。

網路世界已經亂了,我寄希望於手機閱讀,最大的中國移動公司,一大批作家的夢想,中國的手機閱讀可以成為未來,將來狀態肯定不一樣。現在都用網路閱讀,過了五年、十年,手機閱讀可以對網路世界的弟兄講,你們已經不行了,這個世界是我們的。我們明天的生活,除了生命以外,手機足讓我的生活豐富多彩,電腦、圖書館都可以放在一邊,這是必然的、無法改變的一個現實,從事手機業的同事們,站在一個起點。

我理解的手機閱讀不一樣,剛才的介紹都很好,但靠這個遠遠不夠,從書店、圖書館搬到這個平台上,非常好,很大的產業,但僅僅是一個移動搬家的方式,關鍵要從原創作品入手。手機承擔文化戰略的產業發展方向和核心點,不能只是搬過來,會使很多原創作品大失所望,作者期待我們的好作品放到手機閱讀後一夜成名,百天成為大老闆能不能做到。我們出版社得到利潤是拿出一半的錢付給作者,我們才有那麼多作家的好朋友,手機閱讀是否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要做共贏的世界,就要關注作家,關注原創產品,給他們更多的利益。

把圖書移動是非常簡單的,我們要解決核心,要做有效的文化產品,真正符合消費狀態的產品。手機閱讀里的作品要經過再創作,應該還要有其他工序,僅僅移動沒有解決根本問題。這是文化形態的改變,一個產業化的工作。以後還會有手機電影,但應該是半小時左右的。應該還會有手機電視,電視對中國人影響很大,《暗算》影響人們欣賞文藝的習慣,《激情燃燒的歲月》影響人們觀看軍旅電視劇的習慣。手機是個性化的,未來的手機電視,我們一天寫一集,天天放一集電視連續劇,是怎麼樣的產業,這才是手機文化的前景,我把這個夢獻給大家。

我想完成這樣的產業,包括圖書、影視作品的手機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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