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漏網之魚 尾聲 萬言悔罪書

這一年的年底,李遠平的律師告訴她,法院馬上就要下判決了。李遠平就問:「什麼結果?」律師說:「就是我們想到的那個結果。」李遠平知道想到的結果是死刑,可是她還是希望律師能夠說出來。律師就說:「我們都盡了最大的力了,可是,你涉案金額太大了,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救你……」

在執行死刑以前,李遠平寫出了《請以我為戒》的萬言悔罪書。她通過豐山市紀委郭在容書記,把萬言悔罪書轉到了市委書記王志華的手中。李遠平在給王志華的信中說:「我深感罪孽深重,所以在法院執行死刑之前,請市委允許我以一個反面教員的身份到政府機關向黨員幹部檢討(實際上就是反面教材報告會)我的錯誤,以我的親身經歷現身說法,教育我們的黨員幹部以我為戒。」

王志華利用一個晚上的時間讀完了王志華的萬言悔罪書,他認為李遠平對自己錯誤的認識確實是深刻的。不僅如此,她在分析她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的同時,還指出了黨委政府對黨員幹部,尤其是對要害部門的領導幹部在監管過程中存在的漏洞……

第二天,郭在容來到了王志華的辦公室。王志華請郭在容坐在沙發上後,拿出了幾瓶紅茶飲礦泉水:「來,郭書記,我們邊喝邊聊。」

郭在容喝下一口紅茶飲礦泉水後,問:「王書記,李遠平的認罪書你看了嗎?」

「看了,寫得比較深刻。郭書記,你有什麼想法?」

「我想以紀委的名義組織一個反面教材宣講活動,以李遠平走上犯罪道路到認罪伏法為主題,讓我們的黨員幹部通過李遠平這個反面教材,接受一次現身說法的教育,讓大家汲取教訓,遠離腐敗!」

「郭書記,你這個想法很大膽。但是,你需要做兩個工作。一個是以中共豐山市委和市紀委的名義,就此問題向省委和省紀委彙報備案。二是廣泛徵求一些方方面面的意見,如果有可能的話,就聯合檢察院和法院一塊兒進行這項活動吧。」

「好的。」郭在容堅定地說:「王書記,我馬上去辦!」

……

半個月後,以中共豐山市紀委、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聯合舉辦的「黨政幹部遠離腐敗反面教材宣講活動」在豐山市大劇院舉行了首場報告會。李遠平的現身說法,在黨員幹部中間引起了極大的反響……

2010-10-10日初稿完成於北京

2010-12-12日改定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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