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附錄五 焚書坑儒,半捏造的歷史

歷史,像是一個說故事的評書場。為名人說故事。

千百年來,許多人圍繞著秦始皇編造了一個又一個故事,真假參半,添油加醋。他的家世,被塗抹得陰暗淫亂。說他的父親是呂不韋,一個出身於外國的大商人,說他的母親養面首生孩子,發動政變要奪秦王的權。他的為人,被渲染得暴虐恐怖,說他的聲音如同豺狗,內心如同虎狼,說他焚書坑儒,滅絕文化。

近年來,我著手考察秦始皇的歷史,追究秦始皇的故事,清理有關秦始皇的傳聞和神話,隨著清查工作的進程,兩千年來燒得通紅的虛火漸漸熄滅,冷澈透明的真相一一浮現出來。呂不韋不是他的父親,他的母親也不曾想要奪他的權。他有第一流的遺傳基因,相貌堂堂,行動敏捷。他聽信了老鼠丞相李斯的壞主意。確是下了焚書令,但是,他不反儒,也未曾坑埋儒生。不但沒有坑埋儒生,說他坑埋了四百六十名方士的故事,也是編造的謊言。現在看來。有關秦始皇的一生,多半要推倒重來。

︷焚書可靠,坑儒可疑︸

焚書的事情,詳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紀事說: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陽宮的酒席宴上,博士們之間發生了爭論,爭論的主要分歧,在於秦政府是否應常以歷史傳統為師,修正全面實行郡縣的政策。秦始皇將這個問題下到朝廷會議繼續討論。在廷議的討論中,一貫主張全面郡縣制的丞相李斯,大力強調薄古厚今,進而提出焚書的建議。李斯的建議。被秦始皇採納,作為法令,頒布執行。

焚書這件事情,是秦帝國君臣間經過議論後,頒發並執行重大政令的政治事件。《史記》的紀事中,時間、地點、人物、事情都有明確的交代,焚書詔令的產生和下達的也符合秦代政令的程序,文本的信用度相當高。深入追究下來,這件紀事,司馬遷是根據《奏事》這部書寫成的。《奏事》是記載秦國大臣的上奏文和名山刻石的史料集,是可信的第一手史料。從而,焚書,作為歷史事實,可以說是鐵板釘釘,古今中外,沒有人去冒傻氣瞎質疑,浪費時間精力。完全可以斷言論定。《史記.秦始皇本紀》中關於焚書的記載,是可靠的信史。

坑儒的事情,也見於《史記.秦始皇本紀》。然而,對照之下,坑儒的紀事,很像是一段起伏跌宕的故事,事情起於秦始皇求仙求藥的個人喜好,變化於方士們的不滿脫逃,突變於秦始皇的一怒之間,進而牽連到公子扶蘇的命運。這段紀事,作為傳聞故事來閱讀,作為野語村言來賞析,固然是不錯的文學作品,作為歷史紀事來看,卻是相當不靠譜,到處都是欲蓋彌彰的漏洞。我們不妨一一挑出來看看。

︷「坑儒」疑點一:受害者稱謂的奇怪變化︸

晚年的秦始皇懼怕死亡,他的主要心思,都放在追求長生不老上,這是坑儒事件的起源。

在古代中國,修煉長生不老之術,提煉仙丹仙藥的人,被稱為方士。方士是古代的氣功師,也是古代的化學家,在思想流派上與道家息息相關。為了迎合秦始皇的喜好,大量的方士被召集到秦始皇身邊,進進出出,數量有三百人以上。其中,最有名的有徐福、侯生、盧生和韓眾等人,他們受到秦始皇的禮遇厚賞,四處為秦始皇尋找不老的仙藥。

仙藥哪裡找得到?盧生和侯生等一幫方士們,實在是有些玩不轉了,於是串通起來,一起大逃亡。這是坑儒事件的導火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由此引爆的坑儒事件說:

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這段紀事說,秦始皇聽說方士盧生和侯生逃亡以後,大怒說道:「我沒收天下的書籍,將其中沒有用的通通清除。廣泛召集了很多文學、方術之士,希望由此振興太平,讓方士們尋求仙藥。現在了解到韓眾逃亡不歸,徐福等人的耗費數以億計,末了還是得不到仙藥,傳來的都是相互告發謀利圖私的消息。對待盧生等人,我不但尊重,而且賞賜甚厚,現在反而誹謗我,以此加重我的不德。對於在咸陽的諸生,我派人查問,其中有人製造妖言,惑亂百姓。」於是派遣御史一一審問諸生,諸生們相互告發以解脫自己。犯禁違法的有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在咸陽活埋,讓天下都知道,以懲戒後人。

上面的紀事,就是所謂坑儒事件的第一文本,千百年來有關坑儒的種種故事議論,都是從這段紀事生發出來的。下面,我請大家仔細閱讀這段文本,在閱讀的時候,請注意下面的疑點。

在坑儒事件中具體提到名字的人都是方士。侯生和韓眾,韓國出身的方士。徐巿,就是徐福,齊國出身的方士。盧生,燕國出身的方士。這些有名有姓的方士多年出沒在秦始皇身邊,糊弄秦始皇,終於引發了秦始皇的怒氣,當然地成了坑儒事件的打擊對象。

但是,當秦始皇大怒時,被譴責的對象由方士變成了「文學方術士」。「方術士」,就是方士。「文學」,就是文學之士,可以泛稱博學善文的人,也可以用來指稱儒學之士。不過,我提請大家注意的是,這裡提到的文學,沒有一個有真名實姓,都是含含混混,一筆帶過的。

進而到了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學方術士被變更成了「諸生」。諸的意義是多,生的意義是學生,諸生的字面意義,是多位學生,後來往往用來指學習經書的儒生。以「諸生」取代「文學方術士」,淡化了方士,強化了儒生,當然,這種濃淡之間的人為塗抹,畢竟還是有些偷偷摸摸,是在隱晦處進行的。

︷「坑儒」疑點二:誰添加的說明?︸

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緊接著這段紀事的,是公子扶蘇登場勸諫秦始皇不要重罰儒生的紀事。這段紀事的原文是這樣的:

益發謫徒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軍於上郡。

這段紀事說,於是益發徵調罪人徙邊。始皇帝的長子扶蘇勸諫道:「如今天下剛剛安定,遠方的百姓尚未歸附,諸生都是誦讀和師法孔子的人,如今父皇以重法懲處他們,兒臣擔心天下不安,望父皇明察。」秦始皇怒氣上來,派遣扶蘇到上郡蒙恬軍中去做監軍。

非常明顯,這段紀事是作為有關坑儒事件的一條重要補充而添加上去的。按照常理講,坑儒事件起源於方士,扶蘇勸諫秦始皇,話當從方士求藥開始,奇怪的是他沒有提及這些,而是突如其來地扯到諸生,而且,他話裡的諸生,意義變得非常明確了,就是誦讀和師法孔子的儒生。看得出來,扶蘇這句話,明顯的是一句掐頭去尾,有意圖地剪裁歷史的話。這句話,不像是為了勸諫秦始皇說的,倒像是為說明諸生就是儒生而說的。如果沒有這條添加的說明,秦始皇坑埋的是儒生這件事情就站不住腳。

為了便於大家識破真相,我將上述資料中坑儒事件受害者的稱謂變化做了一個整理如下:①方士—②文學方術士—③諸生—④「皆誦法孔子」的儒生。體察這種變化,難免不使人對這段紀事的真實性產生懷疑,隱約感覺在這段文字的背後,有一隻暗藏的黑手,巧妙地偷換了歷史的內容?

︷「坑儒」疑點三:受害者處刑的奇怪︸

根據前一段紀事,秦始皇大怒以後,下令將這批文學方術士,交給了御史處置,「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御史;或者是指負責監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稱。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務在其職責內,御史們都歸他管轄,他們辦公的地方,叫做御史台。

按照秦國的制度,文學方術士們交由御史處置,他們將接受嚴格的法律審判。根據秦始皇怒氣中口述的罪名。他們將被定以「妖言」的罪名,處以腰斬之刑。從記載的結果來看,他們是被活埋處死的。然而,根據我們已經了解得比較多的秦漢法律,特別是近年來出土的大量法律文書來看,死刑沒有活埋處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漢歷史上,活埋處死,僅僅出現在殘酷的戰爭中,而且,往往是作為受到譴責的暴行被記載下來的。有名的比如,秦國大將白起活埋趙國四十萬戰俘,項羽活埋秦國二十萬降卒。由此看來,編造這段故事的人對於法律不太專業,留下了作偽的馬腳?

︷「坑儒」疑點四:殺了小鬼,放了閻王︸

活躍於秦始皇身邊的方士大約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名有姓者有五人,韓眾(終)、侯生、盧生、石生和徐福(市)。他們都曾經受到秦始皇的禮遇和厚賞,積極為秦始皇尋找仙人和仙藥。侯生,韓國人。盧生,燕國人。徐福,齊國人。韓眾和石生,出身不詳。

在所謂的坑儒事件中,方士盧生、韓眾和侯生等逃亡,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此下落不明。石生也是沒有了消息。徐福是與韓眾和侯生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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