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底】穿透歷史的迷霧 <4>女性深入歷史現場

春申君獻李園妹的故事,是一個戰國時代以來廣為流傳的歷史故事。不但見於《史記》,也見於今本《戰國策.楚策》,兩者內容相同,詞句幾乎完全一樣,無疑是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

這個故事,是一個很有生命力的活故事,在司馬遷以後的時代,還在繼續發展。在西漢末年大學者劉向所編撰的《列女傳》中,在東漢時代編撰成書的《越絕書》中,這個故事發展得更為完美,本來缺鼻子少眼睛的人物,都成長得眉眼齊全,相貌周正了。李園妹也有了正式名字,叫作李環,她不但「能鼓音」,會吹拉彈唱,還能「讀詩書,通一經」,被打扮成了符合儒家理想標準的新女性。

春申君獻李園妹的故事,作為文學故事來讀的話,生動有趣,作為文學作品的演變來考察的話,非常有意思(對於這些,我有另外的研究,留到那時候再來細談)。同一故事,如果作為歷史來考察的話,那就是破綻百出,荒唐無稽了。這種荒唐無稽,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是一個一群傻子大聚會的故事。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獻有孕之女能夠成功的前提,就是有孕之女的接受者,一定是一個傻子,一個天下數一數二的大傻子。在這個故事裡,接受者是楚考烈王,他不但自己生不出兒子,還興高采烈地娶了一位已經有身孕的女子,將生下的兒子立為太子,將兒子的母親立為王后。如果說考烈王自己被簡單地矇騙,那只是傻帽兒一個。他是國王,他有侍從,他有御醫,他們都負有保護楚王、保證楚國王室血統純正的責任,他們也都被簡單地矇騙了,那就是傻帽兒一群了。

傻帽兒一個,我們可以用騙不了的充分理由予以駁斥;一群人都成了傻帽兒,怕就別有另外的理由了。騙不了的重大理由,講呂不韋的時候已經說了,不但法律和制度不容,醫生和親近也不許,請大家重新回味一下第一案的大概,這裡就不重複了,至於人情上另外的理由,我們後面再來說。

其次,這個故事的主謀,是李園和他的妹妹。李園通過春申君獻妹妹給楚王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合於情理的事情。春申君橫插一槓子,自己先嘗了新鮮,這件事情也不是沒有可能。至於李園妹自知懷孕以後,主動請求春申君將自己獻給楚王,這就完全脫離常識,不可信了。

古往今來,歷史在變化,人物在更替,不變的是人性,相通的是人情,這是今古之間能夠理解溝通的基礎。偵查當今疑案的刑警偵探,必須深入案發現場。深入歷史現場,一是用腳,深入到歷史事件發生的空間現場,也就是到古代遺址去腳踏實地,去走去看去考察。二是用腦,深入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現場,也就是穿越時空做歷史學的聯想,去設身處地地體驗當時的事件情景和人物心情。

現在,我們首先請諸位女性讀者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你是李園妹,你知道自己懷了孕。你哥來了,給你如此這般地出了個主意,勸你去當獻身的有孕之女,你會按你哥的主意去做,你會對孩子他爸來這樣一番話嗎?為了近便起見,你不用設想孩子他爸是楚國的丞相,你只就近設想他是某某公司的執行總經理,剛剛娶了你。你對老公說,我已經懷了孕,為了你的未來前途,請你將我介紹給董事長,萬一生下兒子來,將來的公司就是你的了。如此這般的話,你敢不敢說?如此這般的事,你幹還是不幹?

如果你沒有扇你那傻子哥兩個大嘴巴子,一腳將他踢出門去,而是真的去幹了的話,那你不但是傻,還是大傻,比你哥還傻。你不想一想,你剛剛進門一個月,涼炕頭還沒有睡熱就說這種話,你老公註定馬上起疑心,你嫁我原來是圖的他,你敢借我騙他,你不會不敢借你哥騙我,從你哥將你介紹給我開始,原來都是演的戲,你肚子裡的娃保不準是哪裡來的野種。你也不想一想,董事長有老婆有情人,多年生不出兒子的原因,或者是他沒有生育能力,或者是命中的機遇不巧,X的基因引不出Y來。你肚子裡是男是女還不知道,你就踩著丈夫的頭翻過了山,想到董事長家去當老闆娘。事情究竟有多荒唐,還用多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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