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底】穿透歷史的迷霧 一、司馬遷誤信的故事<1>新的嫌疑人

《史記》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史書,然而,關於秦始皇的出生,他的宮廷,司馬遷要麼自相矛盾,要麼乾脆沒有記載。為什麼會這樣?歷史是怎樣寫出來的?《史記》中沒有記載的歷史,隱藏著怎樣的驚天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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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圍繞著秦始皇一生的重重迷霧當中,我們調查了四件疑案:生父之謎,弟弟和假父之謎,表叔之謎和後宮之謎。對於這四件疑案,我們通過不懈的追蹤,嚴密的考察,一一做了破解,得出了相對可靠的結論。

疑案追查到這裡,是不是已經大功告成,可以告慰先祖,可以鳴金收兵了?不知道大家怎麼想,我的回答是,此時收兵還為時過早,難免有草草收場的嫌疑。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上述四件疑案的發生,都起源於《史記》。或者是出於《史記》對同一事件的不同記載,或者是出於《史記》記載的含糊,或者是出於《史記》的失載,或者是出於《史記》的誤載,說到根子上,還是那句話,都是司馬遷惹的禍。

《史記》是歷史著作,《史記》中偶爾出錯,我們完全能夠理解,但是,《史記》連續出錯,冤假錯案不斷,這就不能不使我們產生懷疑了,懷疑《史記》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司馬遷是《史記》的作者,儘管他從來沒有領過稿費,卻肯定享有著作所有權。現在,《史記》出了問題,出了冤假錯案,司馬遷當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自然會懷疑:司馬遷是否就是這些冤假錯案的製造者?

我們不妨來作一番超時空的想像。

請回到我們已經澄清了的第一案——生父之謎。完全可以想像得到,如果今天呂不韋、子異和趙姬在場的話,他們在感謝歷史偵探破解疑案的努力,感謝歷史法庭為他們推翻了冤案以後,一定會強烈要求追究司馬遷的責任,帶司馬遷出庭作證,要他解釋為什麼會在自己的著作當中寫下誣陷不實之詞。

歷史法庭理性而公正地審理歷史疑案。歷史法庭認為,受害者們要求追究冤假錯案的要求是正當的,因為這個問題不搞清楚的話,被害者的名譽恢復和事實澄清都是不完全的。歷史法庭認為,隨著案情偵破的進展,新的犯罪嫌疑人浮現出來了,如果偵探們抓不住這個新的犯罪嫌疑人,疑案的偵破就是半途而廢。

接受歷史法庭的告誡,開始著手調查誰是冤假錯案的製造者。毫無疑問,司馬遷當然是首當其衝的嫌疑人。

追究司馬遷的責任,首先要追查《史記》中的種種問題,究竟是怎樣出現的?如果問題是出於司馬遷自己的編造和隱瞞,責任當然在司馬遷,我們就可以給他定偽造和隱瞞歷史的罪名,並且要求他出頭解釋,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如果問題是出於司馬遷的道聽塗說,他只是將從別人那兒聽來的傳聞,不加分辨地寫進書中,或者是出於疏忽,沒有將應當寫進史書的事情寫進去的話,他就不應當承擔偽造和隱瞞歷史的罪名,但是,必須承擔傳播謠言和怠忽職守的責任,他必須出庭解釋,他從哪兒聽來的謠言,為什麼把它寫進《史記》?他究竟看到了些什麼資料,又是如何選取這些資料的?看來,歷史偵探還得忙碌,還得根據司馬遷所提供的線索,去追查製造歷史疑案的真正犯人。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冤假錯案的問題,徹底地追查起來可能相當麻煩,看似簡單的歷史學疑案,認真追究起來可能相當複雜;這種複雜性,是歷史累積的加厚和變形的結果。長話短說,一句話,我們將司馬遷作為新的嫌疑人來追究的事情,牽連到歷史學中的基本問題:歷史著作是怎樣編撰出來,又是如何流傳開來的?歷史在編撰的過程中,歷史著作在流傳的過程中,又是如何變形的?

歷史編撰和歷史流傳的過程,宛若一種變形的鏡像,我們必須先將這個變形鏡的變形原理搞清楚,然後才能根據變形的誤差審查變了形的歷史,據此修正誤差,逼近真實的歷史,也才能判定作為嫌疑人的歷史學家——司馬遷,究竟應當承擔多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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