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秦始皇的後宮謎團 <4>發掘公子公主墓

自從兵馬俑陪葬坑在一九七四年被發現以來,始皇帝陵園的發掘和研究有了很大的進展,秦始皇一生的種種疑案,由此獲得了文獻上得不到的種種寶貴線索。在始皇陵園,考古學者曾經發掘過一座甲字形陪葬大墓,規模等同王侯級別,地點靠近始皇帝陵封土。考古學者以為墓主當是皇室宗親,可能就是公子高的墓。

在始皇帝陵封土東邊大概一里遠的地方,有一村落叫作上焦村,在村外的樹叢間,有十七座甲字形陪葬墓,坐東向西,南北縱列,面向始皇帝陵展開。其中有八座墓葬已經發掘,在陪藏品中,考古學者發現了秦少府工官製作的御物。少府是專門管理王室宮廷的機構,相當於皇室內務部。一般來說,少府製作的物品,屬於皇室用品。這些墓藏中出土的皇室用品,自然使人聯想到這些墓主與皇室宮廷之間,可能會有某種關聯。那麼,這種關聯會是什麼呢?

為了追查這種關聯,我根據考古發掘的報告書,將已經發掘的八座墓葬的資料整理出來,提供給大家如下:

︷上焦村陪葬墓簡況︸

第7號墓 墓主為男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頭、身、四肢分離。

第10號墓 墓主為男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

頭、身、手、足骨分離,倒置於槨室頭廂內。

第11號墓 墓主為女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

骨骼完整,仰身直肢,上下頜骨左右錯動。

第12號墓 墓主為男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

頭骨置於槨室頭廂蓋上,

肋骨及其他骨骼置於頭廂內。

第15號墓 墓主為男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

頭、身、四肢分離,

置於槨室頭廂蓋上,頭骨在槨室外亂土中,

頭的右顳骨上插有銅鏃一支。

第16號墓 墓主為男性,年齡在三十歲左右,

上半身屍骨在槨室內,

頭骨在槨室頭廂的蓋上,下肢骨在填土中。

第17號墓 墓主為女性,年齡在二十歲左右,

頭、身、下肢分離,

左腳與脛骨分離,兩臂伸張作趴伏狀。

第18號墓 有銅劍一把,未見人骨。

八座墓中,出土七具屍骨,五男二女中,六人身首四肢分離,顯然是被酷刑肢解而死,一人屍骨完整但上下額骨錯位,顯然是被繩索縊死。這種非正常死亡的遺留現場,究竟向我們傳達了古代歷史的什麼資訊呢?

著名考古學家袁仲一先生是八座墓葬的發掘者之一。他由這十七座墓葬,聯想到秦二世誅殺諸位公子公主的事情,推斷這十七座墓葬可能是被秦二世所誅殺的公子公主們的墳墓。

根據史書的記載,二世即位以後,命令趙高網羅罪名,將秦公子十二人戮死於咸陽,公主十人矺死於杜縣,財產一律沒收,親近多被株連。戮死,就是殺死後陳屍受辱。矺死,就是分裂肢體而殺之。諸位公子公主非正常死亡的慘狀,與十七座墓葬主人們的零亂遺體情況相當。

根據史書的記載,諸公子和公主被殺的時令,是在二世元年春天,秦曆當在一至三月的寒冷時候,發掘中發現有修墓人烤火的炭跡,文獻和實物互相得到了印證。

根據史書的記載,長子扶蘇接受偽造的遺詔,被賜劍自殺於上郡。第十八號墓只有銅劍一把,未見人骨,可能是他的衣冠塚。文獻和實物不僅有相互的印證,更令人感到神奇而有無窮的回味。

考古發掘,為秦二世屠殺兄弟姐妹的歷史慘案提供了實物的證據。這些實物的證據,似乎在向我們訴說,秦始皇的諸位公子公主,都死於骨肉相殘,他們都是在非正常死亡後單獨埋葬的。由此看來,他們死亡的時候,他們的母親,也就是秦始皇的有子女的後宮們,或許已經過世,或許還在人世間孤獨而悲哀地生活著。至於更詳細的情況,我們無法得到更多的線索。看來,追查第三線索人的這條路,也到此不通了。餘下的線索,只剩下第四線索人——秦始皇的幼子,二世皇帝胡亥和第五線索人——長子扶蘇了。我們先來考察胡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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