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弟弟與假父的故事 <5>嬴政委政於誰?

嬴政即位的時候,只有十三歲,尚未成年,不能親政,只能委政於太后和大臣。嬴政委政於太后和大臣,從十三歲到二十二歲,整整十年,那麼,在這十年之間,被委以大政,真正掌管秦國政權的是誰呢?

歷代學者的解釋認為,嬴政年幼期間,被委政的太后是母親帝太后,被委政的大臣是相國呂不韋,他們二人,是這十年間真正掌管秦國政權的主要人物。然而,這個說法實在是一個天大的誤會,是一個必須予以澄清的歷史錯誤。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這種見解,忽視了兩個重大的歷史事實。第一:嬴政即位之時,太后一共有三位,除了嬴政的生母帝太后趙姬之外,還有兩位太后,一位是嬴政的養祖母華陽太后,另一位是嬴政的親祖母夏太后。

三位太后,不管是從名分輩分來看,還是從根基權勢來看,華陽太后都有絕對的優勢,是第一位的。華陽太后之後是夏太后,最後才是帝太后。這個順序,我們不僅有文獻的依據,也得到了新近出土的秦漢法律的支持。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秦漢時代,對於男子死後的繼承者權益的順序有明確的規定:第一位是兒子,第二位是父母,第三位是妻子,第四位是女兒。依據這種原則,子異死後,第一位的繼承者是兒子嬴政,第二位是兩位在世的母親,也就是華陽太后和夏太后,第三位才是子異的妻子帝太后。

所以,嬴政年幼,委政於太后,應當是委政於三位太后,三位太后當中,真正主事的人,是華陽太后。華陽太后是嬴政的祖父孝文王的正室,是嬴政的父親子異名分上的母親,她不僅權高位重,而且在她的周圍,有一大批親族親信,比如在收養子異為養子的過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的華陽大姐和弟弟陽泉君等人,這個時候都聚集在華陽太后身邊。多年以來,以華陽太后為首的親族親信,形成了一個控制秦國政權的楚系外戚集團,勢力強大,如日中天。可以肯定地說,嬴政親政前的十年間,真正掌管著秦國政權的人,是以華陽太后為首的楚系外戚集團,這是我們必須明確的第一個重大的歷史事實。

第二個重大的歷史事實是:嬴政即位之初的大臣,除了相國呂不韋外,秦昭王以來的一大批老臣都健在,比如將軍蒙驁、王齮等人,他們一直受到尊寵重用,統領軍隊。特別值得提到的是,與呂不韋共同執掌國政的,還有兩位非常重要的大臣,一位是昌平君,一位是昌文君。昌平君和昌文君,都是活躍在秦國政壇的楚國公子,同屬以華陽太后為首的楚系外戚集團。

所以說,嬴政年幼,委政於大臣,決非僅僅指呂不韋一人,而是指秦昭王以來的一批老臣,其中,在政權中樞主持國政的主要有三位:呂不韋、昌平君和昌文君。三人當中,昌平君和昌文君都是華陽太后的親屬親信,至於呂不韋,他是促成華陽太后收養子異的牽線人,得到華陽太后和子異雙方的信任,也可算是華陽太后的人。莊襄王子異過世以後,他繼續得到華陽太后的信任,也得到帝太后的信任,得以繼續執掌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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