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樣癖嗜

女人一旦從孩童長為成年人以後(我似乎仍舊停留在幼兒期),除了維持生命必需的食物以外,光是糕餅糖果,滿足不了她的欲求,於是出現了嗜尚抽煙喝酒的女人。

以我來說,巧克力最是我的心頭好。或許有人狐疑:堂堂一個大人,怎還愛吃巧克力?但不僅在小說里,會出現外國年輕女伶與歌星的專屬梳妝室里堆滿了玫瑰花與巧克力的場面,在日本,亦總將巧克力和孩童,抑或和孩童沒兩樣的年輕女孩聯想在一起。可我認為,巧克力足以和咖啡與煙草並列為古柯鹼等級的愛好物,也就是成年人獨享的食物。當然,我指的不是那種只有小孩才愛吃的甜滋滋口味,也不是加入奶油或摻進威士忌糖水的風味,而是既濃又苦的純巧克力片。

其次是洋酒。乍聽之下豪氣干雲,事實上我只愛淺嘗小酌,以及品味那股氛圍。我喜歡的酒類包括苦艾酒、茴香酒、格拉夫干葡萄酒(高級餐廳作為烹調用的白葡萄酒。雖然不是最好的上等貨,但在我可憐的經濟能力買得起的酒品當中,已算是相當美味的葡萄酒)、萊茵酒(德國生產的辛口葡萄酒)、咖啡利口酒、可可利口酒等等,多半是西方女子常喝的酒類。就連威士忌,我也只知道托利斯這種酒,但還蠻喜歡的。以葡萄酒來說,當然就屬法國最高級的拉菲酒庄、伊甘酒庄,以及波爾多地區生產的頂級紅酒最佳。我雖然也喜歡其他的法國酒,但在日本,實在很難買到拉菲酒庄與伊甘酒庄出產的葡萄酒;即便買得到,也絕非我的財力所能負荷得了,所以我才會只喝日本的酒。這些酒,我至多只斟滿利口酒杯一杯,慢啜細飲。

接下來是香煙。我喜歡抽的是菲利普·莫里斯牌的美國香煙。

在這三樣東西當中,洋酒和香煙都只是享受它的氛圍,因此品嘗的分量極少,唯一能盡情享用的只有巧克力而已。我只消喝下一杯利口酒杯分量的洋酒,就會變成和普通人喝了一升清酒那樣渾身通紅,連肺臟和心臟也像著火般熱辣辣的,所以我只能挑個不出門的日子,趁夜裡小酌一下。

說來實在遺憾。倘若我能像吃巧克力那般盡情暢飲喜歡的洋酒,或許能在喝苦艾酒時陶醉在玻璃瓶的色彩中,於啜飲英國的蘇格蘭威士忌時耽讀《福爾摩斯》,在小酌波爾多葡萄酒時馳筆寫作,也許能寫出比現在更棒的小說,並且總是在微醺朦朧中和編輯晤談,甚至即便有多麼想看的電影正在上映,都不能教我起身出門。

談到香煙和我的交情,可又比和洋酒的緣分更淺了。若是將我在咖啡廳里其實不大想抽煙,礙於朋友好意勸煙只好接受的支數也算進去,大概每天吸上兩三支,換算成每個月約莫三十支。其中,由衷享受的吞雲吐霧每個月約有三回,合計六支。這通常是在自己覺得文章寫得挺好時,得意地想抽根煙慶祝一下,但鮮少出現這樣的時刻。倘若這種千載難逢的機會不巧發生在自己的房裡時,可簡直從天堂掉下地獄了。因為我的房裡只有火柴,沒備煙草。假如當時人在咖啡廳里,即可托侍應生買來,從盒裡抽出一支後,擦燃火柴。火柴擦燃後得等上一會兒,待磷的氣味散去後再點煙,每吸一口都隔上一小段時間,悠然地陶醉在這得意(當然是自戀的)氣氛之中。我常看到性急的人才剛點了一支,不消片刻又續上第二支了,實在很難想像那樣有何愉悅可言。我其實喜歡拿火紅的炭塊點煙,用打火機點火會沾上酒精的氣味。燒木柴炊飯,取炭火點煙——畢竟我自詡帶有那麼一點布里亞·薩瓦蘭的堅持。不過,老實招認,我的煙齡雖然不短,抽煙的動作仍舊呆蠢滑稽,裝不出一派瀟洒。不曉得為什麼,我常被自己的煙氣熏得眼睛發疼,甚至被逼出眼淚來,連點煙的手勢也慢鈍又奇怪。還有,不但抽煙的動作可笑,而且我也不覺得煙氣有多好聞。只是希望在自戀的瞬間,能有繚繞的煙霧伴奏出沉醉的氛圍罷了。當別人把煙盒遞過來(提到那個煙盒,還真是扎眼。煙草就該裝在原本的袋子或盒子里,才顯得瀟洒。假如我是個年輕美女,把頭顏塗抹得亮晃晃的,掏出個金光刺眼的煙盒啪嗒一聲打開,這一剎那就教人幻滅,一個個追求者想必頓時心碎。在煙盒裡塞上滿滿的香煙固然令人不快,若是遞上來的煙盒是以橡皮圈束綁,而且還是條松垮的橡皮圈的話,那可真是不入流了。沒人希望和情人相聚時,聯想到小孩用橡皮圈套住的襪子。我身上或許具有美食家布里亞·薩瓦蘭的一面,但風流浪子卡薩諾瓦的那一面——找不到女性的這種浪蕩之徒做比喻,真傷腦筋——只存在於幻想之中。畢竟我本人是個滑稽人物,妄想自己是美女云云,也是枉然)問道「您抽煙嗎?」的時候,我真不曉得該如何回答才好。因為正確的回覆是「我不抽煙,但是會抽」或是「我雖抽煙,但是不抽」。儘管我希望能夠瀟洒地吞吐雲霧,可總不能教一個滑稽的傢伙只在吸煙時,突然展現出瀟洒的一面吧。

提起煙草與瀟洒,讓我回憶起父親吸煙捲時的帥氣模樣。一想到父親和煙捲,首先浮映在我腦海里的是他那隻象牙白的膚色、指甲修剪適中的手。那隻手握著德國制的剪刀,剪去哈瓦那煙草的葉尖,接著擦燃火柴(他用的是放在廚房裡的火柴,盒上繪有馬臉與時鐘)。淺紅色的火焰緩緩地裹燃著煙草的葉尖。在洗短的雪白襯衫與家居服長褲下露出來的,是淡黃色的美麗手掌與腳尖。五官分明的臉龐,被陽光晒成了淺麥色。全身上下的唯一裝飾,唯獨他拿在他手上的那支焦茶色煙捲而已。每當我一進去房間,那銳利的眼神便會換上柔情無盡的笑意,朝我輕輕地點點頭,示意我可以靠近他的身邊。我立刻飛撲到父親的背上,父親小心不讓手上掛著長段灰燼的煙捲晃動,伸出左手將我抱到膝上,接著才將煙捲擱到了煙灰缸的邊緣。然後,他會輕拍著我的背,或是讓我坐在膝上搖晃。

此時的父親和他時常講述的德國小說里的男主角十分神似。那段故事的場景是在一列火車中,有位攜著女伴搭車的男子獨自暫時離開了座位,片刻過後,他回到座位上,卻發現女伴和坐在對面的另一名男子之間的氛圍有些曖昧,因而逼問對座的男子是否對自己的女伴做了什麼舉動。遭受質疑的男子微笑不語,僅揚了揚夾著積有長段灰燼煙捲的右手,當作回應。這便是我對父親與煙草的綺麗回憶。

法國的酒。讓人聯想到熱帶地區可可果實的巧克力。還有令我懷疑是否摻入了微量大麻的菲利普·莫里斯牌美國香煙。除了維持生命的食物以外,這三樣是我最喜歡,更是比什麼都重要的東西。

原載於昭和三十七年(1962)五月《藝術生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